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长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中长期企业债是企业债权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特点:
符合条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所有投资人发行,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进行发行管理。
1、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债券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债券发行规模应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额的60%、补充营运资金投资总额的20%; 2、中长期企业债券可以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上市并流通,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 发行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优势:
1、相比银行存款,企业债融资优势明显:债权融资成本低于银行贷款,融资期限长于银行贷款; 2、企业债券发行不影响股东控制权,不会摊薄股东收益;
企业债券发行可以调节资本结构,使负债/权益结构更加合理化,其杠杆效应可以提高股东收益,即当项目回报率大于债权成本,股东收益得以放大,从而提高股票价格。 客户名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首钢总公司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芜湖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兰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临海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上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公司 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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