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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3-6.doc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

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1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 2月 1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 检查记录及结论: 1、钢筋加工区有一个灭火器已毁坏。 2、滤池西边有一灭火器已毁坏。 限 2月 3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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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2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2月15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办公区灭火器箱损坏。 2、生活区消防水龙头损坏。 限 2月 1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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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 编号:安—检—防—003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2月28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 检查记录及结论: 1、二期木工加工区无灭火器。 限 3月 3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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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 编号:安—检—防—004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3月15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 检查记录及结论: 1、钢筋加工区有一个灭火器已坏。 2、东南二沉池电焊机旁灭火器已坏。 限 3月 1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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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5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3月31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各区域消防设施良好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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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6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4月15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各区域消防设施良好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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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7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4月30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1、中沉池(a)钢筋加工区灭火器已损坏。 限 8月 3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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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8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5月15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1、水解酸化池木工间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限5月 1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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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09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5月30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1、生活区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限 6月 3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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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0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提边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09年6月15日 改造及(二期)工程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倪秋平、程国安、张凤来 、彭天仿、张新付、何胜云 检查记录及结论: 各区域消防设施良好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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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1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5年9月28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施大有、于耐军、王宇、范大彬 检查记录及结论: 1、生活区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2、沉淀池底板灭火器已损坏。 限 9月 30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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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2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5年10月15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施大有、于耐军、王宇、范大彬 检查记录及结论: 1、材料堆放区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2、送水泵房灭火器已损坏。 限 10月 1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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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3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5年10月31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施大有、于耐军、王宇、范大彬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回用水池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限 11月 2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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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4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5年11月15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施大有、于耐军、王宇、范大彬 检查记录及结论: 1、送水泵房北侧木工棚一灭火器损坏。 2、污泥调节池一灭火器损坏。 限 11月 1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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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5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5年12月1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施大有、于耐军、王宇、范大彬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变电室北侧木工棚一灭火器损坏。 2、储泥池一灭火器损坏。 3、反冲洗泵房南侧一灭火器已损坏。 限 12月3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3、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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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6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1月10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加药间南侧灭火器损坏。 2、沉淀池南侧灭火器损坏。 3、送水泵房南侧一灭火器已损坏。 限 1月12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3、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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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7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1月25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加药间上面已无灭火器。 2、滤池南侧灭火器损坏。 3、配电间一灭火器已损坏。 限 1月2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领取。 2、立即更换。 3、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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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8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2月10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反冲洗泵房东侧灭火器已损坏。 限 2月12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领取。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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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19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2月25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中心楼东侧灭火器已损坏。 2、吸水井东侧灭火器已损坏 限 2月27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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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20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3月27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加药间北侧通道口灭火器已损坏。 2、生活区北侧围墙边灭火器已损坏 限 3月29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

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21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4月11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脱水机房北侧通道有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2、沉淀池南侧有一个灭火器损坏。 限4月12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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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22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4月26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加氯间北侧通道有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2、滤池北侧有一个灭火器损坏。 限4月28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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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定期检查 编号:安—检—防—023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 中建二局 工程名称 苏州第二水厂 检查日期 06年5月11日 项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钢筋车间、木工车间 王伟军、郑宏、王小辉 、王亭东、罗益利、于耐军、王宇、刘永兴 检查记录及结论: 1、配电间西侧通道有一个灭火器已损坏。 2、办公区南侧有一个灭火器损坏。 限5月12日整改完毕 整改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1、立即更换。 2、立即更换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 注: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限期不整改的单位(施工队),项目部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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