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部规章制度。2、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3、交通部与地方政府对公路建设的商谈纪要及实施协议等。4、宁夏公路管理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工作指南。5、公司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二、编制原则
本着节约资源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法用地、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少占土地、保护林地耕地;搞好六盘山地区施工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破坏脆弱生态环境;支持景点保护。
三、适用范围
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辖工程区域。四、具体内容1、自然资源保护
①提高每位施工人员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注意保护施工区域植被,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
②禁止随意开辟施工道路及场地,禁止对施工区以外地区进行碾压和破坏,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③施工便道选线、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耕地,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④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捕杀和减少干扰野生动物。
1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2、临时设施的环水保(1)总体要求
①做到临时施工场地的优化布置。便道、砼拌合站、及钢筋加工场地及生活区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土地平整,恢复原有地貌。
②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
③施工场地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按标识分类投放,定期清理,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污水须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
④施工场地和便道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和施工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时刻提醒每位施工人员。
(2)施工便道环保作业指导
①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便道周边的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场地布置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
②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无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
③配备洒水车,经常对便道进行洒水,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保持便道整洁。
2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④便道表层铺设碎石、砂砾或宕碴,防止雨水冲刷基层土体,造成水土流失。
⑤经常对便道进行修整,对车轮碾压的凹痕进行经常性的采用碎石填补,保持便道表面的平整。
⑥经常对运输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检修,防止油污漏洒,污染地面。⑦工程完工后,负责将临时便道拆除恢复原貌,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对便道的碴土进行集中堆放,或联系当地,将碴土利用。
(3)拌合站环保作业指导
①全面合理规划好排水方案,做好排水设施。
②所有废水必须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达标后再排放或二次利用。③安排专人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防止有漏油、漏水等污染源的产生。并对消音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避免噪声污染。
④建设厕所和洗漱池,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专门排放。设置垃圾池,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⑤搅拌站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⑥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达标后方可排入河沟或回收利用。
⑦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⑧砂石料拌制加工场地须采取必要的防尘、除尘装置,控制大气粉尘污染。
(4)料场及钢筋加工场地环保作业指导
①料场采用碎石铺底,顶面采用混凝土硬化,保持场地的整洁。
3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②做好各类材料的标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严禁不同型号的材料混堆。
③对钢筋采取上盖下垫,下垫时,保证钢筋原材料离地面25cm以上,防止钢筋锈蚀。
④对钢筋加工机械注意保养,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面。
⑤钢筋场地周边做好排水沟,有计划地将场地内的废水排入指定的污水池。
⑥钢筋在搬运过程中,采取车辆运输的方式,不得直接在地上拖拉。⑦对于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废料集中处理,防止废铁等其他易污染环境的杂物散落在地上。
⑧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⑨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⑩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3、施工现场的环水保(1)桥梁施工I桩基础施工
①桩基础施工前,根据地质、地形情况确定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尽量把对地表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保持原地表的生态。
②对于水量比较大的桩基,钻进过程中需要抽水的,必须在距离桩基础10m左右修建沉淀池,孔内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能排放或循环利用,不得直接将污水直接排放河中或农田里。
