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SL 备案号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XXXX 替代SL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讨论稿)
(2006.06)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目 录
1 总则„„„„„„„„„„„„„„„„„„„„„„„„„„„„„„1 2 综合说明„„„„„„„„„„„„„„„„„„„„„„„„„„„„2 3 水文„„„„„„„„„„„„„„„„„„„„„„„„„„„„„„4 3.1 流域概况„„„„„„„„„„„„„„„„„„„„„„„„„„„4 3.2 气象„„„„„„„„„„„„„„„„„„„„„„„„„„„„„4 3.3 水文基本资料„„„„„„„„„„„„„„„„„„„„„„„„„4 3.4 径流„„„„„„„„„„„„„„„„„„„„„„„„„„„„„5 3.5 洪水„„„„„„„„„„„„„„„„„„„„„„„„„„„„„5 3.6 泥沙„„„„„„„„„„„„„„„„„„„„„„„„„„„„„5 3.7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5 3.8 江河水位„„„„„„„„„„„„„„„„„„„„„„„„„„„5 3.9 潮水位„„„„„„„„„„„„„„„„„„„„„„„„„„„„6 3.10 水质„„„„„„„„„„„„„„„„„„„„„„„„„„„„„6 3.11 水面蒸发„„„„„„„„„„„„„„„„„„„„„„„„„„„6 3.12 冰情„„„„„„„„„„„„„„„„„„„„„„„„„„„„„6 3.13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6 3.14 附表、附图和专题报告„„„„„„„„„„„„„„„„„„„„„6 4 工程地质„„„„„„„„„„„„„„„„„„„„„„„„„„„„„7 4.1 区域构造稳定与地震„„„„„„„„„„„„„„„„„„„„„„„7 4.2 水库区工程地质„„„„„„„„„„„„„„„„„„„„„„„„„7 4.3 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8 4.4 泵站工程地质„„„„„„„„„„„„„„„„„„„„„„„„„„8 4.5 水闸工程地质„„„„„„„„„„„„„„„„„„„„„„„„„„9 4.6 移民迁建新址工程地质„„„„„„„„„„„„„„„„„„„„„„9 4.7 输(排)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9 4.8 堤防工程地质„„„„„„„„„„„„„„„„„„„„„„„„„„9 4.9 河道整治工程地质„„„„„„„„„„„„„„„„„„„„„„„10 4.10 灌(排)区水文地质和土壤调查„„„„„„„„„„„„„„„„„10 4.11 天然建筑材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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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程地质附图、附表„„„„„„„„„„„„„„„„„„„„„„10 5 工程任务和规模„„„„„„„„„„„„„„„„„„„„„„„„„11 5.11 工程任务„„„„„„„„„„„„„„„„„„„„„„„„„„„11 5.2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以供水、防洪为主水库为例)„„„„„„„„„„11 5.3 防洪工程„„„„„„„„„„„„„„„„„„„„„„„„„„„14 5.4 治涝工程„„„„„„„„„„„„„„„„„„„„„„„„„„„15 5.5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16 5.6 灌溉工程„„„„„„„„„„„„„„„„„„„„„„„„„„„17 5.7 供(调)水工程„„„„„„„„„„„„„„„„„„„„„„„„18 5.8 水力发电工程„„„„„„„„„„„„„„„„„„„„„„„„„19 5.9 其它工程„„„„„„„„„„„„„„„„„„„„„„„„„„„20 5.10 附图附表„„„„„„„„„„„„„„„„„„„„„„„„„„„20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21 6.1 设计依据„„„„„„„„„„„„„„„„„„„„„„„„„„„21 6.2 工程等别和标准„„„„„„„„„„„„„„„„„„„„„„„„21 6.3 坝(水闸、泵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21 6.4 主要建筑物型式„„„„„„„„„„„„„„„„„„„„„„„„22 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22 6.6 挡水建筑物„„„„„„„„„„„„„„„„„„„„„„„„„„22 6.7 泄水建筑物„„„„„„„„„„„„„„„„„„„„„„„„„„23 6.8 发电引水建筑物„„„„„„„„„„„„„„„„„„„„„„„„23 6.9 发电厂房(泵站)及开关站(变电站)„„„„„„„„„„„„„„24 6.10 边坡工程„„„„„„„„„„„„„„„„„„„„„„„„„„„25 6.11 灌排工程建筑物„„„„„„„„„„„„„„„„„„„„„„„„25 6.12 供水工程建筑物„„„„„„„„„„„„„„„„„„„„„„„„26 6.13 通航建筑物„„„„„„„„„„„„„„„„„„„„„„„„„„26 6.14 过鱼建筑物„„„„„„„„„„„„„„„„„„„„„„„„„„27 6.15 堤防工程„„„„„„„„„„„„„„„„„„„„„„„„„„„28 6.16 河道整治建筑物„„„„„„„„„„„„„„„„„„„„„„„„28 6.17 工程监测„„„„„„„„„„„„„„„„„„„„„„„„„„„29 6.18 其他建筑物(原规范未改,修编大纲未列此节)„„„„„„„„„„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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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工程量计算及汇总„„„„„„„„„„„„„„„„„„„„„„„30 6.20 附图、附表、专题报告„„„„„„„„„„„„„„„„„„„„„30 7 水利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31 7.1 水力机械„„„„„„„„„„„„„„„„„„„„„„„„„„„31 7.2 接入系统方式„„„„„„„„„„„„„„„„„„„„„„„„„32 7.3 电工二次„„„„„„„„„„„„„„„„„„„„„„„„„„„33 7.4 金属结构„„„„„„„„„„„„„„„„„„„„„„„„„„„35 7.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6 7.6 设备规格及数量汇总表„„„„„„„„„„„„„„„„„„„„„37 7.7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附图„„„„„„„37 8 消防设计„„„„„„„„„„„„„„„„„„„„„„„„„„„„37 8.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37 8.2 工程消防设计„„„„„„„„„„„„„„„„„„„„„„„„„37 8.3 消防设计附图、附表„„„„„„„„„„„„„„„„„„„„„„38 8.4 编制消防专题报告,报地方有关部门审查„„„„„„„„„„„„„38 9 施工组织设计„„„„„„„„„„„„„„„„„„„„„„„„„„38 9.1 施工条件„„„„„„„„„„„„„„„„„„„„„„„„„„„38 9.2 料场的选择与开采„„„„„„„„„„„„„„„„„„„„„„„38 9.3 施工导流„„„„„„„„„„„„„„„„„„„„„„„„„„„39 9.4 主体工程施工„„„„„„„„„„„„„„„„„„„„„„„„„40 9.5 施工交通运输„„„„„„„„„„„„„„„„„„„„„„„„„41 9.6 施工工厂设施„„„„„„„„„„„„„„„„„„„„„„„„„42 9.7 施工总布置„„„„„„„„„„„„„„„„„„„„„„„„„„43 9.8 施工总进度„„„„„„„„„„„„„„„„„„„„„„„„„„43 9.9 主要技术供应„„„„„„„„„„„„„„„„„„„„„„„„„44 9.10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44 10 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45 10.1 进行工程建设所在地地理位置,水库淹没、
工程征(占)地涉及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情况调查„„„„„„„45 10.2 水库淹没处理和工程征(占)处理范围„„„„„„„„„„„„„„45 10.3 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实物指标„„„„„„„„„„„„„„„„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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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46 10.5 城(集)的迁建规划„„„„„„„„„„„„„„„„„„„„„„46 10.6 进行工矿企业迁建规划设计„„„„„„„„„„„„„„„„„„„46 10.7 需要时确定对资源矿产资源的处理方案„„„„„„„„„„„„„„46 10.8 进行专业项目恢复改建的规划设计方案,对铁路、35kV以上电力线路、 三级以上公路等重要专业项目逐条、逐处提出规划设计方案„„„„„46 10.9 防护工程„„„„„„„„„„„„„„„„„„„„„„„„„„„46 10.10 移民补偿投资估算„„„„„„„„„„„„„„„„„„„„„„46 10.11 附件、附图„„„„„„„„„„„„„„„„„„„„„„„„„47 11 环境保护设计„„„„„„„„„„„„„„„„„„„„„„„„„47 11.1 设计依据„„„„„„„„„„„„„„„„„„„„„„„„„„„47 11.2 保护对象及保护标准„„„„„„„„„„„„„„„„„„„„„„47 11.3 环境保护措施„„„„„„„„„„„„„„„„„„„„„„„„„47 11.4 环境管理及监测设计„„„„„„„„„„„„„„„„„„„„„„49 11.5 环境保护设计概算„„„„„„„„„„„„„„„„„„„„„„„49 11.6 附图„„„„„„„„„„„„„„„„„„„„„„„„„„„„„50 12 水土保持设计„„„„„„„„„„„„„„„„„„„„„„„„„„50 12.1 水土保持方案概述„„„„„„„„„„„„„„„„„„„„„„„50 12.2 防治责任范围和水土流失预测复核„„„„„„„„„„„„„„„„50 12.3 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50 12.4 施工组织设计„„„„„„„„„„„„„„„„„„„„„„„„„50 12.5 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设计„„„„„„„„„„„„„„„„„„„„„50 12.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50 12.7 附图„„„„„„„„„„„„„„„„„„„„„„„„„„„„„50 13 工程管理设计„„„„„„„„„„„„„„„„„„„„„„„„„„51 13.1 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设置„„„„„„„„„„„„„„„„„„„„51 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51 13.3 工程管理与调度运用„„„„„„„„„„„„„„„„„„„„„„51 13.4 工程管理运行机制„„„„„„„„„„„„„„„„„„„„„„„51 13.5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52 14 设计概算„„„„„„„„„„„„„„„„„„„„„„„„„„„„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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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编制说明„„„„„„„„„„„„„„„„„„„„„„„„„„„52 14.2 设计概算成果„„„„„„„„„„„„„„„„„„„„„„„„„53 14.3 附件„„„„„„„„„„„„„„„„„„„„„„„„„„„„„53 15 经济评价„„„„„„„„„„„„„„„„„„„„„„„„„„„„54 15.1 项目概述„„„„„„„„„„„„„„„„„„„„„„„„„„„54 15.2 费用估算„„„„„„„„„„„„„„„„„„„„„„„„„„„54 15.3 财务分析„„„„„„„„„„„„„„„„„„„„„„„„„„„55 15.4 经济评价„„„„„„„„„„„„„„„„„„„„„„„„„„„56 15.5 利用外资项目财务分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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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初步设计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本规程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不同类型的工程可根据任务特点对本规程的条文内容有所取舍。
1.0.3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
1.0.4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说明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复核工程规模,确定运行原则,明确运行方式; 2、复核并确定水文成果;
3、查明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4、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
5、选定机电、金属结构的设备和布置; 6、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7、劳动安全卫生与评价;
8、确定导流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主体工程施工方式和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总工期;
9、复核水库淹没、工程征占地的范围,复核实物指标,确定安置规划,编制投资概算;
10、确定各项环保措施设计方案,编制环保投资概算; 11、水土保持措施; 12、提出工程管理设计; 13、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4、复核经济评价指标; 15、社会评价。
1.0.5 下列资料可列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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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工程有关的重要文件;
(2)审查或讨论会议纪要; (3)水文分析复核报告;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研究报告; (5)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安置专题报告; (6)其它重要专题报告。
1.0.6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本规程第2章至第 章规定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依次编排。
1.0.7 水利技术标准的编写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综合说明
2.0.1 绪言:
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工程任务与规模、兴建缘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主要勘测设计工作过程、以及各相关部门及地方达成的协议。 2.0.2 水文:
简述设计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气象、水文、泥沙、冰情等资料情况,各项分析计算成果。 2.0.3 地质:
简述区域地质、工程区及建筑物的地质概况、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其结论性意见,天然料场及人工建筑材料调查和试验的主要成果。 2.0.4 工程任务和规模:
简述工程有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及所在河流(含跨流域)开发概况、本工程在流域治理开发中的任务和主次顺序,说明其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简述工程规模、水利水能和泥沙计算成果、各项特征值、调度运用原则和运行方式、综合利用效益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0.5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重点阐述建筑物位置(坝轴线、闸轴线、站址、厂址、渠线、堤线、引调水线路等)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简述各主要建筑物的规模、等级、标准、布置、型式和主要尺寸、基础处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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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简述机组和其它主要机电设备的型式和布置、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方案、监控和通信方式、金属结构设备型式和布置、采暖通风主要设备和布置。 2.0.X 安全设计
增加内容(安全评价师培训的部分内容,劳动安全与卫生、环境),水工、机电、管理专业共同完成。设计处、计划处到垦务局、煤炭总局调研。 2.0.7 消防:
简述工程消防设计方案。 2.0.8 施工:
简述施工条件、施工导截流方案、料场规划、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场内外交通、施工工厂、总工程量、施工进度及总工期。 2.0.9 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简述水库淹没洪水标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实物指标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成果,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原则、标准和规划,城集镇迁建近期建设与总体规划,专项设施、工业企业迁建规划等,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安置概算。 2.0.10 环境保护:
简述环境保护设计依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成果,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投资。 2.0.11 水土保持:
简述水土保持设计依据,主要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成果,水土保持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投资。 2.0.12 工程管理:
简述工程管理机构设置、性质、人员编制、管理及保护范围、主要管理设施、工程调度运用方式及工程安全监测管理、工程管理费用及来源。 2.0.13 设计概算
简述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及依据、价格水平年和工程静态总投资、总投资及其投资构成,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投资变化原因。 2.0.14 经济评价:
简述经济评价的主要成果及结论。 2.0.15 结论及建议:
综述结论意见,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2.0.16 附图、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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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图
1)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2)工程总体布局示意图;
3)工程地质图、主要建筑物区地质剖面图; 4)工程总布置图和主要建筑物剖面图;
5)接入电力系统地理位置接线图及电气主接线图; 6)施工导流布置图; 7)施工总布置图; 8)施工总进度图; 9)库区淹没范围图; 10)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图。 2附表
1)工程特性表; 2)工程量汇总表;
3)总概算表、分年度投资表。
3 水文
3.1 流域概况
3.1.1 简述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流域和河流特征、水土保持概况、工程所在河流已建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以及水土保持概况。 3.2 气象
3.2.1 简述流域和工程临近地区气象台站分布与观测情况。
3.2.2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后新增加的气象资料,复核流域及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特征值。 3.3 水文基本资料
3.3.1 说明设计流域内水文测站分布情况,工程场址以及设计依据站和参证站的流域特征值。简述设计依据站、参证站的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等情况。
3.3.2 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后,新增加资料的复核情况,对新出现的大洪水需详细说明。对水文基本资料可靠性进行评价。 3.4 径流
3.4.1 概述径流补给方式、径流的地区来源,上游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对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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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的影响。
3.4.2 说明径流还原计算、系列插补延长情况,径流系列计算时段的选择情况。 3.4.3 复核天然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和代表性。
3.4.4 说明增加资料后有关断面及区间的径流计算成果,并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成果进行比较,确定径流系列或径流成果。
3.4.5 说明设计地区的地下水储量、空间分布以及水质情况,确定可开采量。 3.5 洪水
3.5.1 概述流域暴雨、洪水特性。
3.5.2 复核历史洪水洪峰流量、时段洪量以及历史洪水与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
3.5.3 概述上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洪水的影响、洪水系列的还原和插补延长情况。 3.5.4 工程场址设计洪水
(1) 说明增加资料后设计洪水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洪水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成果。
(2) 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时,说明增加资料后的设计暴雨和产、汇流参数、设计洪水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成果。 3.5.5 入库设计洪水。复核并确定入库设计洪水成果。
3.5.6 可能最大洪水。复核并确定可能最大暴雨和可能最大洪水成果。 3.5.7 分期设计洪水。说明分期洪水成因、分期划分、洪水系列统计原则、参数计算,进行合理性检查,确定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3.5.8 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说明防洪控制断面位置、大洪水的地区组成规律和洪水遭遇情况,防洪控制断面以上设计洪水地区组成方法和采用的典型洪水年份,说明放大方法,洪水演进参数,复核并确定计算成果。
3.5.9 涝区设计排水流量。说明增加资料后涝区设计排水流量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成果。 3.6 泥沙
