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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22-07-1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文本

(报批稿)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前言 ............................................................................................................................... 1

第二节编制依据 ....................................................................................................................... 2 第三节目标任务 ....................................................................................................................... 6 第四节基本原则 ....................................................................................................................... 7 第五节规划范围 ....................................................................................................................... 8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 9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 9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 18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 20

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 22

第九节功能区概述 ................................................................................................................. 22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 24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 24 第十二节养殖区 ..................................................................................................................... 25

第四章保障措施 ........................................................................................................................................................................ 28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 28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 28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 28 第十六节加强研究宣传 ......................................................................................................... 29 第十七节规划实施管理 ......................................................................................................... 29

第五章附则................................................................................................................................................................................ 30

第十八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 30 第十九节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 31

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丹东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为辽宁省14个省辖市之一,东濒鸭绿江与朝鲜隔江相望,南临黄海,西界鞍山,西南与大连市毗邻,北与本溪市接壤,处于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位置,作为中国海岸线的起北端起点,是连接朝鲜半岛与中国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也是东北三省东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门户,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优势。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2′~125°42′,北纬39°43′~41°09′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96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60公里,大陆海岸线长93.5公里,岛屿岸线长34.2公里,下辖3个区、1个自治县、2个县级市,总人口237.9万。

全市总面积为1.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洋面积3500平方公里,境内河流水库众多。丰富的水域资源,为丹东市渔业经济提供了发展基础,渔业已成为丹东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一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对推动丹东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发挥了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丹东市渔业内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渔业发展面临着资源、市场、机制、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原有的发展优势逐渐弱化,如何提升水产养殖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增强渔业竞争力和调整渔业产业结构,亟待科学规划,加速渔业现代化步伐。

为进一步加强对丹东市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养殖水域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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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促进丹东市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好水产养殖与开发和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根据丹东市水域滩涂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结合全面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合理利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7]86号)要求,在相关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编制依据

第一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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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行政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施行)

4.《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3号)

第三条地方法规

1.《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1日施行)

2.《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施行)

3.《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2006年8月1日施行)

4.《辽宁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2004年9月2日施行)

5.《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1月19日修订)

第四条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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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5年5月29日施行)

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施行)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

1.《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2.《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

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4.《关于在渤海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18号)

5.《关于在黄海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意见》(辽政办发[2016]161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7.《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0.《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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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继续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8]14号)

12.《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

1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各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18]538号)

14.《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15.《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6.《丹东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7.《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东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9.《东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殖用海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04]26号)

21.《宽甸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2.《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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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4.《宽甸满族自治县渔业管理条例》(2017年5月25日施行)

25.《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6.《凤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7.《凤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六条国家标准

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第七条行业标准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SC/T 0004-2006

第三节目标任务

第一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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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规划目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对水域生态环境要求的越发严格,丹东市可供养殖的水域开发空间越来越小,传统的养殖技术落后、养殖品种退化及养殖方式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丹东市水域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的养殖规划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证渔业资源稳定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旨在规划期内,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丹东市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三条重点任务

1.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

2.合理规划水域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和资源。

4.控制养殖规模,鼓励发展休闲渔业,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第四节基本原则

第一条依法规划,规范施策

按照《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生态环境、养护增殖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域、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依法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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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禁止养殖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实现养殖水域利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统筹布局,转调结合

坚持集中集约适度开发,多种机制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统筹布局,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淡水池塘养殖,控制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三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充分考虑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布局,突出重点,优先发展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基础和潜力的养殖产品和产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水产养殖发展的要求,尊重养殖户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规划。

第四条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坚持适时适度开发养殖水域,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确定为养殖发展重要水域,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第五节规划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丹东市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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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本规划对丹东市行政管辖区内海水养殖区(包括海上养殖区、滩涂及陆地养殖区)和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进行整体规划。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丹东市位于辽东半岛东北部,我国大陆海岸线的最北端。东濒鸭绿江与朝鲜隔江相望,南临黄海与韩国、日本等国家一海相连,西与大连和鞍山接壤,北与本溪和吉林为邻,是连接朝鲜半岛与中国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优势。从国际经济区域看,丹东还处于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连接中、韩、朝、日四国的重要交通枢纽,欧亚大通道的必经之地,是中国发展对朝、对韩贸易的主要桥头堡,也是东北三省东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门户。

