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城市规划是城市合理进行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先决条件,也是帮助城市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主要途径。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以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仍然存在着问题。本文就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管理实施;问题;对策
1城市规划管理的概述
在具体的工作之中,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划分为多种,包括对城市规划进行编制管理,对城市规划进行审批管理和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等。编织管理是指组织编织城市的规划,征求多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协调,这是对城市规划质量的把关。审批管理就是针对城市规划文件制定的审批制度。实施管理则是针对具体的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例如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以及规划实施管理等。
2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手段。在部分城市,城市规划没有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依法审批,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分区进行规划管理的时候,详细的规划都应该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如果不按照正常的法轮流程进行操作,就是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威性收到质疑,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充分的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决策上的失误。
2.2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缺乏规范的法律约束保障
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对投资影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国家在规划工作的宏观方面的意见十分明确,但在具体执行与管理上,还缺乏细致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使得投资项目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投资风险。同时也为行政腐败提供了滋生空间。
2.3对历史街区和文明古迹保护力度不够。在一些城市一种也会有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老街区,这些历史街区都在风雨之中见证了城市的发展进程,是一个城市的文化象征。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古老的历史街区都失去了它原有的面貌,有的甚至已经被完全破坏。
2.4规划缺乏公众参与。长期以来,规划工作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脱节的现象,尤其面对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规划管理上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市民常常抱怨对城市规划的不清楚或认为规划内容的不切实际、
好看不好用,而规划人员则认为社会公众们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实际上,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师还是规划管理部门都是缺乏规划方案的公示公开,缺少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应进一步推广阳光规划。
2.5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公众监督。在我国许多时候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是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长、四套班子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
3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研究
3.1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法律制度是控制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要积极调动各级部门人员参与。在以往的模式中,城市管理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需要各界人士各抒己见,集中广大意见,结合法律制度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同时要对相关规划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法律制度,以此来解决好有些地方领导随意决策、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这样综合各方面条件实现对城市的科学治理。
3.2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要确保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首先就要明确对政府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既要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积极协调作用,又不能造成权力的过度和滥用,要避免行政权力对城市经济建设的损害。要推进城市规划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城市规划相关行政和技术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
3.3保护与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应站在继承和发扬自己城市历史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价值,将更多的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我市的建设具有自己的特色。要进一步协调处理好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与城市化、现代化的关系,使城市现代化与尊重传统文化和谐共存,各得其所,体现文化的延续及现代化对传统的继承和包容。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应依据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总要求,加强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建筑物外部色彩的研究,注重高品位的总体建筑形态设计,在保持建筑单体美的基础上,形成区域的总体美与和谐美,形成城市特有的风貌。
3.4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不间断的长期工作。要保证城市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为了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通过上级政府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规划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有利于强化层级监督,建立快速反馈和处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由于违反规划带来的损失。
3.5加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在我国规划常常仅限于政府和专家之间的交流,普通大众对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规划的支持和参与,致使随意更改规划、规划服从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城市社会的主体是居民,城市文明的主要创造者和享受者自然也是广大市民百姓。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只有居民的直接参与和管理,才能培育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现代感,才能有效地整合与发挥城市自身的各种资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居民的社会参与是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离开了居民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或完整意义上的都市文明进步。换句话说,没有大多数居民的积极参与,就没有城市现代化的内在发展,就可能出现“有增长有建设无发展”的局面。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既是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也能夠使公众更易理解和认同城市规划的意图,顺利地实施城市规划。
结语:在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为了让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实施,工作人员就必须不断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明确规划的目标任务与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具有前瞻的指导作用。在具体的规划管理中,要不断完善规划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充分调动能够使用的资源,并且广征建议,使我们的城市规划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从而建设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参考文献
[1]梁兆佳.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2(16)
[2]张京祥,赵丹,陈浩,等.增长主义的终结与中国城市规划的转型[J].城市规划,2013,(1):45-50.
[3]肖扬,宋小冬.空间句法在城市规划中应用的局限性及改善和扩展途径[J].城市规划学刊,2014,(5):32-38.
[4]杨保军,陈鹏.新常态下城市规划的传承与变革[J].城市规划,2015,39(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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