3.6.1 简述泥沙来源以及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拦沙影响,实测与插补的泥沙系列,复核并确定多年平均悬移质、推移质年输沙量成果以及泥沙粒径和矿物成分资料。 3.7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7.1 说明设计断面位置,增加可行性研究以后的水文资料对其进行复核,确定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8 江河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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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概述计算方法、增加资料后的水位系列,复核并确定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 3.9 潮水位
3.9.1 说明工程地区潮水规律及特征水位,分析潮水与洪水遭遇情况。增加可行性研究以后资料复核并确定设计潮水位及潮水位过程线。 3.10 水质
3.10.1 说明工程所在河段现状水质情况。 3.11 水面蒸发
3.11.1 说明蒸发皿类型及观测情况,不同蒸发皿的蒸发换算系数,大水体与蒸发皿蒸发量的换算系数,确定大水体的多年平均年、月水面蒸发量。 3.12 冰情
3.12.1 增加可行性研究以后资料复核冰情特征值,并提出多年平均流冰量以及最大冰块尺寸资料,分析冰情对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可能影响,提出防冰、排冰措施。
3.13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3.13.1 提出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 3.14 附表、附图和专题报告 3.14.1 附表
(1) 设计依据站历年水文测验情况统计表。
(2) 年、月径流(或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 (3) 洪峰、洪量(暴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 (4) 典型洪水和设计洪水过程线表。 (5) 悬移质输沙量系列表。 (6) 其他有关附表。 3.14.2 附图
(1) 流域水系图(标明水文站、气象站和本工程及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位置)。
(2) 径流、洪水、暴雨、泥沙等相关插补图。 (3) 年(期)径流、年(期)降水频率曲线图。 (4) 洪峰、洪量或暴雨频率曲线图。 (5) 典型洪水及设计洪水过程线图。 (6) 悬移质泥沙颗粒级配曲线图。
(7) 主要水文站和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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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有关附图。 3.14.3 专题报告 (1) 水文分析报告。
(2)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报告。 (3) 泥沙冲淤监测总体设计报告。
4 工程地质
4.1 区域构造稳定与地震
4.1.1 应进一步查明与工程安全有关的活断层的规模、活动性,评价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4.1.2 必要时,应对断层活动性进行监测。 4.2 水库区工程地质
4.2.1 水库渗漏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进一步查明水库渗漏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包括渗漏的边界条件和渗漏型式等;
2 复核主要水文地质参数,估算渗漏量; 3 评价渗漏对工程安全、效益及环境的影响; 4 提出防渗范围、措施及观测的建议。 4.2.2 库岸稳定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可能失稳库岸的分布范围、体积、地质结构、边界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2 复核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3 评价在施工期和水库运行期失稳的可能性、失稳形式及危害,提出监测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4.2.3 水库浸没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水库浸没地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 复核毛管水上长升高度、地下水临界埋深等参数;
3 进行浸没复判,预测可能浸没地段的范围和浸没程度以及造成的影响,提出需要采取处理措施的建议。
4.2.4 水库地震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分析对水库地震进行监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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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必要时,进行监测台网方案设计,包括台网技术系统、台网布局和台站选址、台网信道、系统设备选型及配置、资料分析与预测、运行与管理等。 4.3 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 4.3.1 大坝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选定坝线的工程地质条件。 2 复核坝基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3 评价坝基岩(土)体质量及存在的地质问题,提出坝线优化建议和基础处理建议。
4.3.2 泄水建筑物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泄水建筑物各比较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 2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围岩分类;
3评价堰基、边坡和洞室围岩的稳定条件以及下游消能段抗冲刷条件,提出方案比选意见;
4 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基础处理措施的意见。 4.3.3 引水建筑物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查明引水建筑物各比较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 2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围岩分类;
3 评价引水建筑物线路进出口地段地基、边坡和围岩的稳定性及渗透稳定性; 4 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基础处理措施的建议。 4.3.4 厂房和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厂房和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 2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意见; 3 进行围岩分类;
4 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基础处理措施建议。 4.3.5 通航、过木(鱼)建筑物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通航、过木(鱼)建筑物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 2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地基处理措施建议。 4.3.6 施工临时建筑物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各临时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2 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地基加固处理建议。 4.4 泵站工程地质
4.4.1 应进一步查明泵房的工程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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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复核地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4.4.3 评价存在的地质问题,提出地基处理及防渗处理建议。
4.4.4 对高地下水位地基,应提出基降排水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4.4.5 查明进、出水建筑物包括引渠、前池及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及压力水箱等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5 水闸工程地质
4.5.1 进一步查明水闸的工程地质条件。对于岩基,还应特别查明消能防冲段的地质条件。
4.5.2 评价存在的地质问题,提出地基处理及防渗处理建议。 4.5.3 复核地基持力层及下卧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4.6 移民迁建新址工程地质
4.6.1 查明移民迁建新址的地质条件。
4.6.2 评价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新址的整体稳定性,对移民迁建新址建设的适宜性进行分区。
4.7 输(排)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 4.7.1 渠道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
2 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分段,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3 复核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4.7.2 隧洞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隧洞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是进、出口部位、浅埋段、特殊岩土段等的工程地质条件
2 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3 复核围岩分类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4.7.3 深挖方段和高填方段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深挖方段和高填方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2 评价边坡稳定问题等,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7.3 渡槽、倒虹吸、涵闸和桥梁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查明渡槽、倒虹吸、涵闸和桥梁布置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2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及处理措施建议。 4.8 堤防工程地质
4.8.1 新建堤防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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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查明堤防的工程地质条件; 2 复核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3 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8.2 已建堤防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堤基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是险情隐患段及可能存在问题段。 2 复核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3 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9 河道整治工程地质
4.9.1 查明河道整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4.9.2 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9.3 分段评价岸坡的稳定性,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10 灌(排)区水文地质和土壤调查
4.10.1 灌(排)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进一步查明灌(排)区的水文地质条件;
2 调查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分析地下水与土壤的水盐动态平衡;
3 预测灌(排)水后地下水位和水质的可能变化等及对土壤环境和工程环境的影响,提出灌(排)水方式建议。
4 对利用地下水作为水源的灌区,还应查明水源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计算与评价;分析由于农业开发对地下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对灌区土壤盐渍化进行评价,提出土壤改良意见。 4.10.2 灌(排)区土壤调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查明灌(排)区地形地貌、土壤的组成、结构、分布、物理化学性质、含盐量、毛细水饱和带高度、给水度以及产生浸没的地下水临界深度等;
2 对已建灌(排)区还要调查盐碱土的性质、分布和现状;进行土壤分区;提出土壤改良措施的意见。 4.11 天然建筑材料
4.11.1 当料场发生变化时,应对料场进行复核。 4.11.2 应对新选料场进行详查。 4.12 工程地质附图、附表 4.12.1 附图
(1)区域地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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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库区综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图;
(3)主要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附地层柱状图); (4)主要建筑物区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
(5)坝(闸)址基岩地质图(包括基岩等高线图); (6)坝(闸)址渗透剖面图; (7)喀斯特区水文地质图; (8)专门性问题工程地质图; (9)灌区水文地质图;
(10)灌区土壤分布图及土壤改良分区图; (11)天然建筑材料分布图;
(12)典型钻孔柱状图及坑、槽、洞、井展示图。 4.12.2 附表
岩石、土壤、土料、砂料、水质试验成果表。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工程任务
5.1.1 地区社会经济概况
概述本工程有关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人口、土地、矿产、水资源、能源等项资源,各种自然灾害情况,工农业、交通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计划,主要国民经济指标和该地区在全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优势和方向,水资源和能源的开发和供应状况。 5.1.2 工程任务
(1)说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部门近期与远景计划对本工程的要求,修建本工程的必要性。
(2)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工程任务。 5.2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以供水、防洪为主水库为例) 5.2.1 综合利用要求
分别对各项任务和综合利用要求加以说明。
(1)防洪:防洪对象、洪灾状况、防洪工程现状及规划的防洪标准和对本工程的要求,防凌及减淤对本工程的要求。
(2)灌溉:上下游灌区现状和规划灌溉发展面积、引水方式、引水高程、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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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流量、设计保证率和需水量年内分配及对本工程的要求。
(3)供(调)水:受水区用水、缺水现状和规划需水量、需水量年内分配、设计保证率、取水口的位置和高程及对本工程的要求。
(4)发电:本工程所在地区电力系统的现状和规划用电要求、负荷特性、本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任务和作用。
(5)通航及过木:航道等级及运输量现状和规划(包括流向)内容、通航过木的季节、型式、尺寸、水深、流量及对本工程的要求。
(6)渔业:有关鱼类的种类、习性、必要的解决措施以及对本工程的要求。 (7)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对本工程的要求。 5.2.2 水利计算 5.2.2.1 径流调节计算
(1)说明所采用的基本资料、计算用的水文系列、径流调节时段和代表年的选定、用水过程。
(2)说明本工程及与其它工程径流补偿调节的方式和成果,综合分析本工程对各部门用水的满足程度。
(3)对需特枯年份应急供水的水库,应分析可利用的水量。 (4)分析兴利与防洪共用库容的利用情况和效益 5.2.2.2 正常蓄水位选择
(1)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正常蓄水位的选择成果和审查意见,如设计条件无明显变化,可按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确定正常蓄水位。
(2)分析选择的正常蓄水位所依据的水利动能计算成果和对水库上、下游的影响。
(3)视需要对分期提高蓄水位进行论证。 5.2.2.3 死水位选择
(1)说明选择死水位所依据的水利动能计算成果,发电、灌溉、供水、航运、渔业、旅游及生态环境、水库淤积条件及排沙措施等方面对最低水位的要求,水库淤积条件及排沙措施。
(2)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死水位,对需动用死库容应急供水的水库,基本确定最低供水位。
(3)如近期与远景需分别采用不同死水位,应进行论证。 (4)提出对进水口布置方式和高程的意见。 5.2.2.4 洪水调节和防洪特征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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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所采用的不同频率洪水及典型过程线、地区洪水组成、下游河道和水库的防洪标准、安全泄量或安全水位等情况的选择和论证成果。 (2)说明本工程洪水调节方式、洪水调度原则和泄洪方式。
(3)选定水库汛期限制水位;对设置汛期分期限制水位的水库,分析选定各分期限制水位;分析水库洪水调节计算成果。
(4)选定防洪库容和其它防洪特征水位(防洪高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
(5)有防凌要求的水库,说明上游库区和下游河道的冰凌特性与防凌要求,基本确定防凌库容。
5.2.2.5 水库运行方式、多年运行特性和初期蓄水计划
(1)根据水库综合利用要求和选定的参数,并考虑其它工程的作用,提出水库调度运用规划,绘制水库调度图,并提出长系列计算成果,分析多年运行特性。 (2)说明本工程投入运行时上下游有关部门的用水要求,提出不同水文代表年(时段)的水库初期蓄水计划和运行方式。 5.2.3 水库泥沙冲淤分析
(1)概述水库泥沙冲淤计算的方法及主要参数的选择,提出计算成果;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提出长期保持调节库容的措施和必要的排沙措施。
(2)分析水库淤积对库尾淹没范围的影响,提出减少淤积影响的运行方式。 (3)研究提出引水建筑物防沙运行方式、运行水位和防沙排沙措施。 (4)研究提出通航建筑物上下游引航道防淤措施,视需要对变动回水区泥沙冲淤对航道的影响进行计算分析。
(5)当水库下游河道有减淤要求或有重要城市、堤防、工农业取水口时,应进行下游河道冲淤计算。
(6)泥沙问题严重的水库应进行泥沙模型试验并提出泥沙观测规划。 5.2.4 回水及其它分析计算 5.2.4.1 回水计算
(1)说明计算用的基本资料、条件和方法。
(2)根据库区不同淹没影响对象的洪水标准进行回水计算,并绘制回水曲线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对比,确定回水尖灭点;对泥沙淤积影响较明显的工程,还应提出不同淤积年限的库区沿程泥沙淤积分布和对回水的影响分析及成果。
(3)视需要进行施工期的不同洪水标准的回水计算。
(4)冰情严重的地区,必要时应分析库尾形成冰坝的可能性及影响范围,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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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处理措施。 5.2.4.2 其它
(1)如水库水电站进行日调节且下游河道又有较重要的通航或取水要求时,应进行下游河道不稳定流计算并阐明其影晌,必要时提出设置反调节池和其它补偿措施。
(2)如有放低库水位的特殊要求,需进行放低库水位的计算,并提出对泄流能力的要求。
(3)必要时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分析溃坝对下游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2.5 工程综合利用效益
(1)分析说明本工程对综合利用各部门需要的满足程度和作用,提出各部门效益指标。
(2)说明工程运行对下游河道内、外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基本选定补偿措施与规模。 5.2.6 其它综合利用工程
分析拟定其它具有综合利用和综合治理任务的枢纽工程运行方式,选定各建筑物的规模和主要参数。 5.3 防洪工程
5.3.1 自然及社会经济情况和防洪要求
概述本工程防护地区的自然及社会经济情况;说明防洪保护对象的洪水灾害情况,分析洪灾的成因,提出防洪的要求和治理原则。 5.3.2 防洪河道与堤防工程
5.3.2.1 河道、堤防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概述河道特点、河道比降、横断面宽度、河床质及河道演变等情况。 (2)简述堤防沿革、断面型式及险工险段。
(3)简述穿堤建筑物种类、数量和质量,对堤防安危的影响。
(4)简述河道跨河建筑物及河滩阻水障碍物情况,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5)说明影响河道、堤防防洪安全的主要问题,分析河道现状安全泄量及其标准。
5.3.2.2 河道、堤防防洪标准、线路布置及堤距选择
(1)根据河道堤防情况及主要防护对象的重要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复核防洪标准和设计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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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河道、堤防线路布置原则,复核河道、堤防线路和堤距。 5.3.2.3 河道与堤防纵、横断面
根据河道地形及河势、工程地质、河床及堤岸稳定、工程量、施工、移民占地、投资及管理运用等条件,确定河底纵坡和河道堤防横断面型式。 5.3.2.4 河道清障规划
提出清障的范围、清理对象和工作量,说明采取的措施。 5.3.2.5 水面线推算
(1)分析代表性河段的设计水位~流量关系,确定尾闾设计水位。 (2)分析拟定设计主槽与滩地糙率。
(3)推算河道水面线和闸、桥、渡槽等拦河建筑物壅水高度,说明计算方法和成果;对入河口(湖口、海口)河段的堤防应分析水位顶托影响。 5.3.2.6 堤顶高程
根据推算的河道设计水面线、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确定堤项高程。 5.3.3 行、蓄、滞洪区工程 5.3.3.1 工程任务
说明行、蓄、滞洪区工程的任务、与河道的关系、在整个防洪工程体系中的作用以及行、蓄、滞洪区工程的正常运用和非常运用洪水标准。 5.3.3.2 工程总布置
确定行、蓄、滞洪区挡水、进水、退水建筑物及联接工程的总体布置和规模。 5.3.3.3 行、蓄、滞洪区水利计算
(1)提出行、蓄、滞洪区调度运用的原则和方式。
(2)确定垫底库容和起调水位,选定泄洪闸型式、孔数、宽度及闸底槛高程,确定各种频率的泄量、设计库容、校核库容及相应的水位,列出调洪计算成果,推算行、蓄、滞洪区回水曲线,列出行、蓄、滞洪区各控制断面回水水位。 5.3.3.4 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