2.地质地貌

丹东地区是辽东山地丘陵的一部分,属长白山脉向西南延伸的支脉或余脉。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按高度和地形特征,可划分为北部中低山区、南部丘陵区、南缘沿海平原区3类规模较大的地貌单元。其中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局部还有阶地、盆地、台地等小型地貌单元。全市大陆海岸线长93.5公里,岛屿岸线长34.2公里,海底地貌单元包括水下浅滩、浅海堆积平原、大洋河水下三角洲和鸭绿江潮流脊倾斜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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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域资源

丹东地区水资源充沛,水质优良,不仅有充足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而且还有丰富的地热温泉和矿泉水资源。全市水资源达90.3亿立米,取水量8.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量3968立方米,是辽宁省人均占有水量的4倍,人均水量是全国人均水量的1.5倍,为发展工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丹东市还拥有海洋国土面积3500平方公里,有1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7.07万公顷,滩涂2.42万公顷。另外江岸线长235.6公里,境内大小河流1600多条,总径流量93.6亿立方米。

4.养殖面积数量

4.1海水养殖

丹东市海水养殖包括海水池塘养殖、滩涂和浅海底播养殖、工厂化养殖三种方式。其中海水池塘养殖面积7907公顷,全部采取混养模式,总产量5万吨;滩涂、浅海底播贝类养殖面积5.33万公顷,贝类产量25万吨左右;工厂化面积40万平方米,目前主要用于培育苗种和暂养、越冬。

4.2淡水养殖

丹东市淡水养殖包括淡水池塘养殖、水库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和河沟养殖四种方式。其中淡水池塘养殖面积2387公顷、年产量22502万吨;水库养殖面积35985公顷,年产量70867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约有5670公顷,年产量8030吨;河沟养殖面积1037公顷,年产量2048吨。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1.气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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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气温

丹东市位于亚欧大陆东岸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6.8~8.7℃,南北温差约2℃。

1.2降水

丹东降水量较多,是东北地区降水量最多区,水源充足。年平均降水量为881.3-1087.5毫米,全年降水量的2/3集中在夏季,其中七月中旬至八月中旬是该区暴雨集中期。

2.水文

2.1径流

丹东地区江河密布,主要有鸭绿江水系、大洋河水系和沿海水系。全地区2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944条,其中流域面积超过4983平方公里的大江、大河4条,即鸭绿江、大洋河、浑江、叆河,其他河流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千米以下,长度40千米以下。鸭绿江全长790千米,流域面积61889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251.4亿立方米;大洋河全长201千米,流域面积6202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21.6亿立方米;浑江全长445千米,流域面积15044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20.9亿方立方米;叆河全长182千米,流域面积6037平方千米,年径流量31.8亿立方米。

2.2潮汐

潮汐类型属于正规半日潮,多年平均潮差4.51米。鸭绿江口属强潮河口,平均潮差6.8米,最大潮差8.2米。獐岛至鸭绿江口海域分潮特征和潮汐不等现象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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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潮流

潮流性质属正规半日潮流,近岸潮流为往复流,主流方向大体与岸线走向基本一致。远岸潮流为旋转流,长轴方向为NNE-SSW。波浪以SSE向浪最多,其次为SE和S。平均波高介于0.4-0.6米之间。

3.水质

3.1盐度

受地表径流入海的影响,在河口附近会出现低值区,由河口区向海一侧呈现递增趋势,盐度平均值为26.79。

3.2 pH

海区pH平均值为8.01。

3.3溶解氧

海区溶解氧变化范围为5.82~12.40毫克/升之间,平均含量为7.84毫克/升。

3.4无机盐

①磷酸盐

表层平均含量为0.0234毫克/升,底层平均含量为0.0051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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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硝酸盐

表层平均含量为0.2686毫克/升,底层平均含量为0.1349毫克/升。

③亚硝酸盐

表层平均含量为0.0186毫克/升,底层平均含量为0.0029毫克/升。

4.自然灾害

4.1台风

台风平均每年1.4次,最多一年3次(1960、1973年),受影响时间集中在7月至8月上旬。台风影响时,陆上风力6~7级,海上风力7~8级,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27~28米/秒,多为东南风。

