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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车站监理细则确定

2022-08-1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三标

明挖车站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驻地办

2013年9月28日

监理文件(规划、细则)报审表

序号:20130901 编号:TYZX/J15 工程名称 审核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2号线一期工程 编写人 邱维军、张忠壹、邹存波等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 2

一、麦岛站 ................................................................................................. 2 二、海安站 ................................................................................................. 2 第二章 编制依据 ............................................................................................ 3 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 ..................................................................................... 5

一、基坑开挖工程质量流程图 .................................................................... 5 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 6 三、材料核定监理流程 ............................................................................... 7 四、工序质量监理验收工作程序 ................................................................ 8 五、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流程 ...................................................... 9 六、施工测量监理程序 ............................................................................. 10 七、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 11 第四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12

一、监理控制要点 .................................................................................... 12 二、监控目标 ........................................................................................... 14 三、监控手段 ........................................................................................... 14 第五章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 15

一、测量与监测监理工作方法 .................................................................. 15 二、基坑开挖及围护监理工作方法 ........................................................... 19 三、基坑开挖与钢支撑监理工作方法 ....................................................... 35 四、爆破施工监理方法与措施 .................................................................. 40 五、防水工程监理监控措施 ...................................................................... 49 六、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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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麦岛站

1、平面位置

麦岛站位于香港东(中)路与宁夏路(麦岛路)交叉口,沿香港东(中)路东西向设置,车站起点里程为YSK34+087.558,终点里程为YSK34+343.558。车站主体结构长度256.0m。

2、结构设计

麦岛站为2号线与5号线的换乘站,采用地下双层(局部三层)岛式站台车站,大里程端设停车线与联络线。车站主体外包总长256.0m,站台宽12m,标准段宽20.7m,车站主体设计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或钻孔灌注桩+预应力锚索(锚杆)的支护体系。

车站共设A~D4个出入口,2处预留通道,1号敞口风亭2处、2号风亭1处和一个消防疏散出入口。 二、海安站

1、平面位置

海安路站位于海安路西南侧,沿香港东路布置,车站起点里程为YCK37+406.581,终点里程为YCK37+625.781,车站主体结构长度219.2m。

2、结构设计

海安路站设计为明挖地下二层(局部三层)岛式车站,10.5m单柱双跨结构形式,全长219.2m, 底板埋深19.26~24.83m,车站中心里程覆土3.5m,车站两端地面高差约为3.9m。车站小里程端与TBM区间相接,大里程端与矿山法区间相接。车站主体设计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围护结构采用钢管桩+(预应力)锚索(杆)相结合的支护形式。

海安路站共设置2个出入口、2组风亭、一个疏散出入口及2个预留出入口及4个预留商业出入口。

明挖车站基坑开挖围护工程施工工程量大,专业施工程序性强,安全风险较大,施工人数和施工机械众多,因此将其作为本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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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三标《监理规划》及《补充监理规划》;

2、已批准的《海安路站基坑开挖及维护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3、已签订的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二标段承包合同文件;

4、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海安路站主体围护施工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记录;

5、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海安路站主体围护施工设计图纸;

6、规范、标准及国家、部委、青岛市和地铁公司有关安全、质量、工程验收等方面的标准及法规文件;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9、《地下铁道设计规范》 (GB50157-2003) 10、《建设项目工程和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05) 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13、《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07-1999) 1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1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2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8-2008) 2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2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J253-2003) 2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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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2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2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30、《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99-1999)2003版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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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

一、基坑开挖工程质量流程图

施工区域管线调查 开挖施工方案审批 审查施工方案 施工人员配置、机械设备 按设计进行测量放样 检查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组织状况 审查施工放样 基坑开挖 弃渣清理装运 基坑整修、整平 检查督促基坑整修达到设计要求 承包人检测标高几何尺寸 填报验收通知单 检查标高、几何尺寸填质量验收单 基坑质量认可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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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复 承包商填报质量申请批复单 合格 承包商自检 合格 不合格 承包商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发布开工令 不同意 附: 1.施工组织设计 2.工、料、机到场情况 3.各种材料试验报告 工序施工 返工修补 基础资料齐备 原材料合格 上道工序合格

