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东莞大朗“8.14”、深圳沙井“8。2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号)和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号)的通知精神,决定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校开展小档口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吸取社会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消除学校小档口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范围
(一)小档口。小档口是指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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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
(二)电动自行车。指以畜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三、治理内容
(一)小档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负责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对负责的小档口实施动态清查、动态管控,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治理小档口违规住人,全面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行动、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行动,做到全面彻底整治,限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漏洞。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学校地处属于实行电动自行车禁行的城市区域,按省教育厅的要求,要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下一步学校将统计校内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并动员各科室做好拥有电动自行车教职工的思想工作,让其不要开电动自行车回校,更不能在校内乱停放和违规充电。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9月15日).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涉校小档口、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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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形势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治理行动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各部门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小档口、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调查摸底,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查清小档口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安全现状,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2月18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100%整治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前期集中治理情况,分析问题,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源头控制,认真逐一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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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实施内容和步骤,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广泛宣传,强化执法。要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校园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小档口、电动自行车车主和全体师生对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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