4.2寒潮

秋冬两季受寒潮影响较多。强寒潮影响时,偏北风可达7~8级,平均每年寒潮影响3次,最多不超过5次。

4.3海冰

冰期一般为12月上旬至次年3月中旬。总冰期100天左右,盛冰期45天左右。

流冰厚度一般为5~15厘米,最厚可达30厘米以上。流冰随涨、落潮流流动,最大流冰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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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达1.0米/秒。

固定冰一般在岸边形成,厚度约为0.4米,最厚可达0.8米。岸冰常呈堆积状,堆积高度一般为2.0米,最高可达4.0米。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浮游生物

1.1海洋初级生产力

丹东市邻近海域紧邻鸭绿江河口,浮游植物丰富,春季叶绿素a含量和初级生产力最高,平均值分别达到14.03毫克/立方米和1404.46 毫克碳/平方米·天;夏季叶绿素a含量和初级生产力最低,平均值分别为4.15 毫克/立方米和227.58毫克碳/平方米·天;而秋季叶绿素a含量和初级生产力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分别为7.61毫克/立方米和783.54毫克碳/平方米·天。

1.2海洋浮游生物

丹东市邻近海域浮游植物4门33属70种,其中硅藻27属57种,占总种数的81.4%;甲藻4属11种,占总种数的15.7%;金藻1属1种,占总种数的1.4%;黄藻1属1种,占总种数的1.4%。浮游植物以硅藻为主,甲藻次之。春季浮游植物数量均值为2.13×108个/立方米,优势种为尖刺伪菱形藻和夜光藻;夏季均值为9.03×108个/立方米,优势种为窄隙角毛藻、尖刺伪菱形藻、中肋骨条藻和圆筛藻等;秋季均值为3.56×108个/立方米,优势种为短角弯角藻、中肋骨条藻、丹麦细柱藻和尖刺伪菱形藻。浮游植物生态类型多为广温近岸性、温带近岸性和沿岸性种类,偶有外洋性种类和暖水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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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浮游动物共有26种,隶属19科20属。其中桡足类17种,水母类2种,枝角类1种,端足类、糠虾类、介形类、涟虫类、毛颚类和被囊类各1种。此外还有9类浮游幼虫和部分鱼卵仔鱼。浮游动物多属沿岸类群,桡足类占优势。优势种有拟长腹剑水蚤、强壮箭虫、双刺纺锤水蚤、克氏纺锤水蚤和异体住囊虫。平均生物量91.6毫克/立方米,平均丰度11259个/立方米。

1.3淡水浮游生物

丹东市内河、池塘水域浮游植物150余种,浮游动物90余种。浮游植物主要以小球藻、毛金藻、微囊藻、针杆藻、直链藻、纤维藻、干裂藻、细腹鞘藻为主。丹东内河、池塘浮游动物以水蚤、多肢轮虫、猛水蚤、刺泡虫、砂壳虫、剑水蚤、无柄轮虫等为主。

2.1潮间带生物

滩涂共有潮间带生物29种,隶属8门8纲16目24科27属,其中包括人工投苗养殖生物5种,自然繁殖非采捕物种有18种。群落结构以软体动物最多,占总种数的52.00%。栖息空间主要为底内型,占总种数的75.86%。底上型的泥螺和底内型的江户明樱蛤、青蛤在春、夏、秋季占绝对优势,春→夏→秋优势种的季节演替规律为泥螺、江户明樱蛤、青蛤、长吻沙蚕、双管阔沙蚕→泥螺、江户明樱蛤、青蛤→江户明樱蛤、泥螺、青蛤、文蛤、长吻沙蚕、宽身大眼蟹。其中青蛤和文蛤为养殖种类。

2.2浅海底栖生物

浅海区底栖生物有78种,其中环节动物12种、软体动物21种、甲壳动物33种、腔肠动物2种、棘皮动物4种、底栖鱼类3种、其他动物3种。平均个体密度为634个/平方米,平均生物量为182.6克/平方米。浅海底栖生物常见种类有豆形拳蟹、日本关公蟹、窄体舌鳎、黄海葵和泥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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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淡水底栖生物

