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文化的建设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提升
【摘要】建设和谐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文章从四个方面着手阐述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文化中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效途径:(1)要培育和谐的文化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2)倡导和谐的价值理念、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3)弘扬和谐的哲学思维、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公信力;(4)推动和谐文化的全面落实、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文化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互有统摄。从狭义的角度看,文化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也是塑造人们意识形态观念的根本载体。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它凝聚并包含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表征和精神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基础。
1.培育和谐的文化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
恩格斯曾指出:“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可以说,文化是推动人类社会全面发展和自由进步的重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对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深入宣传和谐文化的传统和发展,也势必会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
第一,“和”是中国文化的内在精神和显著特征,“和谐”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目标和最高追求。“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包含着许多关于融合、和谐、和睦、平和、中和、祥和的思想和观念,内容十分丰富,其思想要点主要有:一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即强调天人合一、阴阳合一。二是合实生物的辩证法。强调合实生物,同则不继。如果事物都是单一的,就将失去发展的活力和生机。和而不同,是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发展的真谛。三是以和为贵的处世哲学。中国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的话语,以建立融通的人际交往,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关系” 。由此可见,多年来,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心理产生了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和谐文化不应当只包括良好的精神文化、道德素养,还是一种能使社会生活诸要素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法律、制度文化。所以和谐文化的构建需要制度与道德的双重构建,道德约束是自律、是基础,制度保障是他律、是根本。所以,这也是我们在建设和谐文化中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的有效措施”。
2.倡导和谐的价值理念,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
意识形态不仅是一种政治工具, 还是一种认知和分析社会现实的方式。要扩
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应做到:
第一,以和谐的价值理念作为新的主题内容从而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需要我们实事求是地承认和面对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反映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的社会意识。这种多样性的存在,是不可以也不应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加以限制或消灭的,它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现实的客观反映。
第二,以和谐的价值理念作为新的主题内容从而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又需要我们充分地尊重和包容这些多样性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因为它们绝大多数是存在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中,虽然有着复杂的个体差异性,甚至可能良莠俱在,但是总体而言,代表着人民群众包括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没有理由不认真了解、倾听、思考、鉴别和吸纳它们。
第三,以和谐的价值理念作为新的主题内容从而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还需要积极的倡导和谐的“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整个的社会实践中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能够对社会主义制度更加信任更加拥护。
3.弘扬和谐的哲学思维,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公信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哲学思维。“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价值观念,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这里讲的就是和谐的哲学思维。和谐作为哲学思维,极力提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用宽容方式来解决这样或那样的内部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才是占主导地位的矛盾,那种具有对抗性质的阶级矛盾虽然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存在,但是已经不具有主导地位了。而只有居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即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也就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体上是处于矛盾和谐相处状态。也就是说,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和谐论的哲学思维,虽然也主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的社会,但是更应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着力于用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样一种和谐论的哲学思维方式,无论是在认识矛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上,还是在解决矛盾的方式和最终结果上,都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一种新的理解和把握,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公信力的哲学基础。
4.推动和谐文化的全面落实,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建设和谐文化,要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具体事情做起。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培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和见利思义、顾全大局的行
为准则,形成相互尊重、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和互谅互让、友好协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创造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社会氛围,这是和谐文化的具体操作和实践落实”。那么以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态为导向,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就应重视提升主导文化的发展水平,拓展其建设与应用的空间,这就需要大力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大力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总之,文化方面已经变成了意识形态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本身也是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的。和谐文化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和谐文化的和谐理念同样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部分。要推动和谐文化的全面落实,这种文化就应以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为载体,通过现代大众传媒的传播方式,使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深入人心,从而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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