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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质量控制协议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代理记账质量控制业务约定书

为符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帐业务,其代理记帐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的规定,保证审计客户的财务核算质量符合年度审计要求,本单位与经理、记账人员签订质量控制约定如下:

一、代理记账实行经理负责制,记账人员由经理直接指派,确保其具有胜任相关财务核算的职称、执业资格、业务水平等专业素质,必要时给予业务培训。

二、记帐人员应与本单位签订代理记账质量控制业务约定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三、记帐人员在日常会计服务中应自觉维护客户合法利益,正确核算和申报企业每月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的各项税收申报表须经经理人员复核,对复杂财税问题须向经理汇报后处理。

四 、记帐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

五、本单位统一收取代理记账费用并出具正式发票,按10%-20%提取公共费用后分成比例及支付方式由经理与记账人员协商确定。

六、下列行为视为违约,经理应与委托单位沟通更换记账人员并追究损害赔偿:1、不能胜任指派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数据无法满足委托单位及管理部门要求;2、发生损害委

托单位利益,消极对待审计客户关系、损害本单位利益的行为。

经理(签字): 记账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业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六条。

会计档案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客户审查、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四)其他类: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主要合同、协议 永久

代 理 记 帐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账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 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

3、 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

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属一般纳税人单位,甲方应配备人员做好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属进出口单位,甲方应负责办理海关和商检的票、税事务。

5、 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记账的会计原始资料,并协助将相关联的凭证作归类、粘贴。

6、 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7、 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账,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账一致。

8、 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2、 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 乙方在完成记账后按季将记账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账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4、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账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账务的延续。

5、 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账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 委托代理记账期间自 200年 月至200 年 月止,共计 个月。该起止月份指记账所属月份。

2、 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按月支付。

3、 如代理期间甲方需提前终止代理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4、合同签订后另需支付100元/年帐本材料费。甲方需乙方代买代办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 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直接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协议日期:200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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