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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发 包 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设
计
合
同
******** 2017
年 8 月
合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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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项目概略 ............................................................... 本合同签订依照 ...................................................... 设计依照 ............................................................... 合同文件的优先序次 ...............................................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实时间
3 3 3 3 ............
4 4 5
设计人向发人交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址实时间 ...... 合同价款及包含的设计范围、内容 ............................. 设计费支付时间 ...................................................... 两方权益及义务 ......................................................
5 6
设计质量、设计改正、转让与分包 ............................ 7
8 8
第十一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 第十三条 合同奏效及其余 ...................................................
10
附件 1:勤政合同 .............................................................. 11 附件 2:营销部对设计的要求 ..............................................
13
********智能化系统工程
设计合同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人:
发包人拜托设计人肩负
********
项目智能化系统设计任务,项目地址
为 ,经两方磋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两方共同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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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项目概略
1.1 项目名称: ********
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 ;
1.2 地块面积:项目位于珠江北路与昆仑山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
面积 80000.0 平米。
27000 平米,建筑
第二条
2.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探设计
市场管理规定》等。
2.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探设计管理法例和规章。
2.3 建设工程赞同文件。
第三条
3.1 产品定位报告、设计任务书及现行的设计规范;
3.2 发包人供应的“立项批文” 、“用地规划允许证”等;
3.3 《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市场管理条例》 、《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
3.4 发包人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不超出合同范围的设计要求,以及阶段性的审察或优
化建议,包含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更改通知单、审图记录单等。
3.5 、系统定位:经济适用,性价比高,设施品位为中等,并报设施品牌、价钱表。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 假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 则依据以下
优先序次来判断:
4.1 本拜托协议书
4.2 设计拜托书或设计任务书
4.3 两方招标洽商文件、纪要、承诺书等
4.4 招标书
4.5 其余有关过程资料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1 1 1 1
提交日期
1 总平面图电子版
2 电气施工图电子版(强、弱电、消防) 3 建筑平面图电子版 4 智能家居有关的资料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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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施工图设计阶段: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日历天)
5
其余事宜
1 2
方案设计
经过发包人审察后全套施 工图
施工图设计资料电子光盘
1 8
2017 年 8 月 30 日前提交 2017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
15
1
3
( CAD格式)
注: 1 、如因特别原由设计人没法依照上述设计周期提交成就,须提早报发包人认同,不然须肩负
相应违约责任;设计人展开下阶段设计工作的前提条件为发包人确立各项设计指标和工作展开节点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2、设计人应达成施工图并配合发包人设计图纸审察,
保证施工图能经过三大运营商和株洲电广认同。
, 设计人需供应发票。
3、发包人要求加印图纸,设计人负责供应,发包人按成本支付花费
4、以上图纸文件均需供应有关电子文件,并依据设计施工图供应工程概算表。
6.1.1 依据实质设计工作量,在设计条件明确的前提下,智能化系统设计的周期一般
不超出 15 个日历天(不含设计人依据发包人或审批部分建议进行改正时间) 。设计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天内达成方案文本设计,经建设方认同通事后 12 个日历天内达成施工图设计。
6.1.2 各设计阶段,收到发包人的设计更改通知后,更改设计时间需依据更改工作量
确立。方案阶段改正时间不超出
3 日历天施工图阶段不超出 5 日历天。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包含的设计范围、内容
1、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纳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包干(含增值税)总设计服务费为人
民币
元,(大写) 整,约合 / 元㎡。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智能化系
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过审察,直至后期设计更改及施工配合的所有花费。
超出设计任务书的设计工作酬劳另行磋商确立,价款不包含在固定总价内。 2、设计范围:包含整个项目范围内
1) 云可视对讲系统:全数字架构,采纳手机终端代替传统可视对讲系统。大幅度节俭建
设成本,同时供应手机 APP(可专属定制页面),业主可经过 APP实现开门、供应访客码,认识小区最新通知,缴纳平常花费,平常的保修、投诉、评论。 ( 含门禁一卡通系统 ) 2) 云视频监控系统: 小区建设 200W像素的监控系统, 集中整合在弱电机房一致管理, 能
够远程经过接见平台观看。 (含“小孩成长中心”的远程监控系统) 3) 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纳电子围栏(张力报警) ,安全靠谱,误报率低。 4) 视频监控联动系统: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配合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联动。 5) 电子巡更系统:敦促小区保安进行巡逻。
6) 电梯控制系统:小区业主经过受权 IC 卡,进行刷卡到指定楼层的操作。 7) 无线 WIFI 系统:小区室外公共地区无线 WIFI 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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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ED显示屏:小区的主进出口设置室外全彩 LED显示屏,对业主公布通知、广告等信
息。 9) 泊车场管理系统:针对小区的地下车库进行管理,采纳车牌辨别系统。 10) 三网合一系统:小区住户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11) 电梯五方通话系统: 敷设线缆(从电梯机房到弱电机房) ,其余设施由电梯企业安装
供应。 12) 空气、温湿度监测设施:监控空气质量及温湿度状况。总水箱处智能水质检测系统。 13) 灭蚊系统:安装灭蚊灯,对小区公共地区进行灭蚊办理。 14) 保安对讲系统:架构平台,小区内保安经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15) 背景音乐系统:在小区的公共地区设置蘑菇、石头、动物等造型草地音响,平常播放
轻音乐,紧迫时辰可播放紧迫广播。 16) 紧迫求援系统:在小区的楼栋口、公共歇息区设置紧迫求援按钮。方便老人小孩的求
援,提升小区的安全系数。 17) 信号加强系统:地下室做信号加强办理,让业主手机在地下室也能有好的通信质量。 18) 机房工程:小区弱电系统的集中整合。 19) 防煤气泄露报警系统。
20) 考虑电梯轿厢监控视频与电梯五方通话信号两种数据变换成光信号,利用光缆传输到
弱电机房一致管理。
3、本设计费包含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到发包人企业或项目现场办理设计问题的差旅费等。
第八条
设计费支付时间
设计费按下表时间支付,所有付款只支付到设计人的合同指定的帐户(该帐户不得为
分企业帐户):
付费序次
1
阶 段 支 付 时 间 占总设计费
90%
支付金额 (元)
施工图确立,且 达成招标 完工阶段
确立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不是设计 人,后 10 日内。 至完工查收合格后
