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ofChangdeTeachers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
Vol.25No.3
May.2000
论甲午战前的晚清留学政策
郭汉民,贺金林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 甲午战争以前晚清政府派遣留学生赴欧美留学,开了中国近代留学教育的先河。留学生的选派、管理和录用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逐步调整,并在执行过程中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剖析这一时期留学政策的得失有助于了解整个晚清留学政策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 晚清;留学政策;选派;管理;录用
中图分类号:K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397(2000)03-0063-04
OnthePoliciesofSendingStudentsAbroadintheLateQingDynastybefore1895GUOHan-min,HEJin-lin
(DepartmentofHistory,HunanNormalU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081)
Abstract: ThelateQinggovernmentbefore1895sentstudentstoEuropeandtheUnitedStatestofurthertheirstudy,whichisthebeginningofsendingstudentsabroadinmodernChina.Andinpracticeadjustmentsweremadecontin2uouslytopoliciesofselecting,administratingandenrollingthestudents,andalotwereachieved.ToanalyzethegainsandlossesofthesepoliciesishelpfulinunderstandingthedevelopmentofpoliciesofthiskindinthewholelateQingdynasty.
Keywords: lateQingdynasty;policyofsendingstudentsabroadtostudy;selection;administration;enrollment
1872年清政府派遣首批幼童赴美留学开了近代选派留学生之先河。到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以前,清政府共选派了四类学生出洋,即幼童生、陆军生、船政生和使馆生。由于这几类留学生的派遣尚处于近代留学教育的初创时期,清政府的留学政策虽然有些零散,但也颇具特色。总的说来,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加以调整的。长期以来,人们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考察这一问题对于了解政府政策在教育转型中的作用是有意义的。本文拟从选派、管理和录用这三个方面对这一时期的留学政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 选派政策
派遣学生出国留学,对于长期闭关自守的清王
朝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变革,是“中国创始之举,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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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因此,一开始没有也不可古来未有之事”
能有统一的规划,在选派政策上经历了一个逐步摸索的过程。对于不同类型的留学人员,清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章程。考察其发展轨迹,派往国家集中在欧美,留学生的年纪由幼小到青壮,留学生资格有
渐重西文的趋势,而且后期学堂选派成为主要的选派方式。
晚清留学教育始自同治年间。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引进西方科学技术和机器设备,兴办军事企业和民用企业,举办自强新政,即所谓“洋务运动”。为了适应自强新政对人才的需求,清政府创办了一批新式学堂并延请西人为教习,并逐步认识到有必要向西方国家派遣留学生。1867年斌椿、
收稿日期:2000-04-28 作者简介:郭汉民(1945-),男,河南平顶山人,湖南省历史学会副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思想史。
贺金林(1972-),男,湖南石门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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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彀等人奉派出洋考察,看到西洋各国均有互派