③孔内出渣时,应将土渣尽量选择倒在红线范围内的沟凹处,并及时整平压实,避免在雨季时雨水冲刷造成河道和农田污染。
4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④钢筋存放、加工制作场地应符合临时工程中的场地要求和规定。⑤桩基础灌注前,应将护壁漏水点堵实,保证护壁不漏水。灌注前,孔内污水抽排放时,应将污水排放在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排放到河道内。
⑥罐车灌注混凝土结束后,应及时对罐车进行清洗,应设立专门清洗点,清洗污水净化后集中排放。
⑦桩基础灌注结束后,桩顶面浮浆清理的混凝土碴应进行挖坑深埋,不得直接暴露于地表之上,影响地表植被的生长。
⑧严禁泥浆在孔外四处流溢,孔口泥浆及弃土及时清理干净。孔内泥浆必须经过多级沉淀后排放,不能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新的污染。
⑨沉淀池中的废渣,集中运往设计指定的弃渣场或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区域,不得随意堆放。
⑩钻孔机械的废油排放采用隔油池措施处理,不得超标排放。II承台、墩柱施工
①墩柱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对脚手架的材料进行检查,严重锈蚀及油污的钢管不得使用,扣件不得乱扔乱放,保持施工现场的有序、整洁。
②承台、墩柱钢筋加工场地应符合临时工程中的场地要求和规定。钢筋加工时每天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对钢筋头、废焊条等及时收集,集中堆放。
③模板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点对模板进行除锈,锈渣及时清理深埋。模板采用机油做脱模剂的,在上油前,地面上应铺设塑料布,防止机油洒落地面,污染环境。
④柱顶外露钢筋待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及时采用彩条布进行包裹,减少锈蚀度。
5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⑤盖梁施工采取包箍法以减少钢管架搭设时对原地面的破坏,包箍与墩柱间采用土工布做夹层,避免包箍的铁锈对混凝土墩柱的污染。
⑥混凝土施工前合理安排,专人指挥,尽量避免大量混凝土残渣散落地面。
⑦养生采用土工布包裹洒水养生,掌握好洒水量和洒水次数。4、专项环保作业指导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作业指导书1.目的
对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燃烧、爆炸、渗漏和遗洒的发生。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控制。3.职责
3.1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制定和监督。3.2各工区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各施工队程序落实情况。
3.3各工区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控制。4.控制程序
4.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分类
4.1.1易燃易爆液体:油漆、稀料、汽油、柴油等。4.1.2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氧气、天然气、液化气等。4.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的通用要求4.2.1运输与装卸
4.2.1.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宜使用有“危险”标志的专用车辆,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2.1.2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包装容器不得倒置、挤压,防止撞击、扔摔和在地上滚动,以保持容器封闭完好;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产生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运输时不得与易燃物、可燃物及酸碱物资、油脂混装。4.2.2贮存
4.2.2.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分类按不同性质专库存放(如油漆、稀料不能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库房应有锁,门应向外开,并应有警示标志,库房内严禁住人。
4.2.2.2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其它设施设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应有防渗措施。库管员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4.2.2.3氧气瓶、乙炔瓶禁止曝晒、受热、卧放倒置。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钢瓶头部防止油污,减压阀、回火阀应保持完好。4.2.3发放与使用
4.2.3.1发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由库管员负责,不允许使用人员随意取用。
4.2.3.2库管员在发放时,应按需要量严加控制,并办理领用手续。4.2.3.3发放时要掌握先进先发,避免超期贮存,影响材料质量。4.2.3.4在使用之前,应由专人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达到使用条件时,方允许操作。在使用中应严格执行产品使用说明书。4.2.3.5在施工过程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需要专门的安全防护和必要的工具、用具,以确保安全。
4.2.3.6未使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禁止在施工现场存放,应倒回封闭容器内保存。对没有保存条件的应退回仓库代管,严禁使用不完乱扔乱放,
7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造成污染和不安全因素。
4.2.3.7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应符合危险品操作的要求。4.2.3.8对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库管员集中保管、回收,不准随意丢弃,并不定期组织处理。
4.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工序的特殊要求4.3.1油漆配制与使用
4.3.1.1配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施工人员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周围严禁有易燃可燃物,附近应有灭火器材。4.3.1.2
配料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
工所用的原料。
