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承诺或签署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文件(含数据电文合同); 买方交易商将购买指令输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并向本中心分期付款;
卖方交易商向中心提交仓单并将卖出指令输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如货物暂未在中心注册登记
取得仓单,卖方必须向本中心交付仓单担保金;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根据买卖双方提交的货款、仓单或仓单担保金情况确认交易商的交易资格; 远期交易开盘定价时,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已收到的交易商
发出的购买或销售指令排序,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开盘定价产生的价格的购买指令全部成交,低于开盘定价产生的价格的销售指令全部成交,等于开盘定价产生的价格的购买或销售指令,根据剩余购买量和剩余销售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剩余申报量成交;开盘定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开盘定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远期交易开盘定价后的交易时段,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已收到的未成交或未完全成交的交易商购买或销售指令排序,当购买价大于或等于销售价则自动成交,成交价为购买价和销售价中申报时间在先的价格。当某电子交易合同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涨(跌)停板价格购买(销售)指令按照转让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交易商应自行保护其交易席位的安全并妥善保管交易密码,该席位的所有行为均视为交易商授权
行为,并由该交易商承担全部责任;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对每一交易商的账户资金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交易商交易账户资金额或仓
单数满足中心规定的交易控制最低额,,电子交易系统对其新的买卖指令予以接受,否则拒绝;
交易商发布的买卖指令当日有效。交易商可以撤消未成交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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