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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2020-08-2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XX省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依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相关措施规定,贯彻落实《XX市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参照《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是指出席会议、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工作检查、执行任务、商务洽谈、外事交往、请示汇报工作等业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务接待是指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工作,分三类:商务(在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的业务接待)、外事(在涉外事务工作中的业务接待)、公务(在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工作中的业务接待)。

第三条 业务接待费是指在业务接待活动中需要合理开支的费用,接待费用开支范围包括接待工作用餐、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第二章 接待原则

第四条 业务接待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务实节俭。接待工作本着主动、热情、务实、从简的原则,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二)事前审批。接待事项需事先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预算管理。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按规定列支。

(四)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公司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专员定期监督检查业务接待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严格执行标准制度。公司业务接待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 业务接待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台账管理,台账应注明接待时间、接待对象、接待标准、接待人数、陪同人数、实际发生金额等内容。

第六条 开展接待工作需注重仪表形象和言谈举止,做到热情周到、大方得体、务实高效,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无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的商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业务招待费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业务接待费用预算管理、过程控制和流程审批,并建立健全业务接待费台账。

第九条 公司其他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公司开展好接待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对口业务接待活动。

第十条 按照对口接待原则,承办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业务接待承办部门事前要如实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具备事前审批的,应先电话报批,到岗后3日内完成补批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接待费用预算审核、办理费用报销等工作。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

(一)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要,参考上年度业务接待费执行情况,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合理提出本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定额,经公司总办会批准后,纳入财务年度费用预算。

(二)业务接待费实行预算分解管理,根据各部门业务性质,下达年度业务招待费指标,严格执行费用指标,原则上年中不再调整。

第十四条 接待标准

(一)公务接待: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公司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执行每人每次150元标准。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商务接待:公司开展商务招待,省内招待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0元(含酒水),省外招待每次人均最高不

得超过人民币500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毫升、红酒每750毫升不得超过人民币400元。接待对象5人(含)以内,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

(三)外事接待:外事接待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 (四)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五)业务接待中,不得组织旅游和与业务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将非业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消费卡、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商务招待一般不赠送礼品,特殊情况下确需赠送礼品的,赠礼应当节约从简,以宣传公司形象、展示公司文化为主要内容,或具有青海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纪念品标准原则上每次人均不得超过600元。赠礼对象仅为来访团组主要人员,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由主要接待单位赠礼一次,其它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开展商务招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对异地客商的招待确需参观本地景点的,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本着节俭、就近原则安排。

(六)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到公司开展工作的,协议明确公司保障日常用餐的,除集中安排一次礼节性宴请外,执行公司员工加班用餐标准。

(七)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必要招待,严格按照前款标准规定执行,且不再享受招待当天的伙食补助。

(八)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费用报销管理

(一)发生的业务接待费原则上一事一结;承办部门报销业务接待费须提供发票、派出单位公函和业务招待费审批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商务招待报销凭证包括来访单位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商务接待审批单、商务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等。

财务管理部对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流程是否完整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列支;不得转嫁接待费用,变相列支接待费用。

(二)如果实际接待费用超出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不准突破报销审批权限,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六条 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如需安排住宿,应优先在定点协议宾馆、酒店安排,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接待对象自行选择的宾馆、酒店由其个人承担住宿费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再定点协议宾馆、酒店安排住宿时,可根据接待对象级别安排在其他宾馆、酒店。商务招待住宿费确需由招待单位承担住宿费用的,应当首选在协议饭(酒)店安排,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

一般人员均应安排标准间或单间。特别重要的人员可安排普通套间。

第十七条 接待用车

接待用车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除少数重要嘉宾乘坐小车外,其他客人视人数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控制随行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工作要求

(一)接待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充分考虑车辆、行车路线、住地、外出环境、饮食卫生、气候条件等因素,周密计划,妥善安排。

(二)接待工作要做到有利业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避免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车辆,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

(一)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员应对业务接待审批单审核,同时定期对公司各部业务接待工作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司将业务接待工作纳入XX公司纪委问责范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废止。

附件:1.业务接待审批单

2.业务接待费台账

附件:1

业务接待审批单

类别: 申请接待部门 接待事由 来宾人数 接待时间 综合办公室 意见 年 月 日 接待部门分管 领导意见 综合办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陪同人数 预计费用 纪检监察专员 意见 年 月 日

对方是否来函 编号年 号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长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XX年度业务招待费台账

招陪凭 序时招待事由 待同金额 酒人证号 备注 号 间 对象 人人(元) 水 均 数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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