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长的录用条件
1. 学长将从大二、大三年级报名同学中选出,部分由团总支从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指派。总共10余人,每位学长负责新生两个寝室。其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个人修为。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能力,认真负责。
4.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二、工作具体内容
1. 学长任期一年,每位学长负责新生两个班级的工作。
2. 学长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帮助新生和协助辅导员完成教育管理工作。
(一)日常工作
1. 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
2. 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定期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引导新生解决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
3. 了解新生的特长、兴趣、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4. 组织增进了解和促进团结的文体活动;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常规学习期间
1. 引导新生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建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2. 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面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
3. 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以及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4. 指导新生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
5. 对新生进行专业思想、专业学习、大学生活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6. 保持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密切联系,接受辅导员指导,与辅导员经常性的交流工作情况。
三、工作的具体要求
1. 学长的工作应透明,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2. 保证每星期走访所带新生寝室至少一次;
3. 做好新生信息的记录,每周向辅导员汇报一次,每月向学院学工办汇报一次;
4. 出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工办、辅导员报告;
5. 不对新生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6. 有全局意识,服从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
四、学长的管理和考评
1.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学长制”的实施。
2. 学长任期满,由学工办对学长的工作进行考评推荐,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学长”、“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给予适当加分。
3. 对学长工作的考评与推优紧密结合,凡在学长负责制工作上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同学,推优入党时将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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