4.3.1.3施工人员喷涂油漆时禁止吸烟,倒完油漆应及时将油漆桶盖上,防止挥发,喷涂油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并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禁止将浸有油漆、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等随意堆放。附近应有灭火器材。4.3.2电气焊(割)作业
4.3.2.1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4.3.2.2业。
4.3.2.3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4.3.2.4电气焊工作业时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4.3.3汽油柴油的使用
4.3.3.1施工过程如不需使用汽、柴油,现场严禁存放。
4.3.3.2确需使用的汽、柴油应单独设置库房,库房应有警示标志,库房内应阴凉通风,严禁烟火,库房应有门锁,非库管人员禁止入内。
8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进行焊割作
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3.3.3使用时周围严禁有明火及易燃可燃物,操作人员应注意安全。4.4监督检查
4.4.1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每个工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一至两次监督检查。
4.4.2各工区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的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每周检查一次。
4.4.3各施工队每天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行排查。(二)扬尘控制作业指导书1.目的
使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扬尘的控制。3.职责
3.1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制定和监督。3.2各工区负责组织各施工队实施本程序。4.控制程序4.1定义
4.1.1易扬尘材料是指施工现场水泥、粉煤灰及爆破产生的粉尘等颗粒材料。
4.1.2易造成扬尘的环节是在隧道爆破作业、出渣、易飞扬材料的运输、保存、使用、清运等。4.2扬尘控制的要求
4.2.1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对施工便道、预制场地等临时用地进行硬化处理。现场要经常洒水降尘。正常情况下,上、下午各一遍。遇到风沙天气时,
9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气温较低,路面有积雪或结冰情况下,停止洒水。4.2.2易飞扬材料在运输时应有苫盖,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包装破损使材料散失,造成扬尘。施工现场、营地四周应采取围墙、围挡等遮蔽措施,阻隔施工扬尘。
4.2.3施工现场内易飞扬材料应存放在封闭库房内,露天存放应遮盖严密。材料员对运送到工地的易飞扬材料应加强检查,发现有破袋或不密封的情况,应及时处理,防止产生扬尘。
4.2.4施工过程中,对易飞扬材料的使用,应轻搬轻放,不得用铁锹铲破包装袋取用材料,避免将粉末状材料扬起造成扬尘。落地灰应及时清理和使用。
4.2.6高处作业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用垃圾袋分类装,吊放到地面,严禁高处抛洒下弃。
4.2.7筛选干燥的砂石料时,应设置围护结构,严防粉尘向大气飞扬。4.2.8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捡、清运,并注意洒水降尘。运输时加盖苫布,封闭严密,不得遗洒飞扬,在指定地点卸倒。4.3易产生扬尘工序的特殊要求
4.3.1水泥存放处必须设置封闭式库房,地面要做防潮处理。水泥码放必须距离墙10cm以上,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搬运时不得超过腰部及随意抛掷。搅拌机棚应封闭严密,搅拌机应有除尘装置。
4.3.2散装水泥罐四周要做挡墙,墙内地面要用水泥硬化,并随时清扫干净,防止扬尘。
4.3.3遇有大风(四级以上)时,场内砂堆应洒水降尘或采取覆盖措施。场内运输水泥时也应采取遮盖措施。4.3.4
场内混凝土及砂浆运输应防止渗漏,渗漏的砂浆应及时清扫干
10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净。
4.3.5混凝土剔凿时应对剔凿部位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4.4检查
4.4.1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一至两次监督检查。4.4.2各工区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例行检查。
4.4.3各施工队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三)噪声控制作业指导书1.目的
通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现场人员操作的控制,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控制。
3.职责
3.1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制定和监督。3.2各工区负责组织各施工队实施本程序。4.控制程序
4.1需进行控制的噪声源(施工场界)
4.1.1爆破施工作业、打桩施工、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泵送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混凝土振捣、钢筋加工、空压机等。
4.1.2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台车拼装、钢模板支设、钢模板清理)。4.1.3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卸。4.1.4机械修理。4.2噪声控制方法
4.2.1隧道施工的噪声控制
11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2.1.1尽可能使用低噪音设备的凿岩机,做好保护措施,工人按要求配戴耳塞。
4.2.1.2对能够控制的施工噪声,采取建立消声屏障、安装消声器、加长消声管线或其它方法进行降噪。
4.2.1.3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大型空压机、钢筋切割机、电锯等,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进行降噪。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污染。
4.2.1.4出渣车夜间经过生活区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
4.2.1.5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施工车辆通过村民居住地时要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4.2.2打桩施工的噪声控制
夜间禁止施工,白天施工时如噪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应采取使用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工人戴耳塞等防护措施。