(又称留学生之举。1868年签订的《中美续增条约》)便是志刚、《蒲安臣条约》孙家彀等人游历美国的结
果。其中规定“嗣后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官学,学习
[2]
(第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
263页),这就为中国人进入美国肄习提供了条约保
定的功底,赴欧后能很快适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从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于留学生的西文程度开始有所重视。一个重要的事例是当时出使英国的大臣郭嵩焘曾建议于船政生中增派10名湖湘子弟赴欧学习煤铁冶炼之法,受到李鸿章的拒绝。
[4]
其理由就是这批学生“于洋文素未涉历”。
证。再加上有中国近代第一位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的留学生容闳从中倡导,又有封疆大吏曾国藩、李鸿
章、丁日昌等人从中积极加以推动,首批幼童远赴美国终于1872年成行。
幼童派出以后,英法两国的驻京公使均表示愿意为中国学生赴英法留学提供方便。1873年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请选派船政学堂学生赴英法“深
[3]
(第473页),并且究其驶船之方”与“练兵制胜之理”
与船政学堂监督法人日意格(Prosper・Giquel)约明了幼童赴美之初,并未明确所习科目,但总的方向
[1]
(第是“俟学识明道,量才拨入军政船政两院肄习”
4页),其偏重于军事的意图非常明显。派遣船政生
与武弁出洋更是为了学习“练兵制胜之理”与“水陆军械技艺”。但随着洋务运动的纵深发展,留学生的学习科目也开始因地制宜地加以选择。如1877年李鸿章就鉴于“台湾湖北等处开煤所请英人高下不等,所用机器原委难明”的状况,令容闳“将出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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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颖异可造之才送入矿务学堂”。即便是船政生徒,也不光只学驾驶与制造,而是“于格致、化学、各国律例、各国史籍、词章及交涉公法均有涉及”。如第一批学生中习矿务者就达8人,习律例公法者
[6]亦有2人。但总的看来,在这支多学科的科技队伍[7]
(第161页)。中还是“以军事用途为主”
章程。旋因台湾事发而搁置了下来。1875年沈葆桢利用派日意格赴欧洲为福州船厂采购机器之便,从船政学堂学生中挑选了5人随其同往,以达“验证旧学”与“增长心思”的目的,从而拉开了近代向欧洲派遣留学生的序幕。此后从福州船政学堂与福州船厂中选派了四批学生出洋(第三批中有10名北洋水师学堂学生),均是派往英、法、德等欧洲国家。
此一阶段学生大都派往欧美,自是慑于西人船坚炮利之威胁而希图自强御侮之故。但是由于路远费繁,这就必然制约了选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选派机构不统一,是这一时期留学生选派的重要特点。总署、南北洋通商大臣、福州船政大臣等均参与过留学生的选派工作。设在上海的留美幼童预
)只为一具体操办幼童选派的临时备局(简称“沪局”性机构。闽厂生徒与使馆生多从学堂中直接考选出来,更无一固定的选派机构而言。船政生是否有选
派之必要只由“船政大臣与通商大臣会商主裁,外人
[1]
(第17页)。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选派机不得干预”
由于并未从根本上认识到西国富强的原因,只
是表面上看到“如舆图、算法、步天、测海、造船、制器
[1]
(第1页),从而大大限制等事,无不与用兵相表里”
了留学科目的广度。早在第一批船政生派出之时,郭嵩焘便已注意到了这种弊端。他在给李鸿章的信
中介绍了日本留学生在英国“习兵法甚少”的情况,建议“出洋之官学生改习相度煤铁及冶炼诸法,及兴修铁路及电学,以求实用”,要求“仍饬各省督抚多选少年俊才,资其费用,先至天津、上海、福建各机器局考求仪式,通知语言文字,而后遣赴外洋,各就才质
[8]所近,分途研习”。但是这些宝贵的建议未能得到
当局者的采纳。
二 管理政策
管理留学生的机构主要有总署、南北洋通商大臣、福州船政局等。直接管理留学生的机构则有设在美国哈特福德的留美事务所、设在欧洲的华洋监督及各驻外使署。由于幼童年龄均在十三四岁左右,尚有必要设立监督照料其生活起居的机构。至于武弁与船政生徒年岁已较长,出洋后的事务完全可以由使署照料。但是当局未能通盘考虑,而是以“欲赴某国,即以谙熟某国情形之员带往,方有措手之处”为由,不光设立华监督一员,还增设洋监督一员。监督与使署并存且均有管理留学生的权利与义
构,对选派工作没有一个通盘的筹划,选派时断时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派的进展。
留学生的选派方式不断改进,是这一时期选派政策在实践中摸索和调整的结果。幼童选派之初,由于风气未开,广大北方地区没有一人入选,学生都来自东南沿海的省份,特别是广东南海、新会一带。
留学资格在各章程中未作多少限制。由于风气未开的缘故,幼童的招收仅规定了“年十三四岁至二十岁为止,曾经读中国书数年,其亲属情愿送往西国
[1]
(第5页),闽厂生徒改变了幼童年龄偏小的肄业者”