丹东内河、池塘等淡水已发现的底栖生物有79种,隶属于14目36科,其中昆虫62种,分属7目25科,占总数的78.48%;甲壳动物1目2科2种,软体动物3目6科10种;环节动物2目2科4种;扁形动物1目1科1种。主要种类有耳萝卜螺、宽身舌蛭、日本扁蜉蝣、灰纹石蛾和涡虫。

3.海洋游泳生物

据资料记载,丹东市邻近海域海洋游泳生物有91种。其中软体动物2种、甲壳动物20种、鱼类67种、哺乳类2种。主要鱼类有蓝点马鲛、鲐、黄鲫、青鳞、鳀、小黄鱼、鲈和梭鱼等,其他动物主要有中国对虾、中国毛虾、三疣梭子蟹、口虾蛄和日本枪乌贼等。

4.淡水水生物资源

丹东全地区淡水鱼类有90余种,其中鲤、鲢、草鱼、鳙四大家鱼是主要养殖品种。搭配品种有鲫、重唇鱼、池沼公鱼、团头鲂等。其中沿江生物主要有:河蚬、蛤蜊、蓝蛤、螺、白虾、葛氏长臂虾、日本沼虾、泥蟹、厚蟹、凤鲚、刀鲚、银鱼、光泽黄颡鱼、鲈、小黄鱼等。

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2017年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采测分离监测数据统计结果,2017年鸭绿江(丹东段)水质类别为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状况优。鸭绿江(丹东段)江桥以下文安和厦子沟两个国控断面各个污染物年均值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2017年北黄海丹东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共布设四个监测点位,评价标准执行《海水水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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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渤海东站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2017年北黄海丹东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类别为一类,水质状况优。按功能区统计,2017年北黄海丹东近岸海域两功能区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功能区达标率100%。

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海水养殖生态承载力评价结果显示,沿海的东港市处于中等水平,主要是空间承载能力和环境容纳能力较弱。由于东港市海水养殖区域的历史沿袭,现有实际养殖区与海洋功能区划、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不符,全部滩涂养殖和部分浅海及海水池塘养殖分布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90%的海水池塘和部分淡水池塘及浅海养殖分布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域内。

2012年以前,丹东市水域滩涂的资源开发强度逐年加强,而水域滩涂资源的保护力度不足,导致水域滩涂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水域滩涂的自身修复速度,水域滩涂资源呈衰退趋势。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区域经济的过快发展对水域滩涂资源及环境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导致水域滩涂资源承载力的下降。例如,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农用资源越来越短缺,如池塘养殖面积逐年减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激增,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大,造成水域环境污染较为突出;在海洋渔业资源方面,丹东近海岸的渔业资源在不断的缩减,一些海域的鱼种已经消失,渔业资源的产出主要靠人工养殖来完成。

2012年以后,丹东市高度重视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发展,严格依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和《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功能分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限制开发和管理水域滩涂资源,不断改善水产养殖环境、优化水产品养殖结构、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并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使得丹东市水域滩涂资源衰退趋势得到扭转,水域滩涂资源承载力有所提升。但目前仍需采取措施对水域滩涂资源进行有限制的开发,将水域滩涂资源详细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与养殖区等功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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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并进行科学管理,以免出现盲目开发与资源衰竭,确保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随着农村产业的调整,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铁岭市立足水产资源优势,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着重以科技兴渔为先导,以增加名、特、优品种养殖比重为发展重点,以可持续发展渔业为目标,水产养殖生产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截至2016年底,海水池塘养殖面积7907公顷,全部采取混养模式,总产量5万吨;滩涂、浅海底播贝类养殖面积5.33万公顷,贝类产量25万吨左右;工厂化面积40万平方米,目前主要用于培育苗种和暂养、越冬。淡水池塘养殖面积2387公顷、年产量22502万吨;水库养殖面积35985公顷,年产量70867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约有5670公顷,年产量8030吨;河沟养殖面积1037公顷,年产量2048吨。目前,丹东市海水池塘养殖品种主要为海蜇、缢蛏、鱼、对虾和海参生态养殖模式;滩涂贝类养殖方式以底播贝类为主,主要养殖品种为菲律宾蛤仔,中国蛤蜊、四角蛤蜊、文蛤、缢蛏、泥螺、青蛤等为辅。 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丹东是中国海岸线的起北端起点,位于东北亚的中心地带,是东北亚经济圈与环渤海、黄海经济圈的重要交汇点,是一个以工业、商贸、物流、旅游为主体的沿江、沿海、沿边城市,是亚洲唯一一个同时拥有边境口岸、机场、高铁、河港、海港、高速公路的城市,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铁路方面,丹东距平壤220公里,距首尔420公里,境内有铁路线260公里,主要有沈丹铁路、丹大快铁、凤上铁路、丹通铁路和灌赛线五条铁路,丹东站是沈丹铁路的终点站,经鸭绿江大桥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铁路相接,北京──平壤、莫斯科──平壤的国际联运列车,经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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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国境。海运方面,丹东港距韩国的仁川港仅245海里,是联结韩国、日本十分便利的海上通道。公路方面,2017年丹东还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国家二类公路主枢纽城市,现拥有沈丹高速公路、鹤大高速公路、丹锡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以丹东客运站为中心,下设24个客运站东。航运方面,丹东浪头国际机场还是是一座同时可以起降国内、国际航班的国门口岸机场,在国内同类支线机场中规模、设施均位居前列。