4.2.3结构施工阶段噪声控制
4.2.3.1振捣混凝土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情况下,应优先选用低频率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防止触动钢筋和模板。
4.2.3.2混凝土搅拌站(包括搅拌机及混凝土输送泵)必须搭设封闭式工作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4.2.3.3钢筋加工要在专门的加工棚内进行。使用电锯、电刨切割作业时,速度不能过快且必须在封闭的工作棚中进行作业。作业面应分散布置,切忌集中操作,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4.2.3.4模板、脚手架、钢管的拆、立、装、卸要做到轻拿轻放,上下、
12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施工中严禁使用锤敲击模板,以防止模板变形或产生噪声。在脚手架支设扣件垂直传送时,应采用绳索或使用容器,减少噪声的排放。修理时应设立专门的修理场地,四周应有围挡或封闭,清理时严禁用大锤直接剔凿。4.2.4对强噪声设备使用的控制
4.2.4.1施工阶段的强噪声设备(包括电锯、电刨等)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强噪声施工;混凝土浇筑如需连续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环保局备案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否则不许夜间施工。4.2.4.2尽量减少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使用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及时修理或更换。施工机械要在四周有围挡或封闭的场所进行修理。
4.2.4.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杜绝超负荷运转现象。
4.2.4.4所有机械设备须严格进行维修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有形磨损,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4.3噪声监测
4.3.1项目部对人员稠密区和敏感区的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每月对场界施工噪声源进行抽查监测。
4.3.2各工区以及其管辖的施工队,根据施工进度每周对场界施工噪声源进行专项监测。对存在噪音超标的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四)污水控制作业指导书1.目的
13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控制施工过程生活、生产的污水排放,使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避免对水资源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过程生活、生产污水排放的控制。
3.职责
3.1项目部综合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制定和监督。3.2各工区负责组织各施工队实施本程序。4.控制程序4.1污水控制原则
4.1.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
4.1.2控制污水的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尽量二次利用,不能随意排放。4.2具体要求
4.2.1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要求
4.2.1.1食堂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直接倒入下水道,应倒入专用器具内(包括用餐者),由专人负责清理。尽量使用无磷洗涤剂清洗餐具,按有关规定设立隔油池,指派专人定期清理。
4.2.1.2卫生间污水排放处设过滤筐,将茶水等含有杂物的污水倒入筐内。杂物由清洁工每天清除,并将过滤后的污水倒入下水道。4.2.1.3办公区不准清洗车辆,车辆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4.2.2生产污水排放的控制要求
4.2.2.1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和洗车处,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出。
14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2.2.2对于用水量较大的施工工序,必须制定有效合理的节水措施并严格执行。
4.2.2.3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用水要适时适量,并优先使用可回收利用的水。
4.2.2.4及时掌握当地气候变化特征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畅通工作。
4.3.检查
4.3.1项目部综合部组织环境卫生小组,在检查卫生情况的同时,对生活污水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4.3.2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各施工现场的污水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4.3.3各工区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的施工现场的污水控制情况进行例行检查。
4.3.4各施工队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五)固体废弃物控制作业指导书1.目的确
保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与处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节约资源,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办公、生活区域,施工现场废弃物的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综合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制定和监督。3.2各工区负责组织各施工队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4.1固体废弃物控制原则
提倡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定点收集,统一处理。
15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2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2.1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瓜皮、果皮、果屑、混凝土碎渣、碎砖头瓦块、碎玻璃、碎石材、废水泥渣、爆破出的土渣、石渣等。4.2.2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废铁丝、废铁钉、废电线、废钢筋头等金属制品、废办公用纸、废报纸、废纸箱、饮料瓶、饮料罐、废木头、废水泥袋等。