制定预警、转移、通信等保安措施,以及行、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开发利用规划,提出防洪保险意见等。 5.3.4 水库工程
(1)说明调洪计算的基本资料和方法。
(2)选定防洪库容和防洪特征水位,分析防洪效果。 5.4 治涝工程
5.4.1 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和治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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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涝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分析涝灾的情况和成因,说明治涝的要求。 5.4.2 治涝原则及标
(1)结合地区规划和农业区划,综合分析,提出治理原则。
(2)根据不同治涝标准的工程量、投资、涝灾损失等情况,分析确定治涝标准。
5.4.3 治涝分区及措施
划分治涝分区。说明各治涝分区的自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4.4 治涝方案
根据涝区特点、治涝任务和原则,确定治涝方案和工程总体布局。 5.4.5 工程布置
(1)根据涝区地形、地貌及其它条件提出设计排涝流量及各排水控制点对河道排涝水位的要求,确定承泄区、滞涝区、排涝河道(渠系)、堤防线路等的布置方案和排涝水位等主要参数。
(2)如必须设置泵站及排水闸时,应说明工程的任务和规模、运用原则、设计标准和主要特征值。 5.4.6 典型区设计
选择对各治涝分区有综合代表性的典型区,进行治理工程设计,计算工程数量。
5.5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 5.5.1 河道、河口治理要求
概述工程区暴雨、洪水、台风、潮汐、泥沙等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说明河道、河口现状和规划岸线要求、治理目的、综合功能。 5.5.2 治理范围和标准
(1)结合河道(河口)防洪御潮、排涝、航运和滩涂利用、工农业开发等规划要求,综合分析,提出治理原则。
(2)根据河道(河口)治理工程情况和主要防护对象的重要性,确定河道整治河段、河口整治区域,确定治理标准。 5.5.3 治导线及治理工程布置
(1)分析河流(潮流)形态、水沙特性及河床、河口演变规律和河势发展趋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利用要求,确定治导线和河道、河口整治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2)对水流、潮流形态复杂的河口整治工程,应进行专题研究和模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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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分析确定治理河段的设计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河宽,及治理河口的设计潮位、河口设计断面宽度、滩面控制高程和长度等。
5.5.5 说明河道、河口控导工程布置原则、主要河控节点的位置和形式。 5.5.6 分析代表性河段的设计水位~流量关系,拟定设计主槽与滩地糙率;推算河道水面线,提出河控节点设计水位,说明计算方法和成果;对入河口(湖口、海口)河段的堤防应分析水位顶托影响。
5.5.7 根据推算的河道设计水面线、设计潮位、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确定堤项高程。
5.5.8 垦殖工裎
(1)概述垦殖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说明垦殖区淡水源等条件。 (2)根据河道、河口治理和滩涂开发规划以及水源条件,确定围垦范围、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规划。
(3)确定垦殖区防洪、挡潮、灌溉供水、排水的设计标准,提出垦殖工程措施和总体布置。 5.6 灌溉工程
5.6.1 自然及社会经济状况与灌溉要求
概述灌溉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水利工程现状和自然灾害等;根据有关规划阐明灌溉及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对供水的要求,论证灌区建设的必要性。 5.6.2 灌溉供水水源
(1)论述灌区供水水源条件,核定不同水文年的径流过程及年内分配情况; (2)对多泥沙河流应论述河流泥沙冲淤条件及其对灌溉水源的影响。 5.6.3 灌区土地分类、农业生产结构和作物组成
论证土地分类评价和水土资源条件,确定灌区土地利用规划、农业生产结构、作物组成、轮作制度和复种指数等。 5.6.4 灌区范围及开发方式
根据水土资源平衡条件,复核灌区范围和灌溉面积,确定水源工程(水库、引水枢纽、泵站等)及灌区开发方式。 5.6.5 灌溉水利土壤改良分区
根据灌区土壤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灌区水利土壤改良分区,提出综合治理措施。
5.6.6 灌溉设计保证率和灌溉制度
根据灌区水土资源、作物组成、水文气象、水量调节、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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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水平年,制定灌溉制度。 5.6.7 农村人畜饮水
说明灌区人畜用水现状和发展计划,分析确定人畜饮水用水定额、用水量和水源。
5.6.8 灌区供需水量平衡和总需水量
核定灌溉水利用系数,说明灌区供需水量平衡计算成果,确定灌区总需水量及不同保证率典型年的年内分配。 5.6.9 排水设计标准
(1)确定灌区排涝标准、排渍标准、改良和预防盐碱化的排水标准及承泄区水位标准。
(2)根据灌区或邻近地区的实际观测资料,分析并确定排水模数。 5.6.10 灌区总体布置
根据灌区旱、涝、溃、盐等综合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对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建筑物、道路、林带、村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总体布置进行方案比较,确定灌区总体布置。 5.6.11 建筑物规模及主要参数
根据灌区总体布置,进一步对灌区水源工程(水库、引水枢纽、泵站等)和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进行单项工程方案比较,确定建筑物规模及参数。 5.6.12 典型区设计
根据灌区的灌溉分区,选定典型地区对田间灌排渠系及平整土地进行布置设计,估算斗渠以下渠系及土地平整的工作量。 5.6.13 灌溉节水措施
提出改进灌水技术、科学用水、节水节能和防止土壤盐碱化的技术经济措施。 5.7 供(调)水工程 5.7.1 受水区供水现状和预测
(1)分析受水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总量,说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用水、耗水量,现有水源工程供水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说明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用水需求,确定供水范围和主要供水对象,预测当地水资源可能满足程度,阐明新建水源工程和调水工程的必要性。 5.7.2 水平年、供水量及保证率
根据受水区规划要求,确定不同水平年各地区城镇生活、工业、生态等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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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用水定额;选定各用水对象的供水保证率。 5.7.3 需供(调)水量
(1)根据受水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提出不同水平年各部门的缺水量、需供(调)水量及总供(调)水量和供(调)水过程线。 5.7.4 供(调)水工程规模
(1)进行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蓄工程的方案比较,确定供(调)水工程总体方案。
(2)论证水源工程设计引水量、设计引水流量和引水时段。 (3)选定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需工程的规模和主要参数。 (4)从多泥沙河流引水,视需要论证泥沙处理工程规模。 5.7.5 供(调)水工程运用原则
(1)拟定供(调)水工程综合调度运用原则和调入水量与受水区当地水资源联合调度方案。
(2)通过长系列调节计算,复核多年平均年供(调)水量和设计年供(调)水量等指标,分析水源工程的供水可靠性。
(3)分析引水对调出区河道内、外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选定补偿措施与规模。 5.7.6 水源保护
拟定地下水和地表水源的水质监测以及水源地和输水线路的水质保护措施。 5.8 水力发电工程 5.8.1 电力发展要求
(1)概述本水电站所在地区的电力系统的用电要求、负荷特性、网络结构、电源组成及水、火电站的特性、调峰要求、供电经济指标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确定本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任务和作用。
(2)论证确定本水电站供电范围、设计负荷水平和设计保证率等基本依据。 5.8.2 水利动能计算 5.8.2.1 径流调节计算
(1)说明所采用的基本资料、计算原则和方法,根据发电和综合用水要求,进行长系列径流调节计算。
(2)分析水库径流调节方式和成果,提出保证出力、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等动能指标和水头特性。
(3)抽水蓄能电站尚需说明水源可靠性、调节周期、上下库水量平衡;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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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不足时,应落实补水措施。 5.8.2.2 特征水位、设计流量
(1)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正常蓄水位的选择依据、成果及审查意见。 (2)综合分析水电站动能经济指标、水库淹没影响、工程地质和建设条件,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和总库容,基本选定其它特征水位。
(3)分析引水河道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要求,论证确定引水式电站设计引水流量和前池设计水位。
(4)必要时对分期提高蓄水位进行论证。 5.8.2.3 装机容量选择
(1)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装机容量的选择成果和审查意见;如设计条件无明显变化,可按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确定装机容量。
(2)抽水蓄能电站的装机容量与上下库的蓄能库容一并复核;说明底谷剩余电量和负荷特性可能的变化对装机规模的影响及其分析结论。
(3)提出电站装机程序的意见,必要时,提出初期低水位发电、预留机组位置、台数或远景扩容的意见。 5.8.2.4 水轮机额定水头和机型选择
(1)说明本水电站的水头特性及额定水头比选结果。
(2)根据水库和水电站的运行特性,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水轮机型式及机组台数的意见。
(3)如近期与远景分别采用不同的机型,应通过论证说明其必要性。 5.8.2.5 引水道尺寸和日调节容积选择
(1)说明引水道尺寸比较方案和经济尺寸的选择。
(2)按照电站担负的调峰任务和梯级电站过水能力相互协调的原则,选定日调节池容积。 5.9 其它工程
5.9.1 其它工程根据需要参照以上各条进行编写。 5.10 附图、附表 5.10.1 附图
(1)工程总体规划布置图
(2)防洪、治涝、河道(口)整治工程布置图 (3)灌(排水)区渠系布置图 (4)供(调)水工程线路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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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
(6)典型年用水过程线及水量平衡图;
(7)设计水平年最大日、年电力负荷曲线图;电力和年电量平衡图(抽水蓄能电站应在图上示出抽水时间和抽水电能)
(8)水库水位面积、容积曲线图(淤积前、后) (9)水库水位与泄水建筑物泄水能力关系曲线图 (10)水库调洪图(包括水库水位、进出库流量过程线) (11)水库淤积纵横断面及回水曲线图
(12)不同正常蓄水位、不同死水位与水利、水能指标关系曲线图; (13)发电出力保证率曲线图 (14)供水保证率曲线图
(15)代表年、日电力系统电力电量平衡图 (16)水库调度图
(17)建库前后典型年、月(旬)下泄流量比较图
(18)水库多年运行特征图(包括供水、发电出力、水位、来水流量过程线) (19)日调节不稳定流计算成果图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1.1 概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意见;
6.1.2 说明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所需的相关行业及专业基本资料和要求,包括水文气象数据、地基特性及设计参数、建筑材料特性及设计参数、地震动参数及相应基本烈度、建筑物特征水位及流量等。 6.1.3 明确引用的主要规程规范。 6.2 工程等别和标准
6.2.1 复核工程等别及主要建筑物级别和相应洪水标准 6.2.2 复核地震动参数设计采用值及相应设计烈度。 列出规程规范规定的主要设计允许值。 6.3 坝(水闸、泵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
6.3.1 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查意见,进一步研究坝(闸、站)型、坝(闸、站)轴线、灌排及供水渠(管)线,分析地形、地质、泄洪消能、工程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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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工期、投资及运行等条件,经比较论证选定坝(水闸、泵站)轴线及渠(管)线。
6.3.2 对选定灌、排渠线和供水线路应进行重点局部线路比较。 6.4 主要建筑物型式
6.4.1 从地形地质条件、工程布置、工程量、施工条件、建材、工期、工程投资、环境影响、运行条件等,进行综合论证比较确定坝型及水闸和泵站的型式 6.4.2 从地形地质条件、筑堤材料调查、工期、工程投资、拆迁占地、环境影响、运行条件等方面,结合工程现状,确定新建或加固堤防的堤型
6.4.3 对选定的供水、灌溉、排水线路,从地形地质条件、工程布置、工程量、施工条件、建材、工期、工程投资、环境影响、运行条件等,进行综合论证比较确定输水方式及主要输水建筑物型式。 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1 根据确定的场址及主要建筑物型式,经综合论证比较,确定水库枢纽总布置及引水、输水、泄水、发电、通航、过鱼等建筑物型式;确定水闸、泵站枢纽总布置及其他主要建筑物型式。
6.5.2 根据选定的堤线及新建或加固堤防的堤型,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现状,相关的灌溉、排涝、交通等要求,确定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布置及其他主要建筑物型式。
6.5.3 根据选定的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型式,经综合论证比较,选定灌溉或供水线路总布置及渠系建筑物、管道配套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型式。 6.6 挡水建筑物 6.6.1 布置及结构型式
选定挡水建筑物的工程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确定与岸坡或其他建筑物的连接方式,建筑物构造设计。 6.6.2 材料及质量要求
1. 明确混凝土容重、坝体分区混凝土的龄期强度等级、抗渗和抗冻等级、碾压混凝土材料及质量要求。
2. 明确土石坝各分区料料源、级配、含水量、填筑标准(压实度、相对密度、孔隙率)等。
3. 明确砌石料、土工合成材料等其它材料质量要求。 6.6.3 地基处理
根据建筑物地基(包括岸坡)的地质条件和稳定、渗透、强度、变形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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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确定建筑物地基开挖原则、防渗及加固处理措施、不良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措施。
6.6.4 设计计算
1.确定挡水建筑物(包括地基、岸坡和坝肩)的稳定、应力、变形、渗透及渗流稳定等的计算条件、荷载及其组合、计算方法和成果,对专门问题应进行单独论证。
2.对混凝土坝应提出温度控制和温度应力的设计和要求。 3.如有分期蓄水和分期实施要求时应对结构进行专门设计。 6.7 泄水建筑物 6.7.1 布置方案
从地形地质条件、泥沙、工程布置、单宽流量、水流流速、流态、消能防冲防蚀措施、工程量、施工、投资和运行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选定泄水建筑物的布置方案。 6.7.2 布置及结构型式
选定泄水建筑物的轴线位置、布置、结构型式和主要控制高程、结构尺寸。 有排沙、排冰、排污、排漂要求及高速水流的泄水建筑物确定相应的结构布置和防空蚀、抗磨抗冲措施。 6.7.3 地基处理
说明泄水建筑物地基开挖原则,基本选定防渗及地基加固处理措施、不良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措施。
6.7.4 隧洞支护、衬砌及围岩处理 基本选定支护、衬砌型式及加固措施。 基本选定灌浆、防渗及排水范围、措施。 6.7.5 设计计算及水工模型试验
1.说明泄流建筑物的运行方式、泄流能力、水流流态、水力坡降线、消能、上下游水力衔接、泄水排沙、下游冲淤及其影响等水力条件,说明计算条件、方法,提出相应成果。对重要的工程项目,计算结果需经水工模型试验(泥沙试验)验证。
2.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应力、变形及主要结构的配筋计算成果。对重要的工程项目或体型复杂的结构,计算结果需经物理模型试验验证。
3.说明隧洞衬砌计算条件、方法,提出相应计算成果。 6.8 发电引水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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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方案比较
从地形地质条件、泥沙、水流流态、工程布置、工程量、施工、投资、交通、运行及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选定发电引水建筑物的型式和布置。 6.8.2 布置及结构型式
1 选定进水口的布置、结构型式、高程、断面尺寸、有压进水口淹没深度、孔口和渐变段的型式及拦污栅、闸门、操作平台及底部排沙设施等布置。
2 选定引水道(包括交叉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型式、高程、断面尺寸、坡度、隧洞衬砌型式等。
3 选定调压室(前池)位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及主要尺寸、工作水位、泄水及必要的排沙设施等。
4 选定压力管道的布置、型式、高程、断面尺寸、长度、材质等。 6.8.3 地基处理
基本选定各建筑物地基处理措施。 6.8.4 设计计算
说明引水建筑物的水力计算、各建筑物稳定和结构计算的条件和方法,提出计算成果。
6.9 发电厂房(泵站)及开关站(变电站) 6.9.1 方案比较
从地形地质条件、位置、工程布置、施工、工程量、投资、交通、机电设备布置及运行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选定主副厂房及开关站(变电站)的型式和布置。
对地下厂房需比较论证厂房轴线位置及与其它洞室的布置关系。 6.9.2 布置及结构型式
1 选定厂区布置。 2 主副厂房及泵房
选定主副厂房的布置、结构型式、高程和主要尺寸等。 3 电站尾水建筑物
选定尾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高程、断面尺寸、长度、尾水闸门及其操作平台布置、调压设施等。 4 泵站进、出水建筑物
选定引渠、前池及进水池、进出水流道、出水管道、出水池、调压设施的布置及结构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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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关站(变电站)
选定开关站(变电站)的位置、场地布置、面积、高程等。 6.9.3 地基处理
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6.9.4 设计计算
说明各建筑物水力计算、稳定和结构计算的条件和方法,提出计算成果。 6.10 边坡工程
6.10.1 边坡分类和设计标准
对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的人工开挖边坡、或因工程影响而受到改变的自然或人工边坡分别进行分类,基本确定提出边坡工程级别和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 6.10.2 边坡布置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工程运用和施工要求,基本选定边坡布置,提出单坡高度和坡比、永久马道、台阶的设置;属于减载开挖的边坡,其布置需满足以减载为目的的特殊要求。对地质和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稳定性差的边坡和邻近有主要建筑物的边坡,其布置应结合整治方案比选,经论证后提出。 6.10.3 边坡稳定分析
1、简述边坡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判别边坡稳定性和可能发生破坏带来的不利影响、边界范围和破坏型式。
2、提出边坡稳定和变形分析的计算方法,设计参数、计算工况及安全系数,必要时进行模型试验验证,并根据计算成果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和边坡失稳风险分析。
6.10.4 边坡治理与加固
1、根据边坡破坏型式、类型,基本选定边坡治理与加固设计原则和措施。 2、对需控制变形的边坡,根据边坡周边环境和重要性,基本选定控制变形的技术措施。
3、说明滑坡体危害和崩塌边坡滑坡类型、诱发因素、滑体特征,结合地质条件、工程重要性,基本选定综合治理措施。 6.11 灌排工程建筑物 6.11.1 布置与结构型式
1从地形地质条件、工程布置、水流流态、工程量、施工、投资、运行条件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选定引水渠首、灌排建筑物布置方案。
2选定各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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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水力计算
(1)说明引水渠首、灌溉输水、排水建筑物的流量、水位、水力坡降线、水流流态、冲刷、淤积等水力计算条件和方法和计算成果。
(2)说明取水、分水、泄水、退水等建筑物的过水能力、水力衔接条件、消能防冲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3)说明河渠交叉建筑物的冲刷和淤积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确定河渠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范围。 6.11.3 主要建筑物
1选定主要建筑物的运行条件、工作水位、工程布置、结构型式、高程、坡降、断面尺寸。
2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3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应力、变形等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选定主要建筑物防渗、抗冰冻等措施。
4 对河渠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措施进行方案比较,选定保护措施和范围。 6.11.4 调蓄工程
1根据调蓄工程的规模、运行条件选定调蓄工程的型式,选定调蓄工程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布置型式、结构尺寸等。