2
10 日内 10%
注: 1、确立设计人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则设计费所有免去。
2、设计人应在收款前向发包人财务部门开具切合要求的与付款金额平等的税务部门认同的发票及收条。
支付至合同价款 90%时,设计人须供应与合同价款等额的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3、因为发包方原由, 在项目完工查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没法进行完工存案, 甲方应正常支付设计费尾款。
3、若后期施工由设计人实行,则设计费抵扣相应施工合同价款。
9.1 发包人权益及义务
9.1.1 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
其完好性、正确性、实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犯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规按限期
15 天之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托设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
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规按限期
新确立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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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发包人更改拜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较大,或所提交资
料作推翻性改正,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两方除另行磋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
同)、从头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准时间提早交托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配合,并
组织依照发包人合理要求进行赶工,设计人承诺不另行收取有关赶工花费。
9.1.4 施工时期,设计单位应派设计人员辅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设计上的问题
(不受次数和人数的限制) ,花费由设计单位自理。发包人能够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
人员供应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需的劳动保护装备。
9.1.5 设计文件中采纳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解决。
9.2 设计人权益及义务
9.2.1 一定具备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法定行政允许资质,同时供应给甲方核实和留
存。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商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范
围、内容、深度、质量、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
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9.2.3 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察,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系工作。
9.2.4 设计人交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的设计审察,并依据审察结
论负责不高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准时限交托设计文件一年
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办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完工
查收。在一年内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发包人应另行支付相应的
花费,详细数额由两方磋商确立。
9.2.5 设计人承诺在发包人需要合理提早合同设计周期提交成就时,赐予配合赶工,
所产生的花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收取;
9.2.6 设计人承诺后期工程实行过程中,除重要性更改外的改正和更改,不再收取费
用;
9.2.7 设计人承诺图审答复在七个工作日内达成并提交给发包人。
9.2.8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包人有要求进行当面交流的,设计人应予以接受,并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的工作时间与发包人进行交流、报告。
9.2.9 成本控制
(1) 设计人应联合周边状况,确立不一样地区、不一样产品的合理部署,以实现用最
小成本达到最大的成效;
(2)严格依照发包人给出的设计限额进行设计。第十条 设计质量、设计改正、转让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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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设计文件一定切合中国及当地现行设计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且知足以下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探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国家、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探设计
管理法例和规章,建筑工程赞同文件;若有不符,设计人应无偿、负责、赶快进行改正直至获得发包人及有关审批部门赞同为止。
10.2 设计人收到改正建议后应赐予充足考虑和执行。发包人提出的各种合理更改要
求,设计人应无条件知足且不补充更改设计费。重要更改及改正拜见
9.1.2 及
条。
10.3 未经发包人书面赞同,设计人不得另行转包和分包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
两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赞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私自改正、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状况,泄密方肩负全部由此惹起的结果并肩负补偿责任。
设计人就本合同的创意、设计、制作等工作成就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负责,不得入侵别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余权益,设计人肩负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知识产权问题给发包人造成影响,设计人负责补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拒付节余合同价款并排除合同;发包人执行完付款义务后即享有本合同全部创意、设计、制作内容
文件的所有权益 ( 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全部有关权益 ) 。如合同排除或提早停止的,发包人享有已付款金额对应创意、设计、制作内容文件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如
因设计人违约而以致发包人排除合同的,发包人即便未付完好款,发包人仍享有设计人供应成就之完好著作权及知识产权) 。
12.1 合同的停止
12.1.1 合同奏效后,两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自己原由要求排除本合同,
应实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
(1)在合同执行时期,发包人要求停止或排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
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质工作量,
不足该阶段设计工作量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出该阶段设计工作量一半
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所有支付。
(2)合同奏效后,设计人要求停止或排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
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并退还发包人已经支付的各阶段设计费。
12.1.2 出现下述任何一种状况, 视为设计人根天性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排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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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求设计人按设计暂定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
(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许未经发包人赞同分包设计的;
(2)设计人无正当原由私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立刻纠正,但设计
人不予纠正的。因特别原由需要改换,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赞同后改换的除外。
(3)假若有凭证证明设计人的项目团队中某些主要设计人员的工作不称职或配合不
力,发包人有官僚求设计人改换相应设计人员,但设计人对发包人提出的人员改换不执行
的。
(4)设计人进入或濒临破产、重组或可能影响设计人执行能力的诉讼程序时。
(5)设计人资质降低,没法持续胜任本合同的设计任务的。
(6)设计人的设计进度及质量显然滞后且没法知足发包人要求的。
(7)合同及法律法例规定的其余状况。
12.1.3 合同停止后,发包人有权拜托其余设计人从头设计或按设计人已提交的设计成