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人们对食物结构要求已发生明显变化,水产品的社会需求量日益增长。然而,近岸海洋及淡水渔业资源因过度捕捞已明显衰退,水产品的需求增长将主要依靠发展水产增养殖解决。根据丹东市渔业资源环境特点、水产增养殖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至2030年水产增养殖业将发生明显变化。

1.在内陆淡水水域及内湾浅海滩涂水域增养殖开发已逐步接近饱和的情况下,未来将致力于开阔型海湾及5米等深线以外海域的增养殖开发。以目前的企业经济承受力及技术开发能力,发展海洋抗风浪网箱养殖的条件已初步具备,海水鱼类深水抗风浪网箱集约化养殖将会规模化发展,将会逐步优化海水养殖的不合理布局。

2.内陆水域、内湾浅海滩涂水域在其空间资源受限制的情况下,将致力于寻求发展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多元生态养殖。为确保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健康养殖技术将成为其主要内涵。水域滩涂的使用将逐步依据水域环境特点、养殖容量要求及相关养殖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养殖开发布局及种类结构逐步得到优化。为满足城市菜篮子工程需求,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名优鱼类等工厂化养殖基地将应运而生,并带动其他区域的工厂化集约式养殖的发展。

3.为实现水产养殖业与国际接轨,将以国际水产质量安全标准及水产养殖业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严格规范水域滩涂的使用行为,并对养殖环境、养殖企业的生产技术尤其药物使用,及水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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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进行严格监管。水产养殖企业为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及开发经营水平,其经营管理体制将发生较大变化,将由股份制公司经营方式占主导地位,并逐步向基地化、集团化迈进。

4.丹东市目前主要养殖品种为海蜇、缢蛏、菲律宾蛤仔、四角蛤蜊、中国蛤蜊、文蛤、青蛤、日本囊对虾、中国明对虾、凡纳滨对虾(南美白对虾)、刺参和淡水鱼等。经过长期养殖,各养殖品种都有不同程度的病害发生,影响养殖效益;而近年兴起的海参养殖,受海水盐度偏低和市场的影响,养殖规模大幅减少。由于种质退化、抗病力降低、病害增加、养殖风险加大,严重威胁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因此养殖品种和模式更新问题势在必行。

从丹东市海水养殖的品种、产量、面积,结合环境、生物、水质、饵料、底质、潮流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不同养殖方式,规划养殖品种如下。

规划海域底播增养殖品种推荐为:菲律宾蛤仔、缢蛏、文蛤、中国蛤蜊、四角蛤蜊、青蛤、毛蚶、魁蚶、刺参、东方海笋、单环刺螠等。

规划海域增殖放流品种推荐为:大泷六线鱼、许氏平鮋、牙鲆、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海蜇、红鳍东方鲀。