合格 签发质量验收单 进行下道工序 填写质量评定表,进行质量评定 工程交工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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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核定监理流程

材料核定监理流程

承包商按规定见证取样监理单位抽检 不合格 清 除 出 场 实验监理工程师审查 否 承包商提交材料出厂质量证书 合格 合格 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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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序质量监理验收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现场抽检 必要时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 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专检 监理人员巡视检查 工序施工 有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返修 合格 检验

结果 合格 进入下一道工序 不合格 工序质量监理验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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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流程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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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测量监理程序

否 承包商对成果进行修测、补充与完善 否 成果经自检后 报工程师审核 承包商对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否 工程师是 否批准 是 按 承包商按批准的测量方案实施 承包商编制测量方案报工程师审批 工程师审查是否合格 是 成果上报业主审查 业主测量队复测 是否合格 是 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测量监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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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同意 是 否 承包商向监理汇报 并提出补救措施 否 否 有结论否 暂时停工 联合调查 是 重大事故 向业主报告 承包商向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暂停工作 事故发生 施工过程

复 工 是 总结报告 监理指示 承包商复工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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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一、监理控制要点

1、质量控制的目标

质量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的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它是监理工程师以合同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遵循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并经双方明确的责任、权力、义务及服务形式、范围履行的监理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监理方法,对施工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和各个施工阶段中的各道工序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使各施工项目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各项检测验收技术指标与标准,外观质量良好,工程施工资料完整、齐全,从而保证工程完成后能及时、安全、顺利地移交。

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首要的核心任务。为确保施工质量,所有监理人员都将按照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根据每个监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进行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然后再结合岗位责任建立分配和奖惩制度,以充分调动每个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使每个监理人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把好质量关,对工程负责,对自己负责。

2、质量控制的依据

2.1合同条款: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监理的有关条款和规定,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它也是业主与承包商应当遵守并受到合同法保护的法律文件。

2.2设计文件:它包括施工图纸、图表、技术要求、工程量及有关文字说明。对承包商来讲照图施工是必须遵守的准则。除此之外,还包括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经业主同意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图纸,质量要求及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的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要求等均可作为质量监理的补充依据。

2.3施工技术规范:《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工程施工和质量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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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中都必须严格遵守,遵照执行。

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交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2.5国家、建设部、青岛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对本项目的具体要求。 3、质量管理程序 3.1目的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是检验评定本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交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参建各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各项指标均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3.2分项工程质量监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理是以旁站、工地巡视、检查核实、签认审批、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签发指令文件等手段对施工的各阶段、各环节、各工序进行严格、系统、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3.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应掌握各分部分项工程开竣工日期和工程总工期的适应情况,主要分项工程,如基坑开挖、边坡支护施工与当时气候、水文、经济、建材供应适应情况,重点考察关键工序的机具、设备和工艺的适应情况,应该考虑保证内在质量因素和外观质量因素的措施,比如混凝土工程施工中模板要求使用脱模剂等。总之,应结合进场人员、机具、材料和主要工艺安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3.4基坑开挖前应核对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调查清楚地下管线的数量和位置,以免造成破坏。

3.5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排水,在基坑顶缘四周应向外设排水坡,并按设计要求设置截水沟,作好排水工作。

3.6施工测量、放样必须认真、仔细、正确,否则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且易造成二次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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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控目标

在监理工作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始终坚持“严格监督、质量第一、主动监理、热情服务、监帮结合、积极促进、争取荣誉”的原则,在业主授权的权限范围内,对承包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接口管理、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以质量、安全促进度;使所监理工程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总目标。

具体如下: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进度目标:施工进度必须达到施工合同及工程的工期要求。 3、工程投资目标:在投资控制成本内完成工程施工。

4、安全生产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无管线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5、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青岛市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6、环境保护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廉政建设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能发生廉政事故。 三、监控手段

1、明挖车站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设计文件、规划控制点位和地铁公司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2、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组织施工;

3、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4、审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检查进度计划及质量目标控制计划;