做法。由于是从学堂中挑选出来,于中西文均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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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1875年容闳就任驻美副公使后仍兼监督之职,[9]
(第135页)。驻“于留学生方面仍得有权调度一切”
英法公使郭嵩焘、曾纪泽也均曾代为照料过船政生徒。设置留学生监督在各国设有使馆之后的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必要的。
[1]
“至洋局课程,以四个月考验一次,年终分别等第”(第8-9页)。根据第一批幼童中的容尚谦回忆,留学
生的成绩表按期直接送到时任留学生监督的吴子登手中以供查阅,这位监督还定有一定的成绩标准,“不及格者先给予极严厉的训斥,若再无长进,即遣
[11]
《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设立监督对于留学经费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送回国”(第81页)。
程》也规定,对于这批留学英法的学生要加强管理,以船政生为例,第一批船政生出洋经费共计白银20
“每三个月由华洋监督会同甄别一次。或公订专门万两,而每年华洋监督及其随员的薪水与办公费用
洋师甄别”。武弁赴德后,李鸿章曾指令“李风苞按就计26200两,3年共计78600两,占去了整个留学
[1]
(第7页)。三个月一次轮车驰赴德国兼查功课”生经费的39.3%[1](第17页)。如此巨额的留学监督
这段时期对留学生的管理方面,以船政生徒的经费支出必然会影响到学生选派的规模。
经费的筹措与保障是留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
要方面。幼童出洋所需巨款120万两,清政府决定从江海关洋税项下按年指拨,每年接济6万两。武弁赴德则由海防经费内支销。船政生徒第一批出洋经费20万两则由闽省厘金、闽海关洋税项下和船政经费项下拼凑起来才算有了着落[3](第724页)。这一时期出洋经费的筹措方式比较单一,经费来源不广,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清政府的财源枯竭,另一方面也与未曾调动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有关。这一时期的留学生大都为中央选派的官费生,地方选派学生出洋与自费出洋可谓凤毛麟角。这就使得留学生的规模与影响都受到经费不足的制约。
在留学生管理中重视品行修养和中文学习是这一时期清朝当局对留学生的基本政治要求。幼童出洋之时,随之前往的汉文教习就达3人。出洋后“仍兼讲中学,课以孝经、小学、五经及国朝律例等书”,“每遇房虚昂星,还要集中学习圣谕广训”,每当“恭逢三大节及朔望等日,由驻洋之员率同在事各员及
[1]
(第8、诸幼童,望阙行礼,俾娴礼节而昭诚敬”9页)。当局害怕幼童“囿于西学”,便“以三个月一次来局
(指设于哈特福德的留美事务所)习华文,每次十二人,十四日满,逾期则此十二人复归,再换十二来”。即便是年已及壮的闽厂生徒,当局亦不甚放心,仍然要“由华监督酌量调考华文论说,其学生于闲暇时,
[10]
(第264页)。对中文的重宜兼习史鉴等有用之书”
视说明了清政府需要的是一批既能驾驭西学,又能符合传统封建伦理道德要求的中西合璧式的人才。
对留学生的严格管理还表现在对入籍外洋的均回绝与禁止信奉基督教上。《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办
学习管理最具特色。由于在选派之初目标比较明确,生徒赴欧后学习都比较努力,甚至有人因学习劳累过度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对这批留学生的学业管理,主要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安排,有的侧重实际操作,有的加强理论学习。在这一批船政生徒中,有一部分学习驾驶的人员由于成绩较优,经验较多,就直接派他们上英国兵船进行实习,另一部分则送入格林尼次官学学习驾驶理法;习制造的生徒亦是如此安排[13]。由于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学习管理,赴欧生徒学习积极性颇为高涨,均能圆满完成各自的学业。
留学生的学习年限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初次派遣的幼童“取年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使之在国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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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页)。到了十五年而后归国,方法已极拙劣”
闽厂生徒留学时,此种状况开始得到改善“均以三,年为限”。
三 录用政策
派遣留学生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用之才,回国效力。《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办理章程》明确规定,这批幼童学成后“,由驻洋委员胪列各人所长,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也规定“:学成后,公订专门洋师考验确实,给有的据,送回供差。”诚如沈葆桢、李鸿章所指出的,“从此中国端绪渐引,风气渐开,虽未必人人能成才,
