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
录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的通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8.04.08
• 【字 号】内政字〔2018〕29号
• 【施行日期】2018.04.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的通告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名录体系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察哈尔民间故事等88个项目为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祝赞词(鄂尔多斯祝赞词、伊茹勒、乌拉特祝赞词、科尔沁祝赞词)等50个项目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项目,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88项)
2.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共计50项)
2018年4月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