淡水养殖分为水库、池塘、稻田渔业和河沟增殖。水库渔业以增殖放流为主,兼小规模网箱养殖,主要推荐品种有大银鱼、凡纳滨对虾(南美白对虾)、淡水鲈鱼、沙塘鳢、施氏鲟、虹鳟等高价值品种,以及四大家鱼等常规品种。稻田渔业主要推荐品种为中华绒螯蟹、大鳞副泥鳅、黄鳝等,河流增殖保护区增殖保护品种以当地细鳞鱼、华鳅、沙塘鳢等为主。

充分利用各地自然资源优势结合旅游和水产养殖资源,加快水上观光、垂钓休闲渔业的发展。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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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养殖水域滩涂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水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经济发展的支持基础。正确处理水资源、生态和水域滩涂承载力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需要做到:(1)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水资源、生态和环境承受能力的盲目开发,做到养殖水域滩涂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2)避免片面追求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重要性而抑制和限制养殖经济的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步规划,协调发展以确保适应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才能使养殖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条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打造低碳养殖产业经济示范区

随着养殖经济的快速发展,低碳养殖的构建成为低碳经济转型、养殖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环节,急需设立低碳养殖产业规划、布局与建设的相关诱导机制,以发挥低碳养殖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实现养殖产业结构升级

水产养殖必须走科教兴渔之路,推动渔业养殖技术进步,提高渔业开发的技术水平,实现水产养殖由粗放型向高附加值、低碳、高新技术性升级,降低渔业经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整体效益,找出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养殖产业,并制定养殖产业调整规划以及相应的产业政策。根据渔业资源的区位特征、交通条件和市场环境,设置相关的养殖产业,同时重点支持养殖区域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与产业优化相适应的软环境,使区域内产业之间形成互补关系,相互协调,降低运输生产成本,形成“区域品牌效应”,以提高区域内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建立养殖承载力动态监测体系,强化地区养殖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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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尽快完成水域滩涂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区域的承载力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与方法。对养殖容量以及区域环境容量等开展评估,研究建立水资源环境承载状态预测预警方法和模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和资源开发潜力、旅游资源以及水产养殖资源,加快发展水上观光、垂钓等产业。

第五条创新基于水域滩涂承载力的养殖综合管理机制

以水域滩涂承载力为主线,将产业布局、用地规划、环境准入、总量控制、生态补偿等监督管理活动连接起来。以承载力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的依据,以布局规划作为环境准入和总量控制的准绳,以准入和控制机制来带动生态补偿的落实,建立创新型养殖综合管理链条机制。

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第九节功能区概述

将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类。

禁止养殖区指禁止开展一切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进行限制性的开展水产养殖活动,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活动,在以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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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公共自然水域开展围栏网箱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重点近岸海域浮动式网箱面积不超过海区易养面积的10%,各地应根据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确定不高于农业部标准的本地区可养比例;(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养殖区是指允许在其规定范围内进行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可分为海水养殖区和淡水养殖区。海水养殖区包括海上养殖区、滩涂及陆地养殖区。海上养殖包括近岸网箱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吊笼(筏式)养殖和底播养殖等。滩涂及陆地养殖包括池塘养殖、工厂化等设施养殖和潮间带养殖等。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第一条近岸海域底播增殖

参照《无公害食品菲律宾蛤仔养殖技术规范》(NY/T5289-2004)、《无公害食品刺参养殖技术规范》(DB37/T442-2010)、《农产品质量安全皱纹盘鲍增养殖技术规范》(DB21/T1864-2010)、《农产品质量安全毛蚶增养殖技术规范》(DB21/T1863-2010)等标准养殖环境要求,根据丹东市海域的环境条件和底播增殖的生产实践,本海域适合开展菲律宾蛤仔、四角蛤蜊、中国蛤蜊、文蛤、缢蛏、青蛤、毛蚶、魁蚶、牡蛎等品种底播增殖。

第二条近岸海域网箱养殖

参照《浮动式海水网箱养鱼技术规范》(ST/T2013-2003)、《六线鱼养成技术规程》(DB37/T615-2006)等标准养殖环境要求,根据丹东市海域的环境及水文条件,规划海域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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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流速都小于1.0米/秒,符合网箱布置海域对流速的要求,满足开展小型网箱和大型抗风浪网箱养殖刺参、鱼类的条件,推荐养殖品种包括刺参、许氏平鮋、大泷六线鱼、红鳍东方鲀、牙鲆、美国红鱼等。