[1]
(第17亦可拔十得五,实于海防自强之基不无裨益”
页)。这些学生回国后,清政府的录用政策体现在任
用与奖励两个方面。
清政府对每批学生回华之后,一般都有相应的奏折对他们的任用进行安排。由于这个时期洋务运动在不断发展,需才孔亟,故回国留学生大都进入了与洋务有关的各个部门服务。对留学生的奖励主要表现为赏以顶戴官阶。此种做法对于激励留学生出
理章程》颁布伊始,即明确规定“不准在外洋入籍逗留”。对于留学生加入基督教的处置更为严厉“如,
[3]
(第886页)。有私自入教者,即行撤回”
对留学生的学习管理非常严格。幼童出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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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起了促进作用,并且对整个晚清留学生政策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留美幼童由于中途被无端撤回,他们大都未能完成在美的学业,进入美国大学毕业得有学位者仅2人。他们回国以后受到传统士大夫的歧视,被视为“洋鬼子”和“无益于国家的人”。他们的待遇很低。从分发的情况来看,第一批回国的21名幼童由李鸿章分发到天津电报局学习传报。第二、三批则由福州船政局与上海机器局留用23名以后,余下50名拨至天津各处学习当差[15](第34、36页)。从上可以看出其职业分布还是十分广泛的。与幼童相比,武弁与船政生徒回国的任用显得比较优越。武弁回华后多被委以重任“,仿照德国一哨之制”,充当德式兵操的教练[11](第7页)。船政生徒也多数担任了驾驶与制造各处的技术骨干。
总的说来,对留学生的任用一般都能照顾到所习的专业。习驾驶者均入各海军舰队充当管带驾驶等职,习制造者进入官厂担任技术骨干,这对整个洋务事业特别是军事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回华幼童派往各堂肄习中,甚至连学习土木工程且已在耶鲁大学毕业的詹天佑与欧阳赓也被派往福州水师学堂肄习[16](第34、36页),就说明当局中人根本不懂行。
录用政策的另一项是对留学生的奖励。幼童出洋之初《章程》,中便规定了要“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使馆生出洋亦有保道府的规定。到了1885年,由于幼童在各个部门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由李鸿章奏请给予回国幼童唐荣浩等人以知县、县丞、主事等候补官阶[15](第167-170页)。当局对回国留学生赏以官阶的做法,一方面是在传统科举
(第179页)
[14]
人也心向往之,靠弄虚作假去骗取这种优惠待遇。
余 论
总的说来,甲午战前的晚清留学政策由于处于
近代留学教育的初创时期,其粗糙零乱的表现不可避免。当局未能对留学生的选派作一通盘的筹划,未能调动各地在兴办新学中派遣学生出洋的积极性,这些就必然大大影响留学教育的发展。在对留学生的管理中过高的中文要求,乃至于委派监督本身都是大可不必的。这与远赴他国研求学术的终极目标及派遣初衷实难相符。对于某些政策的明显失误当局未能从深层加以反思。如李鸿章也知道“各国出洋肄业生徒,多由公使兼理”的情况[18],但就是不能明了设立监督对留学教育发展的阻碍作用,致使这些弊端陈陈相因。由于甲午战前正处于洋务运动的发展时期,回国留学生大多进入了洋务事业各部门。进入学术思想界的则为数甚少,这不能不说与选派和任用政策有关。尽管如此,留学教育已经开始起步,并取得了一些较为明显的效果,这为甲午战后近代留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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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之外坚持“学而优则仕”,有助于激励将出洋肄习视为畏途的学子们争取出洋,以开风气;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巩固腐朽的封建统治,极力拉拢这批新型知识分子进入到统治阶层中来。留学生回国赏以顶戴官阶的作法对整个晚清留学政策产生了巨大影响。它对激励学子们分赴东西各洋学习和对推动留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拉开了晚清对留学生实行奖励政策的序幕,成为后来洋科举之先声。
清政府对留学生实行奖励,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徇私舞弊的现象。如1890年福州船政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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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刚) (责任校对:戴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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