2 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和结构计算条件、方法,提出计算成果,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6.11.5 田间工程
1选定典型区,确定各典型区布置方案。
2对各典型区进行典型设计,计算各典型区田间工程量及田间工程工程量。 6.12 供水工程建筑物 6.13 通航建筑物 6.13.1 方案比较
1、根据航道运输要求、航道条件和投资效益分析,结合河道治理措施,通过方案比较,基本选定航道设计方案。
2选定船闸设计参数与尺度,说明船闸闸址与枢纽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下泄水流的相互影响,以及船闸上下游引航道的冲淤情况。 6.13.2 航道
选定航道线数、宽度、转弯半径和水深等控制尺度,与相邻跨河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确定不同航运条件下的通航水位、水深及流速。选定航道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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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程措施。 6.13.3 船闸
1选定船闸通航净空、设计高程,闸室段和上下引航道平面布置和控制尺度;说明船闸通航水流条件、泥沙防治措施,选定引航道口门区和连接段布置、锚地和前港区要求;明确船闸系船设备、信号、标志、通讯、动力照明和检修防护设施。
2选定闸室结构布置,说明闸墙和底板结构选型、控制尺寸和分缝、止水型式;根据输水系统、闸门、阀门选型和启闭机布置及地基条件,选定闸首结构型式、闸首建筑物组成、主要控制尺寸和高程。选定导航、靠船建筑物及护坡护底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和相关尺寸;确定船闸基础处理方案和相应措施。 6.13.4 升船机
选定升船机型式、采用方案的构件组成、动力系统、闸门、提升系统和上下引渠等附属建筑物布置和设计参数。 6.13.5 设计计算
1、说明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宽度和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计算成果。 2、说明船闸过船能力、不同过闸方式的进出闸平均速度、过闸时间及耗水量、耗电量。
3、按照船闸过水流量、充水、泄水、流速及运用要求,船闸地基条件、荷载及组合情况,提出船闸结构整体抗滑、抗倾和抗浮稳定,地基承载力和沉降变形、渗透稳定及边坡稳定和结构各部位强度限裂等计算条件、方法和成果。 6.14 过鱼建筑物 6.14.1 布置方案
根据过鱼鱼种、洄游路线、习性调查和过鱼季节枢纽泄洪、发电下泄水流流速、水温的影响;通过方案比较,选定过鱼建筑物的布置型式、鱼道(梯)布置方案和结构选型。 6.14.2 鱼道布置
1选定鱼道设计流速,进口、槽身和出口布置、控制高程和尺寸;选定鱼槽、池室体形及进出口集鱼、诱鱼和拦鱼设施。
2根据过鱼种类的重要性,说明是否设置下行鱼拦鱼设施,提捞和转移设备,以及诱鱼、导鱼设施。
3提出水力学模型试验的目的、任务和内容。 6.14.3 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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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过鱼建筑物体型尺寸及水力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 6.15 堤防工程 6.15.1 布置和型式
选定堤线长度、堤防断面型式;选定各类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及跨堤建筑物位置和型式。 6.15.2 堤防设计
1选定堤防筑堤材料质量要求和筑堤标准,确定堤顶高程、堤顶宽度和防汛路面结构型式,根据河道位置、河势影响、冲刷情况确定迎水侧护坡防护型式。
2根据加固及改建堤防安全鉴定或检测意见、险情调查及抗滑、渗透稳定计算分析成果,提出加高培厚断面设计。
3、根据堤身堤基渗流、稳定和变形要求,经计算、调查和检测,选定加固处理措施。
6.15.3 堤岸防护
对经受风浪、水流、潮汐和船行波作用,可能发生破坏的堤岸,选定采取的防护范围、型式和措施。 6.15.4 穿堤建筑物
选定穿堤建筑物结构型式、顶部高程、断面尺寸、与两侧堤防的联结方式及建筑物基础防渗型式和加固措施。 6.15.5 设计计算
1说明渗流和渗透稳定计算成果,判别渗透变形类型。
2说明土堤的边坡稳定,基岩上防洪墙的抗滑、抗倾稳定和土质基础防洪墙的基地应力、不均匀系数的计算成果。
3说明沉降计算成果,提出沉降量控制标准。 6.16 河道整治建筑物 6.16.1 方案比较
经方案比选后确定满足防洪、排涝、航运、灌溉和供水等要求的治理方案和整治建筑物布局。人工河道和潮汐河口段河道治理和整治建筑物布置,需专门研究。
6.16.2 工程布置
说明各类穿堤、跨堤、跨河、拦河及临河整治建筑物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类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提出基础加固和处理措施。 6.16.3 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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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整治河段河床演变分析、冲淤计算和整治工程水力计算内容,河道整治工程必要时应进行河工模型试验验证。提出整治建筑物水力和冲刷计算,以及必要的稳定和渗流分析等计算内容。 6.17 工程监测 6.17.1 监测系统布置
1、说明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原则、总体设计方案及主要建筑物安全监测布置范围。
2、根据不同建筑物级别、规模、结构型式及所在位置的地形地质条件、运行要求等,提出监测项目及仪器设备的布置方案。 6.17.2 监测设计
1、分别提出不同建筑物监测项目精度要求,说明变形监测、渗透压力、渗流量、绕坝渗流等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监测断面设计及仪器型号选择。
2、说明混凝土建筑物应力、应变和温度应力,土压力、等监测项目的监测断面布置、测点设计、监测仪器型号选择。
3、说明水位、泥沙、水量等常规监测项目的布置原则,监测位置选择和测点设计,提出采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对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的监测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时,应根据现行规范要求,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并保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 6.17.3 自动化监测
1、根据可研阶段初定的安全监测总体布置方案,说明总体设计各项目自动化监测内容、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及设计参数,提出选用仪器、设备型号及使用方法。
2、说明专项设计站网布置,数据采集型式及装置、通讯电路及传输系统选择原则和方案确定,说明数据处理功能、计算机系统配置方案、数据处理流程及成果分析。
6.18 其他建筑物(原规范未改,修编大纲未列此节) 6.18.1 劳动安全与卫生
1、 劳动安全
(1)简述挡水、泄水、通航建筑物及电站厂房(泵站)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防火措施、设施、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厂房(泵房)内外油气系统的防爆装置等。
(2)提出各种工作场所配电装置、电气设计防电气和防雷电伤害的安全措施。 (3)说明坝顶及引水、发电、通航等建筑物进出口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安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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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声光报警系统、安全标志等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等设计内容和临时疏散、抢救规定。
(4)提出坝区、厂区各种防洪、防烟设施,各种排水措施要有统一布局,防淹设施有两个以上独立电源和手动控制系统。
2 、工业与安全卫生
(1)说明各种工作场所控制噪声、振动标准,根据噪声、振动声源、种类、性质提出隔声、吸声、消声和减振阻尼等综合防护措施。
(2)明确不同季节、不同工作环境下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标准,需要采取通风措施的地下工作场所除提出人工通风标准、还需要必要的防渗、防潮措施。
(3)说明工作场所天然和人工照明标准规定,根据工作环境需要,提出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有害气体和防电磁辐射要求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4)说明永久建筑物配置的生产、试验、管理及生活福利用房等安全卫生设施布局及卫生设施配置情况;提出卫生、生活管理机构及相关仪器设备的组成和配备。
6.18.2 永久交通
1、根据坝区、厂区的永久对外交通要求,说明对外交通道路布置及与当地永久公路(道路)的连接型式,提出新建或扩建(加固)交通道路线路选择、纵坡设计、道路级别、路基、路面宽度和路面型式。
2、对外永久交通道路涉及新建或加固桥涵,说明桥涵的桥(涵)位选址、选型、桥长、跨径、桥面宽和荷载标准等,提出下部结构型式和基础处理方案。 6.18.3 建筑处理及环境优化
1、大坝、厂房(泵站)、水闸等主题建筑物的坝(闸)顶和立面设计,当需要考虑建筑效果和美观要求时,应提出不同建筑风格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对有纪念意义的工程,可建设有代表性、标志性的建筑物。
2、厂区、坝区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地理位置和人文景观要求,提出不同风格的环境绿化和美观设计方案;坝坡、边坡等防护措施可结合环境绿化,采用植物防护型式。
6.19 工程量计算及汇总 6.20 附图、附表、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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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水利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7.1 水力机械
7.1.1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1) 选定水轮发电机组型式、额定水头、装机台数及单机容量;初定水轮机型号、主要参数及安装高程、蜗壳及尾水管的型式、控制尺寸。
(2) 对新技术、新材料的采用,提出分析结论。
(3) 对水流含沙量大的水电站,尤其是过机石英沙含量较多的情况,提出防止或减少水轮机主要过流部件磨蚀的措施。
(4) 提出机组调节保证计算成果。
(5) 选定调速器、油压装置、自动化元件及进水阀的型式、数量。 (6) 选定机修规模、主要设备的型式及数量。
(7) 对设备有特殊要求、设备有超大、超重运输或有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时,提出专题论证。 7.1.2 水泵及其附属设备
(1) 选定水泵型式。初定水泵型号、装机台数及单机流量、单机配套功率、主要参数及安装高程。
(2)对新技术、新材料的采用,提出分析结论
(3)当水源含沙量大时,提出水泵主要过流部件抗磨蚀措施。 (4)选定水泵叶片调节机构操作方式;或其它调速运行方式及设备。 (5)选定进、出水流道型式、型线及断流方式。 (6)选定水泵机组运行方式。
(7)对设备有特殊要求、设备有超大、超重运输或有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时,提出专题论证。
(8)选定水泵进、出水蝶阀的型式和数量。 7.1.3 辅助机械及辅助设备系统的选择。
(1)选定厂内起重设备的型式、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2)选定技术供排水、油、气及水力监测系统设备的型式、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3) 选定机修车间的规模、主要设备的型式及数量。 7.1.4 水力机械主要设备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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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水轮机/水泵及其附属设备、辅助机械、辅助系统设备的布置,机组间距和厂房宽度等主要控制尺寸以及分层高程、安装间位置和面积等。 7.1.5 长距离输水压力管道工程
(1)提出输水全系统水力过渡过程专题研究计算成果。
(2)选定空气阀、泄水阀、调节阀、检修蝶阀的规格、数量及布置。 (3)选定水处理工艺设计方案及主要设备的型式及数量 7.2 接入系统方式 7.2.1 概述
7.2.1.1 概述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初选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和环境条件。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电站或变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及所在地区的电力发展现状和电力发展规划概况。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和装机台数。泵站、远距离输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单台设备最大容量、总用电负荷占所接入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的比例等。
7.2.1.2 根据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接入系统审定接入系统设计成果,确定工程的送电或供电电压等级、送出线路或供电线路的回路数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地点、距离等。
7.2.1.3 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供电方式设计,应提出用电负荷统计成果,确定负荷等级。计算送电线路电压降和受电端高压母线电压是否满足电动机启动和运行要求。 7.2.2 电气主接线
(1)根据工程的主要任务和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装机规模或用电规模、台数和确定枢纽布置条件等综合因素,提出三个以上的电气主接线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优化确定电气主接线方案。
(2)确定厂(站)用电源的引接方式及厂坝区、航道设施和工程管理设施的供电方式。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确定厂(站)用电接线方案。 7.2.3 主要电气设备选择与布置 7.2.3.1 列表提出短路电流计算成果。
7.2.3.2 选择确定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发电机或电动机、主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发电机断路器、高压电缆、等主要电气设备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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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3 选择确定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及启动装置设备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7.2.3.4 说明主、副厂房布置位置与型式,主要电力设备的布置和进、出线方式。 7.2.3.5 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开关站或变电站的设备布置型式和位置,应提出两个以上的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布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选择确定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布置型式和位置。
7.2.3.6 对电力设备大、重件运输及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应作专题论述。 7.2.3.7 选择确定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输电线路的线路长度、杆塔型式、导线截面等主要技术参数。 7.2.4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7.2.4.1 选择确定绝缘配合原则和中性点接地方式,提出过电压保护方案。 7.2.4.2 选择确定全厂(站)接地设计方案,提出接地电阻计算成果。对高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设计,要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附图:1、电站或泵站接入电力系统地理位置图; 2、电气主接线图;
3、电气主接线方案比较图; 4、厂(站)用电接线图; 5、厂(站)用电接线比较图; 6、开关站或变电站设备布置图; 7、开关站或变电站设备布置方案比较图; 8、主要电气设备表。 7.3 电工二次 1、自动控制
(1)说明水库枢纽(电站、泵站、水闸等)在电力系统、灌区、防洪工程等系统中的地位及与其它单位调度管理的关系,初步确定监控调度、运行管理方案及远动或其它信息交换内容;根据需要选定监控(远动)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及各级调度控制中心设计方案,选定各级监控调度中心位置及布置方案。
(2)选定水库枢纽(电站、泵站、水闸等)的监控(监测、监视等)方案,选定各监控系统的结构、主要功能、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3)选定机组励磁方式、机组及工程公用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及其主要设备和自动化元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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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型自动化监控系统应进行专题设计;选定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2、继电保护
(1)选定水库枢纽电站、泵站及变配电站等的继电保护设计方案,初选继电保护装置。
(2)根据系统要求,提出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配置及相应的通道。 (3)选定各类继电保护装置的布置。 3、二次接线
(1)选定电站、泵站及变配电站等的测量、同期、信号、操作闭锁等二次接线系统设计方案。
(2)确定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配置及主要技术要求。 (3)确定操作控制电源并初选设备。 4、电工试验室
确定电工试验室的规模及其主要设备配置。 5、通 信
(1)根据接入系统的通信设计要求(系统调度运行要求),选定水库枢纽(电站、泵站及变配电站等)系统通信方式和主要设备。
(2)根据调度管理要求、工程布置及特点,选定工程内部通信及对外通信方式和主要设备。
(3)根据水文气象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对通信的要求,选定通信组网方式和主要设备。
(4)根据需要,选定行、蓄洪区及河道的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5)大型通信工程应进行专题设计;选定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6、监控及通信等设备布置
选定自动化监控(监测、监视)、继电保护、励磁系统、操作控制电源及通信等主要设备布置方案。
7、闸门启闭机及过坝设施的电气设备及布置
选定泄水、引水、输水、排水、通航、过木等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及过坝设施的电力拖动和自动控制系统方案。选定系统结构、主要功能、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8、附图:
1)自动化监控(通信或信息化工程) 、监测监视等系统结构及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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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动化监控(监测、监视)、继电保护、励磁系统、操作控制电源等主要设备布置图。
3)各级调度监控中心主要监控(监测、监视)、通信等设备布置图。 9、附表:
主要自动化设备、监控(监测、监视)及通信设备表。 7.4 金属结构
7.4.1 泄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
1、选定闸门(阀)的布置方案、型式、数量和主要尺寸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操作运行方式和制造、运输、安装、检修条件,提出防止冰冻、淤堵、空蚀、磨损、振动等的措施,并进行方案比选的论证说明;
2、选定启闭机布置、型式、容量、数量及主要参数、说明操作运行条件和操作控制方式,提出启闭机的动力保证措施;
3、选定闸门和启闭机等检修场所的布置方案及其主要设备的配置; 4、对于技术复杂和采用新门(机)型、新技术的单项金属结构设备,其关键技术和设备应提供试验成果及分析结论,并提出专题论证报告。
5、应提出选用的闸门结构的计算分析报告及主要受力构件的应力情况。 6、提出启闭机的传动方案、液压启闭机的泵站布置方案和主要元件的选用原则。
7.4.2 引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
1、选定闸门、阀、拦污栅及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和主要尺寸及参数,并进行方案比选的论证说明;
2、提出防止冰冻、淤堵、磨损等的措施,论述正常及事故情况下运行的可靠性,拟定制造安装和维护检修条件(启吊设备、检修场所等),并说明充水平压及通气措施、操作方式和拦污栅的排污、清污措施。
3、应提出选用的闸门结构的计算分析报告及主要受力构件的应力情况。 4、提出启闭机的传动方案、液压启闭机的泵站布置方案和主要元件的选用原则。
7.4.3 尾水建筑物的闸门及启闭设备
1、选定水电厂(泵站)尾水(出口)闸门、拦污栅和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和主要尺寸及参数;
2、操作运行方式、充水平压及通风措施、检修条件和贮存场所。
3、应提出选用的闸门结构的计算分析报告及主要受力构件的应力汇总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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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启闭力、启升容量等主要技术参数的选用和计算。
4、提出启闭机的传动方案、液压启闭机的泵站布置方案和主要元件的选用原则。溢洪道闸门水力学试验
7.4.4 通航、过木及其它建筑物的闸门及机械设备
1、比较并选定船闸、升船机、筏道及其它过坝设施的金属结构、闸门及机械设备的布置方案、结构型式、主要尺寸和参数;说明有关设备制造运输安装条件、操作方式、以及运行的可靠性、运转周期和运转能耗;
2、选定过坝建筑物金属结构、机械设备等的检修场所及其起吊设备的配置; 3、对于技术复杂或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或与原初选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单项金属结构设备,其关键技术和设备应提供试验成果和分析结论,并提出专题论证报告。
4、应提出选用的闸门结构的计算分析报告及主要受力构件的应力情况。 5、提出启闭机的传动方案、液压启闭机的泵站布置方案和主要元件的选用原则。溢洪道闸门水力学试验
7.4.5 施工导流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
1、选定导流、封孔所用闸门和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及主要尺寸等主要技术参数;
2、说明操作运用条件、下闸截流水位流量条件、截流及封堵的可靠性、设备回收或重复利用的可能性。
7.4.6 其它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设备
1、选定其它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设备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主要尺寸及主要技术参数;
2、说明操作运行方式、制造、安装及维护检修等条件。 7.4.6 附图和设备规格及数量汇总表
