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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民法总论

1、 甲因外出旅游,将自己的小狗委托乙照料。乙将该小狗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 乙卖狗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B. 乙卖狗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

C. 乙丙所订合同无效D. 乙丙所订合同可撤销,甲有撤销权

2、谭某45岁,是精神病人,有亲属如下:父亲,78岁,瘫痪在家;弟弟,50岁,公务员;儿子,20岁,在校大学生;女儿,17岁,无业。谭某的监护人为( C )。

A. 谭某父亲B. 谭某弟弟C. 谭某儿子D. 谭某女儿

3、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 )。

A. 甲乙之间的电视机采购合同B. 甲乙之间的恋爱关系

C. 甲信佛和寺庙间的关系D. 甲乙一起去旅游形成的关系

4、小黄17岁,无业,靠父母生活,某日,小黄向朋友小张借款30000元,其中1.5万元买了礼物送男友,用200元为手机充值,用余款购买了一张健身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D )。

A. 小黄和小张间的借款合同无效B. 小黄和男友间的赠予合同无效

C. 小黄为手机充值的行为可撤销D. 小黄购买健身卡的行为效力待定

5、甲与乙约定,如甲的儿子考上西南大学,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关于甲乙租赁合同所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附消极解除条件B. 附积极解除条件C. 附消极延缓条件D. 附积极延缓条件

6、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 )。

A. 自动解除B. 自始无效C. 继续有效D. 不生效

7、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 物权属于支配权B. 请求权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

C. 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D. 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8、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下列哪项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C )。

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B. 无权代理行为

C. 附条件行为D. 无权处分行为

9、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

动的集体或个人。下列不属于法人机关的是(C )。

A. 权力机关B. 执行机关C. 考评机关D. 监督机关

10、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C )。

A. 母牛生的小牛B. 鸡蛋孵化后的小鸡C. 存款所得的利息D. 果树上的苹果

11、诉讼时效为2年的是( D )。

A. 到期拒付租金B. 出售过期产品未声明C. 寄存财物灭失D. 欠钱不还

12、谭某口头委托小邹帮忙购买某型号手机一部,此型号脱销,小邹为谭某购买同品牌其他型号手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B)。

A. 二人之间无书面委托书,委托关系不成立B. 谭某拒绝受领的行为合法,小邹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

C. 小邹是为了谭某的利益,属于有效代理D. 小邹有代理权,谭某不得拒绝

13、精神病患者患病期间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 B )。

A. 有效B. 无效C. 效力待定D. 可撤销

14、李玲(19岁)从张琴(12岁)处购得电脑一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 二人间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B. 张琴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李玲有撤销的权利

C. 二人间买卖合同属效力待定的合同

D. 李玲可催告张琴的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

15、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说法正确的是(B )。

A.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C. 诉讼时效期间只能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 诉讼时效只能因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6、甲与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在4个月内与乙结婚将租用丙的三居室房屋。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 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行为成立但尚未生效B. 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行为未成立

C. 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行为成立但尚未生效D. 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行为未成立

17、下列选项中,既属于绝对法律关系,又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的是(A)

A. 物权B. 人身权C. 合同D. 侵权

18、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D )。

A. 绝对有效B. 绝对无效C. 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

D. 构成表见代理的,被代理人应承担责任

19、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B )。

A. 河里的鱼B. 风C. 人身权D. 不作为

20、我国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于时效期间的( B).

A. 最后3个月内B. 最后6个月内C. 最初6个月内D. 一年内

21、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C)。

A. 杨某承担过错责任,李某承担无过错责任

B. 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

C. 杨某作为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李某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D. 李某承担

22、杨某将自己收藏的花瓶卖给陈某,并保证花瓶确为明代真品。后经权威鉴定部门鉴定为现代仿品,于是;陈某要求退货并返还价款,但遭杨某拒绝,陈某多次与其交涉,历时两年零三个月,未果。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

A. 陈某可以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此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

B. 陈某可以胁迫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此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

C. 陈某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此合同的诉讼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为此案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的除斥期间

D. 陈某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此合同的诉讼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为此案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

23、 甲在教室拾到乙不慎遗失的U盘,甲的行为属于( B )。

A. 民事行为B. 事实行为C. 侵权行为D. 无效行为

24、未成年人所进行实施的民事行为一律无效。( X )

25、公司属于财团法人。( X)

26、有限合伙的所有合伙人都可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X )

