林小溪
【期刊名称】《泰山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3(035)005
【摘 要】媒介是信息、情绪的放大器,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媒介一方面发挥着社会公器的作用,对社会生活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各个“零部件”的正常高效运转.而在另一方面,媒介强有力的“发声”功能一旦被滥用,就很容易披着“监督”的外衣从社会公器转为凶器,介入司法程序对其进行干预,对新闻当事人造成伤害.尤其是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新技术、新平台使媒介的优势与弊端都得到了放大.“媒介审判”和“媒介监督”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前者是对司法独立的干预,而后者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是媒介职能之一,“媒介审判”与“媒介监督”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由2010年“药家鑫案”而引发的“媒介审判”的诸多反思,对于媒介功能的思考才刚刚开始,人们对于“媒介审判”的认识在随后一系列相似事件中一点点的加深.“媒介审判”带来的暴力杀伤力强、影响面广令人深思. 【总页数】8页(P122-129) 【作 者】林小溪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北京10002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206 【相关文献】
1.从\"药家鑫案\"看媒介审判与司法公正 [J], 姜志强;姜俣
2.网络媒体环境下媒介审判的新特征——以药家鑫案与李天一苏楠案为例 [J], 时潇锐
3.“媒介审判”频频受难的原因与真相探究——后“药家鑫案”的学理思考 [J], 陈丁杰
4.“媒介审判”频频受难的原因与真相探究——后“药家鑫案”的学理思考 [J], 陈丁杰
5.新媒体环境下对媒介监督与媒介审判的分析——以\"赵宇案\"和\"药家鑫案\"为例 [J], 李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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