第三条近岸海域人工鱼礁建设

参照《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DB37/T2090-2012)中规定的水文条件、水质状况、底质条件、沉积物质量状况、生态环境等环境条件,规划海域水质和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水深、透明度和底质符合规范要求,生态环境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海域底质主要为泥沙底,分布较均匀,沉积物粒径自近岸向远岸呈现出由粗变细的趋势。海底表面承载力均大于4吨/平方米,承载力适中,因此,规划海域比较适宜人工鱼礁建设。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规划禁止养殖区面积为2847.5公顷,其中东港市1578.9公顷,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区域,即铁甲水库;凤城市1268.6公顷,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区域,即土门子水库和花家堡子水源地;其他县市区无禁止养殖区。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规划限制养殖区20314.7公顷,包括东港市15311.9公顷、凤城市400.2公顷和宽甸满族自治县4602.6公顷,其他县市区无限制养殖区。

东港市规划限制养殖区15311.9公顷,主要分布在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主要类型为淡水水库、淡水池塘和海水池塘。其中淡水水库39个,面积为4097.9公顷,基本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淡水池塘89个,分布在丹东鸭绿江口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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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陆地区域,面积150.0公顷;海水池塘27个,分布在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陆地区域,面积11064.0公顷。

凤城市规划限制养殖区面积为400.2公顷,主要类型为水库、淡水池塘、湖泊和河流,其中淡水池塘1个、面积1.2公顷,水库4个、面积为13.0公顷,湖泊1个、面积3.5公顷,位于凤城玉龙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另外有4个河段、382.6公顷,位于花家堡子水源地二级保护内的河段和爱河位于锅头裕市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河段。

宽甸满族自治县规划限制养殖区4602.6公顷,主要类型为水库、淡水池塘、湖泊。其中淡水池塘3个、1.3公顷,湖泊2个、3.5公顷,水库14个、4597.8公顷,主要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红线区、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与水丰水库水源涵养功能红线区和青山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十二节养殖区

规划养殖区面积为50758.1公顷,主要包括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其类型有海上养殖区、海水池塘、水库、淡水池塘、淡水湖泊和其他等。海水养殖共39711.1公顷,其中海上养殖区38614.9公顷,位于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至20米等深线范围;海水池塘图斑5个、面积1074.5公顷,分布在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另外还有工厂化养殖场60个,面积21.7公顷。

淡水池塘图斑729个、面积1374.5公顷,主要分布在东港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和凤城市;水库图斑38个、面积2855.2公顷,主要分布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和凤城市;湖泊图斑41个、面积76.5公顷,主要分布在凤城市和宽甸满族自治县;其他养殖区为稻田,主要分布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和凤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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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区域统计,东港市40679.7公顷、凤城市4964.5公顷、宽甸满族自治县3315.9公顷、元宝区23.6公顷、振安区320.1公顷和振兴区1474.9公顷。

第一条海水池塘养殖区

规划中海水池塘5个,分布在东港海域沿岸,面积1074.5公顷。本区域可根据生物饵料、进排水条件等,确定养殖品种和模式,加大养殖投入力度,提高养殖效益,实现高产高效。

第二条工厂化养殖区

规划中工厂化育苗场60个,分布在东港海域沿岸,面积21.7公顷。本区域可根据水文、水质条件开展海参、海蜇、对虾等室内育苗、保苗;以及褐牙鲆、红鳍东方鲀等鱼类的工厂化养殖。

第三条生态立体增养殖区

本区域指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至20米等深线范围,面积38614.9公顷。根据本区域海底底质条件、水流特点、饵料生物基础等打造底层海参贝类底播、中层藻礁、集鱼礁、上层网箱养鱼,多生态位综合利用的生态方式。底层主要底播菲律宾蛤仔、海参、脉红螺等大型底栖动物,中层可设置人工藻礁增加初级生产力、改善水质,表层网箱养殖褐牙鲆、红鳍东方鲀、大泷六线鱼、许氏平鮋等高附加值经济鱼类。