27、隐名合伙,是指是当事人一方(隐名合伙人)对他方(显名合伙人)进行出资,以显名合伙人的名义出资和活动,隐名合伙人不参加合伙的业务执行,但分享利润,并仅

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 对 )

28、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关系一定消灭。(X)

29、甲、乙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甲向乙采购苹果1000斤,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为苹果。( X )

30、牛是原物,挤出的牛奶属于孳息。 ( 对)

31、表见代理是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了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且为善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 对)

32、8岁的小红放弃了外婆赠予她的10万元钱,此行为无效。( 对 )

33、诺成行为,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民事行为。实践行为,除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行为。( 对)

34、上衣属于主物,裙子属于从物。( X )

35、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民法发生效力的具体范围,即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对)

36、以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为划分依据,单务行为指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而另一方仅负有义务的民事行为。双务行为指当事人双方幸免有权利,也均负担义务的民事行为。( 对)

37、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重新计算时效的法律制度。( 对 )

38、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同意的;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对)

39、友联食品公司让业务员老王前往红发公司采购加工食品所需要的面粉,老王在采购过程中发现红发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不错,就又采购了一批食品添加剂,老王采购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X )

40、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X )

41、 宏观经济政策属于我国民法渊源。(X)

42、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对)

43、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对)

44、第三人明知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对 )

45、方芳委托何冲去东北代理采购原料木耳,方芳意外死亡后,何冲并不知晓,其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效。(X)

46、老林婚后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对)

47、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 ( 对)

48、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X)

49、13岁的甲课余时间到楼下饭店里帮忙,约定报酬800元。饭店老板可不付报酬,因为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取得报酬。(X)

50、A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自行车,在校园二手市场谎称为自己所有,将车以合理价格卖给不知情的B,A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X )

51、信誉一定不能作为民事合伙的出资。(X)

52、民事行为一旦成立,则要么生效,要么无效,民事行为不生效一定无效。(X)

53、小李年龄17周岁,尚在读书,接受其父好友赠予的300万元,靠此款利息生活,达到当地居民普通生活水准,小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X)

5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对)

55、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对)

56、小红(7岁)的父母从小红的压岁钱中取出300元买小红学习所需要的复读机属于代理行为。( X )

57、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对于此行为只能撤销,不能变更。( X )

58、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 对 )

59、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

60、民事法律关系,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和保护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对)

61、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依据的民事行为。( 对)

62、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

为法律行为,而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自然人或法人充当代理人。比如,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对)

63、1、比较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回答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3、请回答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并谈谈您对民事行为无效的理解。

1、 答: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主要为了失踪人利益,兼顾利害关系人利益。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

二者具体程序条件不同。宣告失踪为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2年,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通常情况下必须满4年,战争满4年,意外事故为2年。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虽然都需要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但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申请人包括:(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利害关系人所谓顺序性,是指前一顺序申请人没有申请的,后顺序人无权申请。如,配偶宣告失踪,父母宣告死亡的,法院应该宣告失踪,不能宣告死亡。同一顺序人权力平等,如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有申请宣告失踪的,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制度中,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死亡公告期普通1年,意外事件3个月。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

2、答: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推翻了诉讼时效存在的基础,因此使已进行的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二者区别在于:第一,发生时间不同。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而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进行的任何阶段。

第二,发生事由不同。中止的法律事由通常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所不能控制的事由,如不可抗力。而中断一般是当事人主观意志能决定,如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第三,法律效果不同。中止的法律效果在于使中止事由发生的时间不计入时效期间,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经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为总时效期间。而中断法律效果是在中断事由发后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3、答: 首先,两者的成立要件不同。

民事行为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A、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行为的民事主体。B、意思表示。C、标的存在。特殊成立要件:比如实践行为;要式行为

民事行为的生效成立要件为:一般生效要件:A、行为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B、当

事人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特别生效要件:比如遗嘱行为,除延缓条件和延缓期限的民事行为,须审批、登记才生效的民事行为等。

其次,两者的着眼点不同。民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律构成要素,在法律上视为一种客观存在;民事行为的生效着眼于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民事行为的成立,主要是一种事实判断,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则属于价值判断。

第三,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民事法律行为自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时成立,自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时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即生效。但在少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不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即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比如附延缓条件或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只有到所附延缓条件发生或所附始期届至才能生效。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其法律特征是: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始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种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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