1、各部位工程主要闸门及启闭机布置图,主要闸门门叶及门槽总图,主要零部件总装配图,启闭机总图,液压启闭机系统原理图。
2、过坝设施金属结构布置图及主要设备的总图。 7.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5.1 地面式厂房
(1)选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 (2)选定主要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7.5.2 坝内式、半地下式或地下式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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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事故排烟专题研究计算成果,选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事故排烟设计方案。对地下洞群有害气体应采取有效排除措施。
(2)选定主要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7.6 设备规格及数量汇总表
7.6.1 分别列出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汇总表。
7.7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附图。 7.7.1 附图
(1)水轮机/水泵水力模型综合特性曲线; (2)水轮机/水泵运行特性曲线;
(3)水电厂/泵站油、气、水及水力监测设备系统图; (4)主、副厂房设备布置图;
(5)水泵单机、多机并联调速运行各种工况综合特性曲线。
(6)输水全系统水力过渡过程各种工怳水压力沿程分布曲线;蝶阀开度、水泵转速、流量相对值等曲线;
(7)水电厂/泵站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图(或透视图)。
8 消防设计
8.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8.1.1 工程概况及其特征 8.1.2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8.1.3 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8.2 工程消防设计
8.2.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8.2.2 主要场所和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
(1)分项提出各主要生产场所、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方案及主要消防设备。
(2)对坝内式、半地下式、地下式或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场所,提出送风、换气量、防烟、排烟等设计要求。 8.2.3 消防给水设计
初定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防给水量和水压力、主要设备及其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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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消防电气
(1)初定消防用电源。
(2)初定各主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标志等。 8.2.5 火灾自动警报系统
提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方案并初定主要设备。 8.3 消防设计附图、附表 8.3.1 附图、附表
(1)工程消防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图; (2)消防供水、通风及排烟系统透视图;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4)主要消防设备表。
8.4 编制消防专题报告,报地方有关部门审查。
9 施工组织设计
9.1 施工条件 9.1.1 自然条件
(1)概述工程区的地形、地质条件以及气温、水温、水质、地温、降水、冻土深度、冰情和雾的特性;
(2)概述一般洪枯水季节的时段、各种频率的流量及洪量、水位与流量关系、冬季冰凌情况及开河特性、洪水特征、施工区支沟各种频率洪水、泥石流以及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 9.1.2 工程条件
(1)概述工程所在地点、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上下游可资利用的场地面积和利用条件;
(2)概述主体工程及工程管理各建筑物的组成、型式及布置,列出工程量表。 (3)说明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与其他有关单位的施工协调要求; (4)说明施工期间通航、供水、环保及其它特殊要求;
(5)说明主要建筑材料及工程施工中所用大宗材料的来源和供应条件,当地水源、电源的情况,当地可能提供修配、加工的能力;
(6)说明国家、地方或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准备、工期等的要求。 9.2 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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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料场选择
分析砂砾料、石料、土料等各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及加工条件、开采获得率和开挖弃渣利用率及其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混凝土骨料和填筑料的设计和试验研究,复核并确定料场。 9.2.2 料场规划
(1)说明料场规划原则;
(2)根据建筑物各部位不同高程用料的数量和技术要求、各料场的分布高程、数量和质量、开采运输和加工条件、受洪水和冰冻等影响的情况、拦洪蓄水和环境保护、占地及迁建赔偿以及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强度、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及造价等条件,对料场提出综合平衡的开采规划。 9.2.3 料场开采
1经方案比较,提出各类料场的开采及加工工艺设计成果; 2确定运输、堆存、、弃料处理方式及设备类型。 9.3 施工导流 9.3.1 导流标准
(1)复核不同施工时段划分的选择意见及其成果;
(2)复核导流建筑物级别,各期施工导流的洪水标准和流量; (3)复核坝体拦洪度汛的洪水标准和流量。 9.3.2 导流方式
(1)确定施工导流方式及各期导流工程布置;
(2)提出水力计算的主要成果,必要时应进行导流模型试验。 9.3.3 导流建筑物设计
(1)选定导流挡水、泄水建筑物型式和布置,提出稳定分析和应力分析的主要成果及工程量;
(2)确定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工程的结合方案及具体措施。 9.3.4 导流工程施工
1论述导流隧洞、明渠、涵管的开挖、衬砌或支护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布置、施工进度及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2选定围堰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及备料场;论述围堰拆除技术措施;估算基坑抽水量,选择排水方式和所需设备。 9.3.5 截流
(1)选定截流时段和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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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施工布置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备料计划和所需主要机械设备,必要时应进行截流试验。 9.3.6 下闸蓄水
(1)说明蓄水进度计划,包括蓄水的速度和水位要求以及向下游供水的措施; (2)选择封堵时段、下闸流量和封堵方案;分析施工条件,拟定施工进度;提出工程量和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9.3.7 施工期通航
1说明有关部门对施工期(包括蓄水期)通航的要求;调查核实施工期通航过坝(闸)船只的数量、吨位、尺寸及年运量,确定设计运量;
2经方案比选,提出施工期各导流阶段通航的工程措施和设施、结构布置和工程量;
3分析其可通航的天数和运输能力、可能碍航、断航的时间及其影响,研究解决措施;
4论证施工期和永久通航过坝设施结合的可能性和二者衔接关系。 9.4 主体工程施工 9.4.1 主要建筑物施工
(1)确定土石方开挖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及进度,确定挖方的利用、堆渣地点和运输方案;
(2)说明基础处理(灌浆、排水、断层破碎带处理等)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及进度;
(3)说明混凝土各期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进度及所需准备工作,确定混凝土拌和出料高程、浇筑强度,提出各期机械设备选择与技术要求、埋设件施工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各种施工和结构缝的处理和灌浆、以及分期蓄水的要求和措施;
(4)提出温控设计基本资料的分析与计算、坝体各部位和季节的温控措施与要求、基础部位或与老混凝土结合的温控措施,灌浆期坝体降温、混凝土表面保护及防止裂缝措施;
(5)确定碾压混凝土坝混凝土配合比(包括掺和料),提出层间结合措施,必要时附现场试验成果;提出碾压混凝土坝上游面防渗结构的施工方案、分缝分块及通仓碾压施工措施;
(6)说明土石坝的备料、运输、上坝、填筑碾压及拦洪蓄水的施工程序、方法、机械设备、工艺、布置、进度及拦洪渡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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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说明土石坝各期的料物开采、运输、填筑的平衡和开挖弃渣利用以及施工强度和进度安排,必要时附填筑碾压试验结果;
(8)提出坝(闸)体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以及保温、防雨措施的意见。 9.4.2 泄(引)水、输(排)水建筑物施工
说明泄洪、引水及输水排水建筑物的开挖,混凝土浇筑和基础处理的施工程序、布置、方法和进度;对泄洪建筑物应特别着重论述有关高速水流部位的专门要求和技术措施(编写本条时可根据建筑物型式参照第9.4.1条和9.4.3条有关内容)。
9.4.3 发电厂房(泵房)与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施工
(1)说明发电厂房(包括地下厂房)、泵房、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的开挖、基础处理和混凝土浇筑(包括衬砌、锚喷)的施工程序、布置、方法和进度;
(2)提出地面工程的基坑开挖方法、排水和保持边坡稳定的措施; (3)提出地下工程的开挖方法,施工支洞布置、通风散烟、爆破、支护、排水、照明以及预防坍滑和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
(4)说明开挖与混凝土浇筑的平行流水作业方式以及机电和金属结构安装等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5)提出支洞堵塞、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施工技术措施和进度安排。 9.4.4 通航建筑物施工
参照第9.4.1~9.4.7条有关部分内容编写。 9.4.5 河道工程施工
(1)说明土石开挖的施工程序、方法、工艺、布置及进度,确定开挖方的利用、堆渣地点和运输方案,选定施工机械;
(2)说明岸坡防护的施工程序、方法、工艺、布置和进度。 9.4.6 渠道工程主要建筑物施工
参照第9.4.1~9.4.5条有关部分内容编写。 9.4.7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
(1)提出主要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施工技术要求、安装工程总量和第一期工程量、安装进度、分期投入运行和渡汛对安装施工的要求;
(2)提出主要金属结构的堆存、制作加工、运输、吊装总体规划及与土建工程协作配合的要求,提出风、水、电负荷。 9.5 施工交通运输 9.5.1 对外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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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核实原有对外水陆交通情况,包括线路状况、运输能力、近期拟建的交通设施、计划营运时间和水陆联运条件等资料;
(2)提出本工程对外运输总量、逐年运输量、平均昼夜运输强度以及重大部件的运输要求;
(3)提出选定方案的线路标准(包括新建或改建),说明转运站、桥涵、隧洞、渡口、码头、仓库和装卸设施的规划布置以及重大部件的运输措施,提出水陆联运及与国家干线的连接方案以及对外交通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
(4)选定施工期间过坝交通运输方案。 9.5.2 场内交通运输
(1)确定场内主要交通干线的运输量和运输强度; (2)选定场内交通主要线路的规划、布置和标准; (3)提出场内交通运输线路、工程设施和工程量。 9.6 施工工厂设施
9.6.1 混凝土及制冷(热)系统
(1)概述混凝土总量、分期浇筑(衬砌)强度和不同标号、不同品种混凝土需要量;
(2)选定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布置、生产能力、主要设备及厂址;
(3)提出选定方案的工艺布置设计及制冷、加冰、供热系统的容量,技术和进度要求;
(4)提出建厂计划安排和分期投产措施; (5)提出本系统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9.6.2 土石料加工系统
选定土石料加工系统和掺和料加工系统的布置、生产能力与主要设备;提出工艺布置设计及各项措施和要求。 9.6.3 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
(1)说明施工期间所需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加工、运输设备、金属结构等种类及数量,提出修配加工能力;
(2)选择机械修配厂、汽车修配厂、综合加工厂(包括钢筋、木材和混凝土预制件加工制作)及其他施工工厂设施(包括制氧、钢管、机电预安装及机械、车辆保养场等)的厂址,确定平面布置和生产规 模;
(3)选定场地和生产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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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风、水、电及通信
(1)确定分区压缩空气最高负荷;选定供风系统规划与分区供风安排,压气厂及主要管线布置;提出建筑面积及所需主要设备;
(2)确定分区供水最高负荷;选定供水系统规划与分区供水安排及水源;选定抽水站、沉淀、净化、贮水池和供水管线的布置的主要设备;提出建筑面积、工程量、所需主要设备和管材;
(3)确定施工用电最高负荷;估算各年用电量;选定电源、电压及输变电方案、工地发电厂(包括备用电源)及变电站规模和位置;提出场地及建筑物面积、工程量及所需的主要设备;
(4)选择对外通信方式;提出线路的规划、汛期预报通信系统规划和所需主要设备,施工期通信应尽量与永久通信结合。 9.6.5 附表
列出施工工厂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9.7 施工总布置
9.7.1 说明施工总布置的规划原则。
9.7.2 确定选定方案的分区布置,包括施工工厂、生活设施、交通运输等,提出施工总布置图和房屋分区布置一览表。
9.7.3 提出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出渣及土石方平衡利用规划。
9.7.4 说明工程筹建期和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在布置、进度、施工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9.7.5 计算施工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提出分区分期施工的征地计划;研究征地再利用的可能性。 9.8 施工总进度 9.8.1 设计依据
(1)说明施工总进度安排的原则和依据以及国家或业主对本工程投入运行期限的要求;
(2)说明枢纽主体工程、对外交通、施工导流与截流、场内交通及其他施工临建工程、施工工厂设施等建筑安装任务及控制进度的因素。 9.8.2 施工分期
(1)论证并提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四个阶段的控制性关键项目及进度安排、工程量及工期,进行施工强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土石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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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述工程筹建期工程项目的内容和任务划分依据;按合同管理要求,分析确定由业主和承包单位分别完成的工程筹建期的工程项目,明确两者的衔接和协调要求,提出工程筹建期的进度安排。 9.8.3 工程准备期进度
阐述工程准备期的内容与任务,确定准备工程的控制性施工进度。 9.8.4 施工总进度
(1)说明施工总进度的关键线路及分阶段工程形象面貌的要求,研究提前受益的措施;
(2)说明导流工程截流、基坑抽水、拦洪、渡汛、后期导流和下闸蓄水以及主体工程控制进度的因素和条件;
(3)提出劳动力平均人数、分年劳动力需要量、最高人数和总劳动量; (4)提出施工总进度图、表(包括横道图、网络图、关键路线图); (5)说明枢纽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施工强度平衡、投入运行(蓄水、通水及第一台机组发电)日期及总工期;
(6)本节应列表说明主体工程及主要临建工程量、逐年计划完成主要工程量、逐年最高月强度、逐年劳动力需用量、最高人数、平均高峰人数及总工日数。 9.9 主要技术供应 9.9.1 主要建筑材料
对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按分项列出所需钢材、钢筋、木材、水泥、油料、炸药等主要建筑材料需要总量和分年度供应数量。 9.9.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所需主要及特殊机械和设备,按名称、规格、数量列出汇总表,并提出分年度供应数量。 9.10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 9.10.1 附图
(1)施工对外交通图;
(2)施工总布置图及筹建期施工布置图; (3)施工转运站规划布置图; (4)施工场地范围及临建房屋规划图; (5)施工导流方案综合比较图; (6)各期施工导流程序及工程布置图; (7)导流建筑物结构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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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导流建筑物施工方法示意图; (9)施工期通航布置图;
(10)主要建筑物开挖、施工程序及地基处理示意图;
(11)主要建筑物混凝土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及施工布置示意图; (12)主要建筑物土石方填筑施工程序、施工布置示意图; (13)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方法示意图; (14)砂石料系统生产工艺布置图; (15)混凝土及制冷系统布置图;
(16)建筑材料开采、加工及运输路线布置图; (17)施工总进度图、表、施工网络图; (18)施工关键路线图。
10 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10.1 进行工程建设所在地地理位置,水库淹没、工程征(占)地涉及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10.2 水库淹没处理和工程征(占)处理范围
10.2.1 确定水库淹没土地征用、居民迁移和专业项目迁建的设计洪水标准,对推荐的正常蓄水位复核水库洪水回水曲线计算,对多泥沙河流进行水库淤积计算,分析计算风浪超高值及船行波影响,确定工程征(占)地原则和标准。
10.2.2 查明库周边塌岸、滑坡、浸没及其他影响的范围,确定水库淹没影响范围、工程征(占)地处理范围。
10.3 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实物指标
10.3.1 概述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地造成损失的特点,分析对当地国民经济影响的程度。
10.3.2 说明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地实物指标调查的基本依据、资料、组织、时间、内容和方法。
10.3.3 说明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地农村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包括涉及的行政区域,户数、人口,房屋、附属物,耕地、林地、果园、牧草地等。
10.3.4 说明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地影响的城(集)镇的规模(人口、占地等)和该城(集)镇在本区域的社会、经济地位,实物指标成果,受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地的影响程度和迁建地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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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说明水库淹没和工程(征)占地影响的铁路、公路、工矿企业、输电线路和设施等专业项目及矿产资源、地面文物古迹的等级、规模、影响程度等实物指标内容。
10.3.6 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的精度进行分析,并进行评价。 10.4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10.4.1 说明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安置原则和规划目标。 10.4.2 说明安置区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10.4.3 以村民组为单位计算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人口,如分期建设或蓄水应分别分期计算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人口。
10.4.4 以行政村为单位,初步分析安置环境容量,安置移民的承载能力和对当地居民的影响程度以及改善安置环境容量的措施。
10.4.5 在征求有关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和生产安置措施。确定移民安置点位置,提出安置区生产开发规划、项目和确定开发规模。 10.4.6 初步研究安置点移民迁入后减少对当地产生影响,采取的措施。 10.4.7 对选定的农村移民安置点新址的地质和水源条件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
10.5 城(集)的迁建规划
10.5.1 说明城(集)的迁建规划的基本任务和原则,确定迁建规模。 10.5.2 说明选定新址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
10.5.3 对初步选定城(集)的迁建新址的地质和水源条件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
10.5.4 制集镇迁建近期规划、城市迁建近期总体规划。 10.6 进行工矿企业迁建规划设计。
10.7 需要时确定对资源矿产资源的处理方案。
10.8 进行专业项目恢复改建的规划设计方案,对铁路、35kV以上电力线路、三级以上公路等重要专业项目逐条、逐处提出规划设计方案。 10.9 防护工程
10.9.1 说明防护工程的防护对象、范围,防护的必要性,规划原则和设计标准。 10.9.2 进行防护工程的方案比选和经济评价。 10.9.3 进行防护工程工程设计,提出初步设计报告。 10.10 移民补偿投资估算
10.10.1 对各类补偿单价进行单价分析,合理确定各类补偿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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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 以实物指标为基础,结合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确定的编制原则和依据,编制移民补偿投资估算。 10.11 附件、附图 10.11.1 附件