第四条海洋牧场建设区

丹东海洋牧场建设规划的范围为(39°41′30.00\",123°49′55.68\";39°41′00.00\",123°49′55.68\";39°41′00.00\",123°51′00.00\";39°39′08.00\",123°51′00.00\";39°37′02.00\",123°47′10.00\";39°37′00.00\",123°47′10.02\";39°37′00.00\",123°44′00.00\";39°42′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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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4′00.00\";39°42′03.58\",123°47′43.62\";39°41′30.00\",123°47′43.62\")10个坐标点按顺序连接围成的区域共计7649.01公顷。2016-2020年计划建设礁群12个,新建人工鱼礁29.2万空方。以已有人工鱼礁建设基础的礁群为重点,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坚持生态型和经济型并举,积极开展生态型鱼礁示范与推广,建设重心逐渐由经济型转向生态型,保障人工鱼礁建设的稳定、科学发展。2021-2025年在北纬39度39分到39度37分区间,作为海洋牧场储备发展区。以发展休闲海钓和开展对重要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水域保护为主要目标,主要开展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逐步扩大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范围和规模,达到改善海洋生态、养护渔业资源、促进休闲海钓产业发展的目的。

第五条淡水池塘养殖区

规划中淡水池塘729个,面积1374.5公顷。应推广集约化的养殖技术,适当加大养殖密度及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第六条湖泊、水库养殖区

湖泊、水库养殖区采取精养、半精养等模式,可作为鱼类重点养殖区,适当增加放养比例和数量。

第七条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区

城郊部分零散池塘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小水库可开展生态放养,开展垂钓、水上捕鱼体验、品鲜、旅游度假等综合发展。休闲渔业区可因时因地灵活发展,结合旅游季节,分季节、分阶段进行养殖生产和休闲经营服务。

第八条稻田生态混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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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结合稻田水质、水深、溶解氧等生态指标特点,选择耐溶氧、食性广的养殖品种,开展生态养殖,如中华绒螯蟹、泥鳅、黄鳝、鲫鱼等种类适当进行稻田混养。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丹东市农渔业主管部门依据渔业基础地位、公益性产业的特点,负责保障和推动规划实施。不断完善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推动水产养殖业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用法律手段保护渔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养殖水域和资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发改、城建、交通、国土、水利、旅游及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更好地发挥规划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觉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业自律意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相互协助、共同提高的发展方式。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渔(农)民的合法权益。渔政部门履行养殖环节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对损害养殖渔(农)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加大渔业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通过规划实施,既要防止外部环境污染对水产养殖的伤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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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控制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实施养殖容量控制制度,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养殖单位要严格按照贝类养殖技术规范操作,本海域以外的菲律宾蛤仔苗种应在潮下带养殖,本海域的苗种(土著品种)应在潮间带养殖,严禁混养。为增加贝类底播增养殖栖息地生态恢复力,菲律宾蛤仔养殖要划区放苗,实行轮放轮捕的养殖方式,同一区域采捕作业应间隔2年左右。

第十六节加强研究宣传

加大对水域滩涂养殖相关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共性、关键、前瞻技术研发,加强科技成果共享和转化,推广成熟先进的适用技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系统性开展菲律宾蛤仔栖息地调查和评估;开展本地菲律宾蛤仔规模化育苗研究;评价外来菲律宾蛤仔养殖遗传风险;研究当地与外来苗种的杂交防控技术;加强丹东市贝类增养殖区生态承载力评估与养殖病害研究,制定贝类养殖容量和捕捞控制策略,维持重要生物种群的可持续生物量。

第十七节规划实施管理

第一条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

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合法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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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养殖区管理

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第三条使用用途管制

为保护现有水产养殖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对于农渔业区划定的养殖区及非农渔业区海域允许非基本功能类型用海项目与海洋功能区的兼容发展,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对于不影响功能区基本功能的渔业养殖等现状用海项目应予以保留。农渔业区内,渔业基础设施区和捕捞区按其海洋功能开展渔业生产活动。切实协调好与项目用海利益相关者关系,尤其要做好涉及渔业用海的渔民转产转业和补偿工作,维护渔民利益和渔区和谐稳定。保护区范围内现有水产养殖业按其管理办法管理。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新建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养殖水域滩涂的,应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本规划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调整,适时开展修订。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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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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