果持续达成相应设计工作, 设计人有权将已达成且发包人已支付设计花费的设计成就移交
至发包人或发包人从头拜托的设计单位, 并应将其思路和假想向发包人新的拜托单位进行
交底。
12.2 违约责任
(1)出现 12.1.2 商定的任何一种状况,视为设计人根天性违约,发包人有权排除本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设计暂定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2)若设计人私自改换设计团队中的设计人员,且不依据发包人要求纠正的,每改换一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经发包人书面赞同赞同改换的除外)。
(3)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合格设计成就后,一定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花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肩负 200 元 / 天支付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出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执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司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对付的设计费。
(4)因为设计人原由,延迟了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交托时间,每延迟一天,发包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且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赶工以填补延迟时间。设计人延迟累计超出 30 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在书面通知设计人后,单方停止合同,设计花费不予支付。
12.3 补偿
12.3.1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改正或补充,
若设计人未及
时改正以致影响工期,发包人有权排除合同,设计人应肩负所有责任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
+\\
切损失。
12.3.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改正或补充。
因为设计人设计错误造
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纳挽救举措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 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补偿金,补偿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补偿金数额超出
设计费总数或设计人购买保险理赔限额后,不足以填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补偿其经济
损失。
12.3.3 施工图设计: 在图纸会审和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图纸设计有问题, 设计单位要
立刻改正。因为图纸上的错误,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造成的所有损失,设计单位应依照
损失程度负补偿责任,补偿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补偿金数额超出设计费总数
后,不足以填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补偿其经济损失。
12.4 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方当事人磋商解决,磋商不行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13.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久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 两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发包人指定 作为该项目与设计人接触的联系人,设计人指派 作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
运作及与发包人的技术协调。
13.2 本工程项目中, 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资料、 设施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
设计人配合建筑资料、设施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花费由发包人肩负。
13.3 发包人拜托设计人肩负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花费。
13.4 因为不行抗力要素以致合同没法执行时,两方应实时磋商解决。
13.5 本合同两方受权代表署名及盖法人公章之日起奏效,
一式 _肆 _份,发包方执叁份,
设计人执壹份,拥有同样法律效劳。
13.6 本合同奏效后,两方认为必需时, 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审察部门存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两方执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停止。
(以下无正文,仅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拜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行:
纳税人辨别名 : 纳税人辨别名 :
+\\
日期: 2017 年 月
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附件 1:
勤政合同
依占有关建设工程勤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党风勤政建设,保证工程的高效、优
质。保证建设资本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利润, ********
的业主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
********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两方的权益及义务
(一)严格恪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例的有关勤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做事。
(三)两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然、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奥密
和合同还有规定以外),不得伤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犯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成立健全勤政制度,展开勤政教育,建立勤政通告牌,宣布检举电话,监察并
仔细查处违纪、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犯勤政规定的行动,要实时提示对方纠正的权益及
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犯本合同义务条款行为 ,有向上司有关部门检举、建议赐予办理,并见告办理结果的权益。
第二条 发包人义务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名贵物件,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花费。
(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各样花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供应的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宅装饰、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儿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门旅行等供应方便。
(四)发包人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原由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设施。
第三条 承包人义务
(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由向发包人工作人员馈赔罪金、有价证券、名贵礼物。
(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花费。
(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高花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买或供应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犯本合同第一条、 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赐予党纪、
+\\
政纪或组织办理;涉嫌犯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
第五条 两方商定
本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上司单位的纪律监察机关负责监察, 由发包人的董事会对本合同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建议。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两方签订之日起到本工程完工查收为止。
发包人单位:(盖印) 承包人单位:(盖印)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2017 年 月附件 2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2017
年 月
营销部对设计的要求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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