5、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检查、核实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及劳力进场情况;

6、检查施工机具进场情况,施工机具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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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查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资质及条件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 8、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测量控制点建立情况,批复《测量放线报验单》; 9、核查施工单位各类材料的进场数量、质量(含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第五章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一、测量与监测监理工作方法

1、车站施工测量

根据施工特点,车站施工测量应包括: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施工测量,主体结构施工测量,附属结构施工测量等,其具体监理实施方法分别如下。

1.1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

当冠梁施工完成后,即将基坑轴线及线路中线设放到冠梁上,随时指导开挖,检查宽度和深度,其放样误差控制在±5mm,其中各轴线间应相互检测,轴线误差为±3mm;

1.2土石方开挖施工测量

采用自然边坡的基坑,其施工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根据设计图纸,其边坡线位置放样允许误差为±50mm;

1.2.2基坑开挖至底部后,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基底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10mm,横向允许误差为±5mm。

1.3主体结构施工测量

当基坑开挖至设计深度,将平面及高程控制点传递到基坑后,以这些控制点作依据,设放线路中线及各轴线和高程点于基坑四面的墙上,再以这些控制点指导各项施工。

施工放样主要有:墙板边线,梁、柱中线及预埋件位置。

1.3.1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依据线路中线,在底板垫层上标定出钢筋摆放位置,放线允许误差为±10mm。

1.3.2结构边、中墙模板支立前,按设计要求,依据线路中线放出边墙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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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墙中心线,放样偏差控制在±10mm。

1.3.3顶(中)模板安装过程中,将线路中线点和顶板宽度测设在模板上,并测量模板高程,其高程测量误差控制在+10~0mm之内,中线测量误差控制为±10mm,宽度测量误差控制在﹢15~10mm之内。

1.3.4梁柱中线放样。根据线路中线和轴线控制点,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把梁柱线放样到实地上,并检查其施工误差,放样误差为±10mm。

1.3.5预埋件位置放样。先按图纸算出预埋件的平面位置,然后根据线路中线和轴线控制点,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把坐标设放到实地上。其精度控制为±5mm。

1.4附属结构施工测量

附属结构放样包括:钻孔桩中线放样,开挖轴线放样,结构中线放样,变形缝位置放样等。其方法和精度与主体结构施工放样相同。

2、基坑变形监测

本工程变形测量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沿线变形区地面建筑物、道路以及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变形测量、深基坑的变形监测。

2.1隧道掘进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内容

隧道掘进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内容主要有隧道沿线的地面沉降、地表建筑物沉降、地下管线沉降等。

2.1.1沉降监测点的布设

沉降监测点应根据隧道埋深和洞体围岩条件,沿隧道中线方向每隔20m左右建立一个监测断面,每个断面上布设3~5个观测点,对软弱土层或埋深较浅的区域应加密监测断面和测点。

在隧道施工的初始阶段,为确定掘进参数和地面沉降的关系曲线,优化沉降观测方案,应加密监测断面间的距离,一般为10m左右。混凝土路面地表沉降观测点拟布设双层沉降观测点,即混凝土路及路面以下两层,路面部分拟沿线路中线每20m左右布设一个观测断面,路面以下拟布设在每个断面上水泥路面的接缝处。

沿线地表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根据建筑物的详细调查资料和其结构特点进行布设;观测点应埋设在能明显反映建筑物变形敏感部位且便于观测之处,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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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应与建筑物的外观协调一致。

沿线地下管线监测点,应在管线上和周围土体上设置沉降观测点,以监测隧道掘进期间地下管线的变形量。

2.1.2观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变形监测工作基点应按国家二等水准的技术要求进行测量,每次沉降观测时应首先对工作基点进行检核,基准网应定期检测,一般每隔3个月检测一次。

沉降观测的方法,应参照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来确定。

降观测的周期:沉降观测的周期,一般应在开挖断面前10m及后20m范围每天早晚各观测一次,并随施工进度递进,每次的观测点应与上次观测点部分重合,以做比较,范围之外的监测点每周观测一次,直到稳定。

