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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

2024-07-0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意见和建议的收集、登记、 传递、综合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受理员工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每季进行一次。每季末月20—25日各

门收集本部门合理化建议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重要建议由建议人随时交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建议范围

(一) 对公司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市场经济信息、科技动态、新工艺、新技术、竞争 对手情况,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意见和建议;

(三) 为公司介绍对公司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关系及宣 传企业的方式方法;

(四) 关于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各部门提出的急需 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受理程序

(一) 员工填写“合理化建议表”,递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员。

(二) 人力资源部应立即将建议转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 必须在1—20天内将采用合理化建议的利用效果及奖励意见转

回人力资源部。

(三) 公司主管领导对所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意 见及奖励等级。

(四) 人力资源部填写“合理化建议反馈单”返回到提建 议者。

(五) 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根据第五条奖励办法给予 奖励。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 有一般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奖1—50元; (二) 有较高参考价值,但目前不可行的奖50—100元; (三) 有较高参考价值,目前可行的奖100—300元; (四) 重要信息、建议、可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等,根据所创效益和公司领导批示奖300—800元;

(五) 可带来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效益的建议,根据所

效益和公司领导批示重奖,比例不低于20%。

第六条 受理部门对一个时期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应认真 进行调查研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以通过一定渠道或方式公开答复。

第七条 受理部门对建议采取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或不及时 反馈,人力资源部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对部门的考核意见。

附:合理化建议表

合理化建议表

序号 年 月 日 所属部门: 应用部门: 合理化建议内容: 应用部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建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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