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部分路(街)命名和更名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本政办发[2007]44号 【发布部门】本溪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17 【实施日期】2007.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部分路(街)命名和更名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4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适应本溪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加强城市路、街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便人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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