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加工贸易: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外境外的贸易。即“两头在外”,但不等于保税物流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 2、加工贸易的形式: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3、加工贸易单位:任何外贸单位,只要合同备案,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常表现为: 加工工厂:
保税工厂: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常在成立之初,就选择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区域内。
保税集团:同一关区内,由一个外贸经营公司牵头,组织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起来对料件进行多层次、多工序的连续加工。它们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4、加工贸易组织结构:(二者有时统一有时不统一)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保税加工贸易并负责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的单位。 加工企业:将料件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
我国对于这两者都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并在二者不统一的条件下的加工贸易,择低管理加工贸易。
5、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的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进境时不办理纳税手续、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 (二)保税加工货物的特征:
1、备案保税:备案方可保税,备案必保税。(此为保税前提) 备案原则:
①合法经营:资格合格、有经营许可、料件不属禁止范围(如属限制类货物,有许可证) ②复运出境:流向明确、进出平衡 ③可以监管:指条件满足。 2、纳税暂缓:(此为保税内涵)
进口时保税进口,实际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税,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则征税、并补交利息,如属许可证管理,则同时提交许可证。 3、监管延伸:(时空上的)
4、核销结关:核销时要确认成品由料件加工、进出平衡(手段:提供单耗资料)、 (三)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1、地域上的监管类型:
物理围网监管: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区) 非物理围网监管:
2、监管手段上的监管类型:
纸质手册监管:大量使用。中小企业使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电子手册监管:正在推广。中小企业适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它们是一个新时代下的替代关系。)
电子帐册监管:大型企业使用。不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超类大型企业。管理单元是企业。
(电子手册和电子帐册:因企业不同而不同,但它们的备案、进料、出口、核销都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这两种分类不是非此即彼的管理,现实中一个企业常常同时属于两者。 (一)关于核销:
1、加工贸易货物的保税期限: 纸质手册管理的货物:1+1年
电子帐册管理的货物:帐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起到帐册撤销止。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合同管理?) 2、申请核销的期限:
纸质手册:到期后30天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
电子帐册:6个月一报。满6个月,则其后的30天内报核。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6个月一报进出境(区)的实际情况与结存情况。 二、纸质手册下保税加工货物:
(一)监管程序:合同备案、货物报关、合同报核。电子账册管理企业基本程序:备案报关、报核结案。 (二)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①海关行政许可
②持合法合同到加工地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备案结果:货物保税),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
备案实质:将合同的内容写进登记手册
合法合同: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合同审批,获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必要的许可证。 2、合同备案的步骤:
①商务部门审批合同、申领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或/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②领取必要的许可证件(如是商务部的只有时间上的先后,否则跨部门) ③合同预录入计算机系统 ④审核、备案:
需要开设台帐时,领取“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载明台帐金额和保证金金额) ⑤银行交保证金,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⑥凭单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不需要开设台帐时,⑤直接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⑦/⑥需要时申领手册分册:登记总册部分内容、独立编号、与总册可分开使用、但须同时报核。
*手册分册:适用于多口岸报关周转困难 异地深加工结转。 3、备案单证:
①“企业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备案呈报表” 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③合同;
④必要的许可证件;
⑤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资料;
4、需要许可证的货物:a、易制毒化学品;b、监控化工品;c、消耗臭氧层物资。(商务部) b、音像制品、印刷品-新闻出版署印刷复制司的批准文件;
c、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国家测绘局的批件、样品或样图; d、再生废料-环保总局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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