(1)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报告。
(2)各有关部门的协议、合同和承诺等文件资料。 (3)防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4)主要专业项目迁改建设计报告。 10.11.2 附图
(1)水库淹没示意图。
(2)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图。
(3)移民安置规划示意图。 (4)城(集)镇规划布置图 (5)主要专项设施迁改建规划图
11 环境保护设计
11.1 设计依据
11.1.1 应概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及审批意见,作为设计依据。 11.1.2 应根据报告书审批意见,在环境状况或工程设计发生变化,以及环境评价中存在遗留环境问题时,应进行必要的复核评价。对与批准的报告书评价结论有较大出入,应提出重新评价的要求 11.2 保护对象及保护标准 11.2.1 应明确环境保护对象
11.2.2 保护标准应以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功能为依据,生态保护标准以消除工程生态影响,不恶化现状为标准。 11.3 环境保护措施 11.3.1 水环境保护
1、水环境容量恢复与补偿应提出为保证水体功能所需环境用水量、下泄过程、调度运用方式及保障措施。
2、水温恢复措施应对采取分层取水、河道自然增温和建设增温水池和改变作物种植结构等增温方案进行比较,确定采用方案。复核增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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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质保护措施应包括水源地保护、水库水质保护、输水线路水质保护、灌溉回归水受纳水体保护等内容。 11.3.2 土壤环境保护
1、防土壤次生潜育化、沼泽化和次生盐碱化措施应提出防渗、排水工程措施,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布局与耕作方式生物措施和调整灌溉方式等管理措施。
2、防止土地沙化措施应提出工程、林草及管理措施设计。
3、对由于污染底泥堆放对土壤产生污染,应提出限制利用及保护措施,提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工程量。 11.3.3 生态保护
1、对工程减水河段,应提出生态用水量、下泄过程和调度运用方式,评价工程调度运用方式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2、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应提出工程防护、移栽、引种繁殖栽培、保存物种种质、建立植物种子库等措施。
3、珍稀、濒危动物保护应对保护动物迁移通道、新栖息地和新繁殖地提出保护及管理措施设计;必要时应提出离体保护遗传物质的措施设计。
4、水生生物保护应提出人工增殖、放流;过鱼设施、产卵场、索饵场、育肥场保护、种质库保护补充的措施设计。
5、对工程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应提出以消除工程影响为主的保证生态用水和生态功能恢复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11.3.6 人群健康保护
1、卫生清理应提出库区和施工场地的卫生清理的主要内容
2、对涉及血吸虫病疫区的,应提出杀灭钉螺和防止钉螺繁衍的措施设计,评价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血防要求;对施工人员提出血防措施
3、为防止对自然疫源性疾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水库工程应提出水库库周及移民安置区在水库蓄水前、后的灭蚊、蝇和灭鼠计划。
4、应对移民安置区和施工区饮用水安全进行评价,提出饮水安全保障对策措施。
5、在工程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提出疫情调查、检疫计划,检疫应有代表性和针对性,抽检比例以10%~20%为宜。
11.3.7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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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执行的水质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施工生活和生产废水的排放方式和处理工艺。
(1)施工生活污水处理一般采用先经化粪池沉淀后再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的方式。
(2)砂石料冲洗废水一般采用两级沉淀处理措施,应给出沉淀池开挖工程量和沉淀池清淤工程量。
(3)混凝土拌和、养护及混凝土灌浆废水一般采用沉淀处理后、添加酸性物质进行中和处理。
(4)含油废水一般采用沉淀池和油水分离装置进行处理。
2、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应评价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的环境合理性,提出除尘吸收、撒水降尘和调整施工营地等措施和要求。
3、应根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布置对噪声影响预测结论进行复核,明确受影响人员的数量和影响程度。利用噪声随距离衰减以及被障碍物吸收的减噪作用,针对受影响对象提出降噪或调整施工布置的措施和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应估算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提出垃圾收集和处理措施方案。根据有关规范提出垃圾处理场的占地规模和防渗处理设计,并给出相应的工程量。 11.4 环境管理及监测设计
11.4.1 环境管理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订环境管理的目标、明确环境管理的任务和职责、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制、设置必要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的组织和实施计划等。
11.4.2 环境监测设计应按施工期和运行期分别进行
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新增污染排放、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范围、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监测技术要求,以及资料整编、报送及管理程序和要求等。
2、工程运行期的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范围、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监测技术要求,以及资料整编、报送及管理程序和要求等。 11.5 环境保护设计概算
11.5.1 应说明投资概算编制原则及依据
11.5.2 设计概算成果包括总概算表,环境保护措施概算表,环境监测措施概算表,环境保护仪器设备及安装概算表,环境保护临时工程概算表,分年度投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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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表,建筑工程及植物工程单价汇总表,仪器设备预算价格及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非工程措施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主要工程量(工作量)汇总表。 11.6 附图
12 水土保持设计
12.1 水土保持方案概述
12.1.1 概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情况和报告书主要结论和建议。 12.2 防治责任范围和水土流失预测复核
12.2.1 根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2.2.2 复核水土流失预测各项内容。 12.3 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
12.3.1 根据主体工程优化设计,复核并调整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置。 12.3.2 根据防治目标,提出各类防治工程设计标准。
12.3.3 按防治分区,进行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设计。 12.3.4 计算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工程量。 12.4 施工组织设计
12.4.1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进行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12.4.2 确定水土保持工程工进度。 12.5 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设计
12.5.1 进行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明确监测时段、监测内容、监测点布设、监测方法。
12.5.2 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设计。明确水土保持监理、质量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内容。
12.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12.6.1 明确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原则、方法和依据。
12.6.2 提出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投资概算成果包括总概算表,主要单价汇总表等。 12.7 附图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流失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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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4)各分区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图。
(5)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设计图。 (6)施工组织设计横道图。 (7)水土流失监测点位布置图。
13 工程管理设计
13.1 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设置
13.1.1 核定水利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行期管理单位的类别和性质。 应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确定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性质的相关文件。 13.1.2 核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外部隶属关系。
13.1.3 核定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内部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3.1.4 确定各子项目或管理设施的隶属关系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3.2.1 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位置及数量。
13.2.2 提出土地征用计划。初步确定管理范围土地开发方案。 13.2.3 初步确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办法。 13.3 工程管理与调度运用
13.3.1 简述工程调度、运用的基本原则,制定工程调度、运用规程。 13.3.2 确定工程管理办法及主要管理措施。
13.3.3 应明确对水库预报系统、工程观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通信系统等设备、设施维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 13.4 工程管理运行机制
13.4.1 核定工程建设期管理单位的组建方案和管理运行模式。 13.4.2 简述核定后的工程投资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13.4.3 简述核定后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13.4.4 应附除中央以外的其它投资方的出资承诺文件。
13.4.5 核定工程运行期管理单位的组建方案和管理运行模式。确定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维护费用;提出各项费用的来源及应采取的措施。
13.4.6 应附相关部门对水、电承销的承诺函或相应文件;应附有关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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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工程年运行费和补偿支付不具备自收自支能力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工程年运行费的承诺文件。 13.5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
13.5.1 复核生产、生活设施项目,核定生产、生活设施内容和数量。
13.5.2 简述核定后的满足工程观测和监测要求的设施及设备数量。明确提出其主要的管理技术要求。
13.5.3 简述复核后的通信设施及设备的数量。明确提出其主要的管理技术要求。 13.5.4 简述复核后的列入本项目的水情测报系统或其他水文设施。明确提出其管理技术要求。
13.5.5 核定所需的各类交通工具的数量。
14 设计概算
14.1 编制说明
14.1.1 工程概述,包括河系、工程兴建地点、总体规模、目标和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物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分级别)、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耕地数量、移民数量等。
14.1.2 设计概算主要指标,包括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工程部分投资、水库淹没补偿投资、环境保护投资、水土保持投资、资金来源、投资比例、建设期融资利率和利息等。
14.1.3 编制原则,根据编制年价格水平,分析计算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并确定次要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方案、方法,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深度和项目划分应与《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要求一致,其他建筑工程、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具列项目并分别计算投资。涉及其他行业的单项工程,概算可依据相关行业规定及定额编制。
利用外资工程的内外资概算应在全内资概算的基础上按利用外资型式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编制。
14.1.4 编制依据,包括采用的定额、编制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年,主要材料、次要材料、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原价、主要机电设备运输方式确定的依据,砂石料价格确定的依据等。
其他行业规定及定额颁发的时间、文号、适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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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工程应明确利用外资型式和采用的依据。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4.2 设计概算成果
设计概算成果包括设计概算专题报告和附件,若总投资较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发生较大变化,还应包括投资变化原因分析报告。初步设计总报告至少应附编制说明和工程概算总表。
利用外资工程的内外资概算成果基本与全内资相同。 设计概算(专题报告)应包括: 14.2.1 编制说明(附工程特性表) 14.2.2 工程概算总表(含移民环境投资) 14.2.3 工程部分总概算表 14.2.4 建筑工程概算表
14.2.5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14.2.6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14.2.7 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14.2.8 独立费用概算表 14.2.9 分年度投资表
14.2.10 资金流量表(枢纽工程) 14.2.11 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14.2.12 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14.2.13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4.2.14 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4.2.15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14.2.16 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14.2.17 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14.2.18 工时数量汇总表
14.2.19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14.3 附件
14.3.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14.3.2 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 14.3.3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14.3.4 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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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6 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7 补充定额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8 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9 砂石料单价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10 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14.3.11 建筑工程单价表 14.3.12 安装工程单价表
14.3.13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14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15 独立费用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3.16 资金流量计算表 14.3.17 价差预备费计算表
14.3.18 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5 经济评价
15.1 项目概述
15.1.1 简述工程建设项目的背景、开发任务、规模、效益、建设工期、项目性质、管理机构等。
15.1.2 简述经济评价的基本依据和计算原则。 15.2 费用估算
15.2.1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不含建设期利息)
说明工程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估算编制范围、主要依据、价格基准年、基本预备费率、涨价预备费率,附建设投资估算表,并列出分年度投资。说明初步设计阶段投资估算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成果变化情况。 15.2.2 流动资金估算
说明流动资金估算方法和数额。 15.2.3 经营成本和总成本费用估算
说明经营成本估算方法和成本测算采用的参数;说明固定资产原值,估算折旧费;根据推荐资金筹措方案,估算建设期利息。附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15.2.4 税金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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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需交纳税金的有关税种、税率及税额等。 15.3 财务分析
15.3.1 财务分析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1、说明财务分析计算采用的财务价格。
2、说明财务分析计算涉及的税种、税基、税率、计税额等。如有减免税费优惠,应说明政策依据以及减免方式和减免金额。
3、说明财务计算采用的利率、汇率、计算期等。 4、说明生产负荷变化流程。
5、说明财务基准收益率和资本金收益率取值的合理性。 15.3.2 用户水价、电价
说明有关部门对本工程原水水价、上网(出厂)电价批复意见,并说明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是否发生变化。 15.3.3 融资方案
根据有关单位对可行性研究阶段融资方案的审查、批复意见,说明初步设计阶段资金筹措方案。附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5.3.4 盈利能力分析
(1)编制“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进行融资前现金流量分析,针对推荐融资方案,编制“权益投资现金流量表”、 “投资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表”,进行融资后财务现金流量分析,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与综合资金成本或投资者最低可接受内部收益率或行业基准收益率比较,判断项目的收益水平。
(2)根据“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计算投资利润率、权益资金利润率;与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比较,判断项目的获利能力和水平。 15.3.5 清偿能力分析
编制 “资产负债表”和“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表”,计算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和资产负债率;分析项目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15.3.6 生存能力分析
编制“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考察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现金流入和流程,计算净现金流量和累积盈余资金,分析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15.3.7 不确定性分析
(1)盈亏平衡分析。选择代表年份,计算盈亏平衡点,绘制盈亏平衡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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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盈亏平衡的情况。
(2)敏感性分析和临界点分析。
选择影响财务收益指标的主要因素,编制敏感性分析表或绘制敏感性分析图;计算各敏感性因素的敏感度系数,找出影响项目的最敏感因素,确定其影响程度;计算各敏感因素的临界点。 15.3.8 财务分析结论