4.2.3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打印墨盒、废复印机墨盒、废电池、废复写纸、油印版纸、色带、油毛巾、油手套、油棉纱、油漆刷、废油桶、废漆桶、废稀料桶、有毒有害容器、灯管、变质过期的油漆稀料、土工布止水带脚料等
4.2.4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灭火器、废塑料布、废塑料桶、废化工材料及包装容器、废玻璃丝布、废铝箔纸、工业棉布、废旧测温计等。
4.3固体废弃物的标识
4.3.1办公、生活区域固体废弃物的标识
4.3.1.1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签,张贴于废弃物容器上。4.3.2施工现场废弃物的标识
4.3.2.1制作标识牌,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物,注明名称、负责人,并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
4.3.2.2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单独放置,并标明“有害”字样。4.4废弃物存放及管理
4.4.1办公、生活区域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4.4.1.1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应为封闭式。
4.4.1.2各部门设置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的容
16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器。废报纸、废纸、废纸箱等设置存放点并注明负责人
4.4.1.3作废的红头或具有保密性要求的作废文件,需放到综合办,由综合办监督粉碎处理。每月四日各部门将废报纸、废纸、废纸箱等收集整理后交到综合办。
4.4.1.4生活区设置固体废弃物容器,分别存放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回收箱应全封闭式,对易燃废弃物存放场地应标识严禁烟火字样。附近应放置灭火器。4.4.2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4.4.2.1各工区各施工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封闭式垃圾分拣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地面要硬化处理)。
4.4.2.2易燃废弃物存放场地应标识“严禁烟火”字样,并放置灭火器具,在平面图中简单示意。
4.4.2.3施工现场要按本程序4.2条款的分类,将固体废弃物进行分拣,再分门别类地倒入垃圾点。
4.4.2.4对于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如油棉丝、废油刷、废油料和废稀料桶等),应封闭存放在标识为有害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内,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剩余材料倒回桶内封盖严紧,退还库房统一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任意堆放、丢弃或带回生活区。4.5废弃物处置4.5.1办公、生活区域废弃物的处置
4.5.1.1各部门每天对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并按分类投放到生活区的相应固体废弃物容器里。
4.5.1.2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及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一定数量后,由综合办送废品收购站,并保存开具的收据和现金
17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5.1.3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按西宁市规定,由各工区报项目经理部综合部,由其根据上报的数量统一安排运送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4.5.2施工现场废弃物的处置
4.5.2.1施工现场应指定兼职废弃物管理负责人,由专人处置废弃物。4.5.2.2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应交给物资回收部门,并保存好凭证。4.5.2.3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倾倒到指定的地点,并保存好消纳证明。
4.5.2.4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先由各施工队集中封闭存放,够一定数量后,集体进行进行处理,并保存好凭证。对于废油桶、废漆桶、废稀料桶等危险废物各工区要监督厂家回收处理。4.6废弃物的运输
4.6.1办公、生活区域内废弃物在运输中要将废弃物用布苫盖好,防止废弃物飞扬。运输工具要严密,不能有泄漏、溢出现象。
4.6.2施工现场废弃物要定期清运,清理时要洒水湿润,减少飞尘。渣土及其它散装材料装车不得超过槽帮上沿,车辆出场前必须加盖苫布,防止遗洒。
4.6.3场外运输废弃物必须由持有外运准运证的单位进行,并保存好准运证。4.7检查
4.7.1综合办在检查卫生的同时对各部室废弃物的存放情况进行检查。4.7.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各施工现场的废弃物控制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4.7.3各工区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的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控制情况进行例行检查。
18宁夏路桥东毛高速A1合同段环保水保作业指导书4.7.4各施工队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时时检查。
5、工程竣工环境恢复作业
①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和站等硬化的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
②利用保存的耕作层土进行土地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复垦后的土地以恢复原有用途为原则,结合当地条件将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林、牧等用途。
③弃渣场要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并对弃渣场顶面和坡面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
④自然保护区内施工结束后,应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
⑤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1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