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案例的分析
李进
【期刊名称】《财会通讯:综合版》 【年(卷),期】2016(000)023
【摘 要】本文以东北高速为例,论证了“股东制衡结构”理论的局限性,对于国有控股公司,同质的地方政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状况会因为地方政府过于激烈的竞争关系而失效.同级地方政府共同控制上市公司时,二者对资源进行争夺所带来的治理效益大于因激烈的竞争所产生的公司治理混乱的成本,因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引入制衡股东时应充分考虑到大股东之间的异质性,避免体制原因造成的种种弊端. 【总页数】4页(P34-37) 【作 者】李进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从股权制衡角度研究股东大会投票制度的有效性--基于鄂武商控制权之争的案例分析 [J], 杨维;郭磊;杨海儒
2.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机构投资者对控股股东的制衡分析 [J], 王箐
3.公司治理结构下权力制衡机制的研究——基于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格局下的分析 [J], 胡冰
4.公司治理结构下权力制衡机制的研究--基于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格局下的分析
[J], 胡冰
5.第二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路径分析——基于中国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多案例研究 [J], 郝云宏;汪茜;王淑贤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