对项目财务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结论意见。 15.4 经济评价 15.4.1 经济分析参数
说明经济分析中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影子价格等参数选取的原则、依据和计算方法等。 15.4.2 投资费用
(1)对拟建工程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进行调整,编制经济分析投资及经营费用调整表。
(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算可以量化的项目外部费用。 15.4.3 效益估算
(1)计算项目产出物的经济效益。
(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算可以量化的项目外部效益。 15.5.4 经济分析指标
编制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计算经济净现值、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等评价指标。 15.4.5 经济分析结论
对项目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结论意见。 15.5 利用外资项目财务分析 15.5.1 利用外资条件与参数选取
1、概述利用外资的途径和使用条件。
2、收集使用外资币种的利率、汇率等基础资料。 15.5.2 利用外资方案比较
1、说明利用外资的方式。
2、拟定不同额度的外资利用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推荐合理的外资利用方案。 15.5.3 财务评价指标
分析偿还外资能力,提出推荐的外资利用方案的财务评价指标。15.5.4 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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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风险分析
分析说明外资贷款利率变动和汇率变动的可能性及其对项目造成的风险和影响。
15.5.4 综合评价
说明利用外资的经济合理性、财务可行性和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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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编制规程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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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综合说明
3 水文
3.1 流域概况
3.1.1 可行性研究阶段已对流域概况进行了说明,为了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初步设计阶段只需作简要说明。 3.2 气象
3.2.1~3.2.2 说明增加的气象资料以及气象要素特征值复核成果。 3.3 水文基本资料
3.3.1~3.3.2 说明可行性研究以后新增加资料后的整编和复核情况。 3.4 径流
3.4.1~3.4.5 说明可行性研究以后增加资料的径流系列和径流成果,如变化较大,应分析其合理性。 3.5 洪水
3.5.1~3.5.9 说明增加资料后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的差别和原因,如果差别较小,可采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洪水成果。 3.6 泥沙
3.6.1 说明增加资料后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的差别和原因,如果差别较小,可采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泥沙成果。 3.7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7.1 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据的资料往往较少,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是增加实测资料对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进行复核和修订。 3.8 江河水位
3.8.1 说明增加资料后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的差别和原因,如果差别较小,可采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位成果。 3.9 潮水位
3.9.1 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是增加资料对设计潮水成果进行复核。 3.10 水质
3.10.1 水质对城市供水工程和灌溉工程较为重要。应根据工程任务,提出现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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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资料。 3.11 水面蒸发
3.11.1 说明增加资料后的分析计算成果。 3.12 冰情
3.12.1 寒冷地区的河流,冰情是研究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基本资料。 3.13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3.13.1 应按照有关设计规定和规范编制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设计应具有现状的技术水平。设计中应考虑水文自动测报系统为工程施工度汛服务,并提出该系统的建设计划。 3.14 表、附图和专题报告
3.14.1~3.14.3 可根据工程任务和水文资料情况,增减有关图表和专题报告。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以及泥沙冲淤监测总体设计也可编在水文分析专题报告内。
4 工程地质
4.1 区域构造稳定与地震
4.1.1~4.1.2 区域构造稳定与地震问题原则上应要可行性研究阶段有明确结论,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全面系统的工作,但当工程区有活断层时,作为遗留问题,初步设计阶段应对活断层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开展必要的监测工作。 4.2 水库区工程地质
4.2.1~4.2.4 水库区工程地质问题一般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有明确结论,但当水库区存在一个或几个工程地质问题,且比较严重、对工程影响较大时,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题研究。在深度上,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工作基础上更进一步。
4.3 大坝及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
4.3.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工作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坝线的基础上进行,因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已要求查明地质条件,因此初步设计阶段是为满足坝线优化需要,对地质条件做进一步查明。勘察工作是针对具体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地质问题进行的,主要是为坝线优化提供地质资料。
4.3.2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泄水建筑物的具体位置进行地质论证,并提供地质资料,因此经常有方案比选或轴线比选问题,在深度上达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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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要求,并应有选线或选址的地质结论。
4.3.3~4.3.5 与4.3.2类似,勘察工作围绕确定建筑物具体位置及提供地质资料而进行。
4.4 泵站工程地质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集中在泵房,为轴线选择而展开的,而进、出水建筑物包括引渠、前池及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及压力水箱等部位在泵站轴线确定后,需要相应开展勘察工作,以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依据。 4.5 水闸工程地质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主要是进一步提高勘察精度,其侧重点是针对存在的地质问题做进一步深化研究。 4.6 移民迁建新址工程地质
根据有关专业规范要求,与主体工程相比,移民迁建新址的勘察工作相对滞后,因此初步设计阶段要求查明地质条件,满足选址要求。勘察工作侧重于新址的整体稳定性及外围不利地质条件如滑坡、泥石流等对新址的影响两个方面。 4.7 输(排)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
4.7.1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工作主要集中在选线和渠道线路上,初步设计阶段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勘察工作的重点围绕不良地质条件段如膨胀岩土、湿陷性黄土等开展工作。
4.7.2 初步设计阶段隧洞勘察主要针对一些特殊地段如进出口、浅埋段、特殊岩土段等,尤其需要结合主要地质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测试,以获取更丰富的资料。 4.7.3 深挖方段、高填方段不同于一般渠段,对地质条件要求相对较高,初步设计阶段线路确定后,需要进一步勘察。
4.7.4 渡槽、倒虹吸、涵闸和桥梁等建筑物的勘察重点放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阶段渠线选定后进行。对于桥梁,应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4.8 堤防工程地质
初步设计阶段堤防工程地质勘察一般不再全线展开。对于新建堤防,应侧重于不良地质段;对于已建堤防,侧重于历年险情隐患段、堤内决口冲刷坑、决口扇、临时堵体等部位。 4.9 河道整治工程地质
根据前些年河道整治工程审批情况,前期勘察设计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因此河道整治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重点放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结合具体工程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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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灌(排)区水文地质和土壤调查
4.10.1 有关灌(排)区工程地质勘察,参见前述有关建筑物勘察要求。本条主要针对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对于利用地下水作为水源的灌区,应对水源进行勘察。
4.10.2 初步设计阶段土壤调查不再开展全面工作,如果灌区范围有调整或变化,应补充进行土壤调查。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工程任务
5.1.1~5.1.2 说明地区经济发展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明确工程建设的任务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的结论。 5.2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5.2.1 说明防洪、灌溉、供水、发电、通航、养殖等综合利用任务及主次关系,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5.2.2 以可行性研究阶段推荐的方案为基础,对不同方案进行水利动能计算成果进行复核,包括径流调节计算和洪水调节计算,并综合考虑移民占地、工程投资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设计、校核洪水位和电站装机容量;对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还应确定水库汛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和防洪库容;对水电站工程,还应说明电站水头特性,说明机组机型比选情况,引水道尺寸比选情况;说明水库承担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调度运行方式。
5.2.3~5.2.4 复核水库泥沙冲淤计算成果和回水计算成果。
对多泥沙河流,应根据泥沙冲淤计算成果,分析泥沙淤积问题给工程规模、特征水位、运行方式和效益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提出水库防沙排沙的运行方式几必要的工程措施;对回水变动区,应分析不同水平年库尾泥沙淤积上延对回水的影响。
水库下游河道非恒定流计算、水库防空计算、溃坝洪水计算等,根据需要进行计算。 5.3 防洪工程
5.3.1~5.3.2 说明流域(区域)防洪工程总体布局,防洪保护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和历史洪灾情况;分析暴雨、洪水特性;明确防洪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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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标准;说明整个防洪工程体系(包括水库、河道、堤防及行、蓄洪区)的总体布局及相互关系;本工程在防洪工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5.3.3~5.3.4 河道和堤防工程是防洪工程的主要措施,是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改造的范围和规模;选定河流治导线、堤线、堤距和行洪断面形式;说明河道清障规划情况;复核河道治理水面线;确定需改造、加固、新建的穿堤建筑物数量和规模。 防洪水库工程参见5.1有关说明。
行、蓄、滞洪区包括泛区、行洪区、滞洪区、洼淀等。
5.4 治涝工程说明涝区特性,治理原则和目标;说明治理标准;选定涝区治理范围、治理方案和工程布置;说明治理分区;确定排水方式和治理骨干工程;按分区提出典型排水区设计,选定主要建筑物规模;对大型跨河建筑物规模应进行专门论证后确定。
5.5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
5.5.1~5.5.7 明确提出河道及河口的治理要求和原则;说明河道及河口的治理标准与堤防的设计标准; 确定设计水(潮)位、设计流量、设计河宽;确定治导线;确定治理工程的总体布置方案和规模;大型跨河(穿堤)建筑物物规模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明分期治理方案及其合理性。
5.5.8 本条规定的垦殖工程是指河道、河口区的滩涂开发。 5.6 灌溉工程
5.6.1~5.6.13 应根据当地农业水利发展规划和目标、相邻灌区的范围和关系,确定设计灌区的范围和规模,灌溉、排水方式,作物种植结构和主要作物灌溉制度;确定各种作物的灌溉设计保证率;确定灌区人畜饮水定额、水量和水源;复核灌区用水过程和水土资源供需平衡成果;选定灌溉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和规模;对大型建筑物的规模应进行专门论证。以水库(闸)工程作为水源工程时,应选定水库正常蓄水位和最低取水高程。 5.7 供水工程
5.7.1~5.7.12 供(调)水工程包括城镇供水工程、工业供水工程和跨流域调水工程。供(调)水工程要根据受水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当地地下水、地表水资源量、各业用水定额及回归水,合理确定城市生活和工农业需水量;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水资源配置方案;确定工程总体布置方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工程规模。
对跨流域调水工程还应根据调出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分析其需水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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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调出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确定可调水量和调水规模。
以水库(闸)为水源工程时,应分析满足供水要求的最低引水水位和正常蓄水位,选定水库主要特征水位和工程规模。 5.8 水力发电工程
5.8.1~5.8.2 根据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确定工程设计水平年;分析设计水平年电力系统电力需求、水库移民淹没及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选定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调节库容和电站装机容量;初步确定电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分析电站调峰运行对下游航运、供水等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对策措施。
对装机容量较大,或调节性能较好,在系统中其主要作用的电站,还应收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和设计水平年负荷预测,进行电力电量平衡,确定电站装机容量;对装机台数较多的低水头电站,选定电站装机容量时,还考虑机组台数变化对装机容量的影响。
对日(周)调节电站,基本确定水库日消落深度和日调节库容。
对装机容量较小,投入运行后对电力系统影响不大的电站,可不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2 工程等别和标准
6.3 坝(水闸、泵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 6.4 主要建筑物型式
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1 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布置包括穿堤建筑物、护岸、护坡、河道扩挖或疏浚线路、交通工程等工程布置。其他主要建筑物即上述穿堤建筑物、护岸等。 6.6 挡水建筑物
6.6.1 重力坝挡水坝段结构型式包括坝顶高程、基本三角形顶点选择、上下游坝坡及折坡点、宽缝重力坝内宽缝尺寸、碾压混凝土坝防渗型式。细部构造设计包括坝顶布置、坝体分缝、廊道布置、止水、排水及混凝土材料分区。
拱坝结构型式包括坝顶高程、体形选择。两岸连接建筑物包括重力墩、推力墩结构型式。细部构造设计包括坝顶布置、纵横缝及灌浆设计廊道布置、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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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及混凝土材料分区。
土石坝坝体结构型式包括坝顶高程、坝坡、坝体分区,防渗、反滤、排水结构的型式和主要尺寸,面板堆石坝面板和趾板结构布置。细部构造设计包括坝顶布置、护坡及坝面排水布置。
6.6.3 挡水建筑物地基如有特殊地质问题,如深厚覆盖层、强透水地层、高边坡以及有深层抗滑稳定或坝肩稳定问题时,对其基础处理方案应有专门论述。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坝基处理措施应进行方案比选。
6.6.4 对于体型较为复杂的大型挡水建筑物,其设计计算应以一种方法为主。并辅以其它方法和结构模型试验,对比验证。对于高拱坝,应特别重视坝肩稳定分析,对挡水建筑物抗震计算(动力试验)应按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 6.7 泄水建筑物
6.7.1 坝身泄水建筑物(包括表、中、底孔)布置及结构型式包括孔口尺寸、堰顶高程、消能方式等;
溢洪道包括进水渠、控制段、泄槽、出口消能的结构型式,闸孔尺寸、堰顶高程等主要控制高程和尺寸,下游防护工程防护范围和结构型式。
泄水隧洞包括洞线布置,进出口布置,洞身压力状态、横断面形状尺寸、衬砌型式等。有排沙要求提出运行方式和抗磨防蚀措施。
泄水闸包括闸室、闸基防渗排水、消能防冲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泄水孔数、孔口尺寸、过闸单宽流量,闸下消能防冲及两岸防护工程型式。 6.7.2 坝身泄水建筑物(包括表、中、底孔)基础处理见6.6.3。 6.10 边坡工程
6.10.1 岩质人工开挖边坡指溢洪道、进水口、隧道进出口、厂房、泵站等的开挖边坡,受工程影响的人工或自然边坡指库岸边坡、消能区边坡、航道边坡等。
应根据边坡工程所在位置重要性及对主体工程和主要建筑物安全的影响程度,包括对建筑物上方开挖边坡、相邻边坡或库区、库岸、河道、航道边坡等,分别提出边坡工程级别和不同类型边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合理取值。
6.10.2 应根据边坡结构面结合程度和产状、坡度及主要结构面自稳能力、相互之间关系等,并考虑不同性质或类型边坡开挖程序要求提出边坡布置,
6.10.3 边坡加固与治理措施包括坡面支护(如系统锚杆、锚杆、框架砼、喷砼等)、深层加固(如预应力锚索、锚杆、锚固和抗滑桩等)、挡墙加固(型式、作用)等,对多滑面或地下水渗流作用复杂边坡,应经稳定性评价后,通过方案比较,提出包括地面或地下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对需要进行抗震设计的边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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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边坡破坏影响区与周近建筑物的影响,提出必要的抗震措施。 6.11 灌、排工程建筑物
6.11.1 本条中各组成建筑物为引水渠首、明渠、涵洞、管道、隧洞、渡槽、倒虹吸、水闸、调蓄工程、各交叉建筑物等。 6.11.3
1、本条中主要建筑物为引水渠首、明渠、涵洞、管道、隧洞、渡槽、倒虹吸、水闸、各交叉建筑物等。
2、必要时应说明渠道的排沙、排冰等工程措施。 6.13 通航工程
6.13.1 航道设计方案应结合航道线数、水深、航道宽度和最小转弯半径等航道尺寸要求及跨河建筑物选址、险工险段安全措施等,经比较后提出。
船闸规模、线数、级数、船闸尺度与船型,队型应根据设计水平年各期客货运量和船舶过闸要求及船闸所在位置水文、地形地质和施工条件提出。
6.13.2 航道工程设计应同时提出航道的允许流速,流态和河道比降等水流条件,简述航道水上、水下跨河建筑物控制范围、净空要求,弯道、汇流口等与船队的安全尺度、提出经过洲滩、险滩、汇流口等满足航行要求的安全措施。 6.14 过鱼建筑物
6.14.1 鱼类特性包括鱼类洄游生态分类、洄游周期、洄游能力、速度及对水深、流速、水温的要求,以及鱼类体型、体色,对水流、光线、声音、盐度和溶解气体、工业污水的反应。
6.14.2 鱼道布置、体形设计包括鱼道进口高程,鱼槽和池室流速、流态要求,鱼道隔板体型和隔板过鱼孔尺寸,池室宽度、长度、水深和容积,鱼道出口高程、水位及流量控制、调节设施和出口拦污、冲污建筑物布置。
鱼道进口结构布置应提出光和色的要求及集鱼、诱鱼系统。下行拦鱼设施含拦网、系鱼栅、栅网等,提涝和转移设备含鱼泵、萁斗和链斗、旁通管等,诱鱼、系鱼设施有拦鱼闸坝、拦鱼网和电栅等及其他声光气等诱导技术设施。
高水头建筑物设置过鱼设施包括鱼闸、机械升鱼(举鱼机)设施等, 6.15 堤防工程
6.15.1 新建堤防布置要充分考虑当地筑堤材料、施工条件和环境影响;加固堤防结合施工条件、拆迁占地及环境影响等,提出加固方案的布置;城市堤防布置要考虑城市规划、美观要求和施工环境,减少拆迁占地等因素;海堤布置要充分利用当地地形条件和筑堤材料,结构型式需满足抗风暴和抗冲刷能力要求;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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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布置说明其结构型式、运用要求和抗风险能力。
6.15.2 堤基加固应根据堤身填土和地基结构,通过渗流、稳定和变形计算分析、结合历年险情调查和检测成果提出加固方案。经论证需做垂直防渗的堤基,应说明其适用条件和可能引起地下水位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6.15.3 跨堤建筑物建在堤身上的基础,需满足堤身稳定要求;建筑物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需满足相关规定。 6.16 河道整治建筑物
6.16.1 河道整治建筑物方案选择应根据整治建筑物所在河道的分级、河型分类、河势变化及综合利用要求等,简述各比选方案所在位置的地形地质条件、泥沙、工程布置、水流流速、流态、防冲淤措施、施工条件及工程量和投资等,进行综合比较。
6.16.2 对于高地震烈度区建筑物,必要时提出抗震设计要求;对丁坝、顺坝和锁坝等控导工程提出坝体布置、断面型式、结构尺寸、控制高程和必要的基础处理措施;对河道险工险段的护岸工程,提出护脚、护坡、护岸的防护型式、防护范围和结构设计内容;位于寒冷或严寒地区的整治建筑物提出必要的抗冻措施。 6.17 工程监测
6.17.1 监测系统布置项目和内容包括不同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主体、基础、连接建筑物及相邻岸坡、边坡、进水口、消能设施,有抗震、抗冻、抗冲磨要求的建筑物等监测项目布置原则和监测内容。
6.17.2 监测断面布置要有代表性,测点布置提出测点数量和间距;需进行分层监测位移的,要提出分层层数及每层测点布置;混凝土面板、岸坡等部位的位移监测、根据其变形特点、变形部位提出具体监测项目。分项列出监测仪器设备选型及数量。
渗流、渗漏量、绕坝渗流等监测要根据渗流场范围、变化规律提出;内部监测项目设置应根据各类建筑物运行规律和受力特点,本着突出重点、少而精的原则提出。
对地震、冰冻、冲刷等特殊监测项目设计和高边坡、不良地基及复杂建筑物的监测项目选择及需要进行水力学监测的建筑物,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专项监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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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水利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7.1.1~7.1.2(1)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若水电站/泵站基本参数没有变化,机组型式、装机台数及单机容量/单机流量、机组转速、单机配套功率,可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进行复核后选定,并作为招标设计的依据。而水轮机/水泵型号、主要过流部件的控制尺寸、安装高程待招标后确定。本阶段为初定,以便配合土建设计及工程概算。
7.1.1~7.1.2(2) 采用新技术及新材料,需论证技术的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重大新技术(新型式、新结构等)应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
7.1.1~7.1.2(3) 过机水流含沙量大时(多年含沙量大于1~2kg/m3)尤其是含有较多的石英等硬度大的矿物成分的泥沙时,应采取抗磨蚀和减轻磨蚀的综合措施: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物布置、水库水沙调度、电站/泵站运行方式、水轮机/水泵的型式及参数选择、抗磨材料性能等等。此外还需对泥沙淤积情况进行观测。
7.1.1~7.1.2(7) 水轮机或进水阀部件运输超过公路、铁路的运输重量和尺寸限制时,或设备必须在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时,应研究可靠措施,并进行经济比较。 7.1.3(2) 对大型供水工程应在泵站内及输水沿线各分水口安装流量计等各种必需的水力监测设备。
7.1.3(3) 机修车间的规模可根据各类电站的配置选定,对边远落后地区或梯级电站/泵站的中心维修站,机修规模可适当提高。
7.1.4 机组型号及主要过流部件/流道型线尺寸、安装高程需待招标后确定。
本阶段可根据已选定的装机台数、已初定的机组型号和主要参数及其它所有机电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布置等,初定机组间距、厂房长宽和分层高程、安装间位置及尺寸。各设备的布置和厂房控制尺寸应考虑采暖通风和消防的要求,做到既便于管理运行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7.2 电工一次 7.2.1 接入系统方式
(1)本条为新增条款,其目的是要求对工程的建设环境条件、任务、规模等内、外部条件和要求有一总体概念。主要简要概述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基本选定的地理位置、海拔高程、气象、环境条件、地震烈度,工程的主要任务,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主要任务、作用,电站装机容量占所接入系统装机容量的比例、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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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水闸工程的总用电负荷占拟接入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的比例,及工程所在地区的电力发展现状和电力发展规划概况。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和装机台数,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总用电负荷、单台设备最大容量、枢纽布置条件、设计泄洪流量等。
(2)要求根据有关电力部门提出的审定的电站接入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结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工程的送电或供电电压等级、送出线路或供电线路的回路数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地点、距离等。
(3)本条为新增条款,要求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供电方式设计,应提出用电负荷统计成果,确定负荷等级,计算送电线路电压降和受电端高压母线电压是否满足电动机启动和运行要求。 7.2.2 电气主接线
(1)本条款增加了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电气主接线设计内容,要求根据工程的主要任务和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根据确定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装机或用电规模、台数、枢纽布置条件等综合因素,提出三个以上的电气主接线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优化确定电气主接线方案。
(2)本条款增加了工程管理设施的供电方式的设计内容,要求选定厂(站)用电源的引接方式及厂坝区、航道设施和工程管理设施的供电方式,并通过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推荐的厂(站)用电接线方案。 7.2.3 主要电气设备选择与布置
(1)确定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发电机或电动机、主变压器、启动装置、变频装置、补偿装置、厂(站)用主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配电装置、发电机断路器、高压电缆、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型式、规格、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2)本条为新增条款,要求选定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及启动装置设备型式和数量。
(3)说明主、副厂房布置位置与型式,主要电力设备主要包括:发电机、主变压器、开关站或变电站、发电机断路器、启动装置、变频装置、补偿装置、主母线、高压电缆、柴油发电机、厂(站)变压器、高低压盘柜等的布置型式、位置和进、出线方式。
(4)本条为新增条款,因主变压器、开关站或变电站的设备布置型式和位置对枢纽布置和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影响较大,故要求水电站、泵站、远距离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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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主变压器、开关站或变电站的设备布置型式和位置,应提出两个以上的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开关站或变电站)布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确定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布置型式和位置。
(5)对电力设备大、重件运输及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应提出论述。 (6)本条为新增条款,在提出输电线路设计报告的基础上,确定泵站、远距离输水、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闸工程的输电线路的线路长度、杆塔型式、导线截面等主要技术参数。 7.2.4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1)~(2)本条为新增条款,因水利枢纽工程接地网钢材用量较大,故要求水利枢纽工程应基本选定全厂(站)接地设计方案,提出接地电阻计算成果。对高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设计,要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实际有效的解决措施。 7.3 电工二次
1-(1)设计须明确工程调度运行管理方案(调度运行管理范围、自动化监控要求及系统构成等);根据工程实际和运行管理要求确定本工程监控调度及运行管理系统设计方案,选定各级监控调度中心系统设计方案及主要设备的选型配置,选定各级监控调度中心位置及布置。
1-(2)水库枢纽(电站、泵站、水闸等)工程的自动化(监控、监测、监视等)系统是满足整体工程自动化监控调度及运行管理需求的基础设施,应根据枢纽电站、泵站、水闸等工程监管范围及自动化监控要求,选定各监控系统的结构、主要功能及主要设备配置。
1-(4)大型自动化监控系统应在可研阶段专题设计基础上,深化设计方案。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发展变化较大时,初设阶段对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在此基础上选定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2-(1,2,3)确定枢纽电站、泵站及变配电站等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初步选型。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确定各类继电保护设备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布置。
3-(1,2,3)根据选定的电站及变配电站等的测量、同期、信号、操作闭锁等二次设计方案,确定控制屏台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确定高压电压及电流互感器的配置位置、数量、型式和主要技术要求。 初步选定操作控制电源系统的种类、电压等级、蓄电池容量、型式、组数、充电装置等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和系统接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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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选定交流控制电源系统的接线方式及主要设备。
4、根据电气、监控及自动化系统(含通信)规模和配置标准,结合工程运行维护和调试需要等情况,确定电工实验室规模和设备配置。
5-(5)大型通信工程应根据工程监控调度及运行管理系统要求应进行专题设计(或作为综合自动化监控调度系统的子系统同步设计),初选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7、泄水、引水、输水、排水、通航、过木等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及过坝设施的电力拖动和自动控制系统方案设计深度要求与电站、泵站等自动化监控项目要求基本相同。
7.4.2 对没有自然通风条件的大型或重要厂房,需根据装机规模、机组台数及地下洞群布置等情况,必要时需进行采暖通风数值仿真计算,以优化初选的设计方案,并选定主要暖通设备。设计中应与水工、消防专业配合协调一致,必要时需提出专题设计报告。
8 消防设计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L…编制。
8.1.1 简述工程概况、环境温度和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简述工程布置、厂区内外交通条件和建筑物分区;简述主副厂房/泵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屋外油罐室等主要建筑物的布置。
8.1.2 分析工程火灾危险部位及危险程度,提出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8.1.3 阐述工程消防系统的功能、公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电源、消防车道、安全出口和建筑物消防设施配置等总体设计方案
9 施工组织设计
10 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11 环境保护设计
12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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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工程管理设计
13.1 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设置
13.1.1,13.1.2,13.1.3 应按照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对现有水利工程的分类定性原则,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及对建设资金结构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分析,最终核定水利建设项目运行期管理单位的类别和性质。
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根据确定的水利建设项目的类别、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应明确运行期管理单位的外部隶属关系。
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确定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性质的相关文件。应包括管理单位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内容。
应根据其管理模式及机构设置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内部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3.1.4 对列入本项目内的水情测报系统或其他水文设施、通信系统或水质检测等内容,应确定管理隶属关系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并附相应文件。 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3.2.1 应按照水利工程的类别,依据相应的管理设计规范,并考虑地方法规的相关规定,核定建设项目各个子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位置及数量。 13.2.2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对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分别提出土地征用计划。初步确定管理范围土地开发方案。
13.2.3 应根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3.3 工程管理与调度运用
13.3.1 依据工程所在流域(河道)综合规划要求,核定工程开发任务,明确防洪、发电、供水、灌溉等各项任务间的相互关系及调度运用的基本原则;制定满足防洪、供水、发电、灌溉等任务要求的水库调度运用规程。
13.3.2 确定工程具体管理办法、技术要求,并明确主要管理措施。
13.3.3 对列入本建设项目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的水文预报系统、工程观测、水质监测系统、通信系统等,应明确其观测、检测的精度和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明确对其设备、设施维护的管理办法。 13.4 工程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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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应根据工程建设具体情况,结合最终确定的资金筹措方案及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工程建设期管理单位的组建方案和管理运行模式。
新建各类水利建设项目,根据核定的工程类别、性质、建设单位的隶属关系,依据相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确定建设期管理单位的有关内容。
改扩建、除险加固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管理单位现行隶属关系,确定项目建设期管理单位的有关内容。
13.4.2,13.4.3,13.4.4 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应根据工程投资概算,核定工程投资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应根据工程投资概算、贷款能力测算等成果,核定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应附除中央以外的其它投资方的出资承诺文件。
13.4.5 应根据工程类别最终确定运行期管理单位的性质,核定运行期管理单位的组建方案和管理模式;确定工程建成后维持运行所需的管理维护费用;提出各项费用的来源及应采取的措施,并附相应文件。
核定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的水利建设项目,应根据财务测算成果简述年运行费测算内容,并核定经费来源。应附相关政策措施等政府文件。
核定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水利建设项目,应根据财务计算成果,复核水价、电价、年销售收入及年运行费测算成果,提出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的收取办法;核定依据有关政策应补偿给水管单位年运行费的数额及其经费来源;核定大修理费、设备更新改造费的来源。需政府或其他部门补偿的,应附相应文件。
核定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水利建设项目,根据财务计算成果将工程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部分,核定各类管理经费的来源及组成。
核定为经营性水管单位的水利建设项目,应根据财务计算和贷款能力测算成果,复核还贷期、还贷后经营项目(供水、发电)的销售价格、水管单位的年销售收入、年运行费和总成本费用等。应与管理单位协商,提出收取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的初步计划和办法。
13.4.6 应附相关部门对水、电承销的承诺函或相应文件;对纯公益性和不具备自收自支能力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应明确工程年运行费的来源和补偿办法,并附相应的承诺文件。
13.5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
13.5.1 对改扩建、除险加固项目,首先确定现有管理单位生产、生活设施及设备,核定其数量及使用状况。按照工程需要及核定的管理单位的任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复核生产、生活设施项目,核定新增的生产、生活等管理设施设备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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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13.5.2,13.5.3,13.5.4 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核定满足工程观测和监测要求的设施及设备数量;复核列入本项目的水情测报系统或其他水文设施;按照核定的列入本项目的通信调度系统,复核通信设施及设备的数量。明确提出上述管理设施主要的管理技术要求。
13.5.5按照核定的管理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核定所需的各类交通工具的数量。
14 设计概算
14.1 编制说明
14.1.1 总体概述工程规模、目标、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耕地数量、移民数量等宏观指标,便于了解工程基本情况。
14.1.2 列示工程设计概算中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工程部分投资、水库淹没补偿投资、环境保护投资、水土保持投资、价差预备费和物价指数、建设期融资利率和利息、投资比例等主要指标,便于宏观把握工程主要经济指标。
14.1.3 应针对不同类型工程具体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深度和项目划分在满足《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详细以便为招标设计奠定基础。
利用外资工程的内外资概算可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编制。 14.1.4 说明编制估算时采用的标准、规定及价格确定的依据等。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4.2 设计概算成果
设计概算若总投资较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发生较大变化,还应从国家政策、项目及工程量调整、价格变化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若涉及相关行业单项工程投资较大,应附投资计算书。 14.2.1~14.2.19 设计概算专题报告应附的说明和相关表格 14.3 设计概算附件
14.3.1~14.3.18 设计概算附件应附的相关表格和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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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经济评价
15.1 项目概述
重点阐明与本工程开发任务相关的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技术经济指标,并说明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的差异。 15.2 费用估算
应以初步设计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为基础,进一步收集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它已建类似工程的成本费用情况,对拟建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复核。 15.3 财务分析
初步设计阶段应以可行性研究阶段推荐融资结构方案为基础,说明新增(或减少)投资的非债务性和债务资金以及非债务资金构成,并将该方案与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资金筹措方案进行对比分析,说明资金筹措方案变化情况;进一步复核融资后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和生存能力分析等财务分析指标。 15.4 经济分析
以初步设计阶段投资估算成果为基础,复核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15.5 利用外资项目财务评价
如果有利用外资的项目,应复核外资利用条件及利用外资后项目财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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