当沉降或隆起超过规定限差(-30/+10mm)或变化异常时,应加大监测频率和范围,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2.2深基坑的变形监测内容

2.2.1深基坑的变形内容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道路和建筑物的沉降及位移;

围护桩地下桩体的侧向位移(桩体测斜)、围护桩顶的沉降及水平位移; 围护桩、水平支撑的应力变化; 基坑外侧的土体侧向位移(土体测斜); 坑外地下土层的分层沉降; 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监测; 地下土体中的土压力与孔隙水压力; 基坑内坑底回弹监测。 2.2.2监测方法

沉降观测一般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埋设于施工影响及变形范围之外。

位移监测一般采用极坐标法,监测前应布设独立的变形监测网,网的精度应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网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工作基点应位于变形影响范围之外,并能长久保存。

地下水位、分层沉降的观测,首次必须测取水位管管口和分层沉降管管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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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高,从而可测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层的初始标高。在施工过程中,可按需要的周期和频率,测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层标高的每次变化量和累计变化量。地下水位和分层沉降的报警值,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地质水文条件来确定。

测斜管的管口必须 每次用经纬仪测取位移量,再用测斜仪测取地下土体的侧向位移量,再与管口位移量比较即可得出地下土体的绝对位移量。位移方向一般应取直接的或经换算过的垂直基坑边方向的的分量。应力、水压力、土压力的变量的报警值同样由设计人员确定。

监测数据必须填写在为该项目专门设计的表格上,所有监测的内容都须写明:初始值、本次变化量、累计变化量。工程结束后,应对监测数据,尤其是对报警值的出现,进行分析,绘制曲线图,并编写工作报告。因此,记录好工程施工中的重大事件是监测人员必不可少的工作。

2.2.3监理工作方法

2.2.3.1审核并批准承包商提交的变形监测专题技术方案并报测监中心审定与备案;

2.2.3.2审查其变形网的布设方案,变形观测点的布设位置,变形观测作业的技术要求,变形观测的精度、频率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2.3.3抽查承包商的测量数据,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监测资料及数据分析结论;

2.2.3.4重要建筑物变形观测旁站;

2.2.3.5对敏感建、构筑物观测点进行实地复测。 2.3地下管线的监测及保护

2.3.1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对位于盾构影响范围内管线的种类、位置、形状、尺寸、材料和管道的试验结果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递交有关部门确认,报监理工程师存档。

2.3.2承包单位应对受影响的管线做出分析和评价,并提交监测方案和保护措施给监理工程师和测监中心。

2.3.3在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由承包单位和地下管线主管部门讨论确定管线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并由承包单位负责实施。

2.3.4承包单位应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不同的地下管线的容许变形值,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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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备案。

2.3.5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和有关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只有获得两方的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工。

2.3.5.1永久施工工艺图和临时工程施工工艺图以显示施工细节和施工计划。 2.3.5.2现有管线的实际位置及与新建工程的接口或冲突之外。

2.3.5.3拟用的施工办法,拟用支持和保护系统的详细情况和监测其变形的方法。

2.3.6承包单位与管线有关单位的联络应在提前三个月进行。

2.3.7与管线施工有关的工作如道路、人行道的临时迁置、交通改道和受影响管线的永久恢复应按规范和合同要求由承包单位完成。

2.3.8地下管线的变形监测应在盾构开挖面附近(盾构前方10米到后方20米)每天进行及每周进行后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当测量值变化较大或应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增加观测频率。

2.3.9承包单位若发现地下管线变形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2.3.10除需立即抢险的情况外,管线的处理办法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和有关机构批准后执行。

2.3.11承包单位在掘进前两个月提交房屋、管线保护方案供监理工程师审查。

二、基坑开挖及围护监理工作方法

1、基坑围护工程概况

1.1海安路站围护形式采用钢管桩+(预应力)锚索(杆)相结合的支护型式。钢管桩共分为五个结构单元,其中A单元67根、B单元105根、C单元116根、D单元124根,E单元264根共计676根。桩顶设混凝土冠梁,强度等级C30。冠梁的主筋规格为22mmHPB300,箍筋规格为Φ12@200mmHRB400;总长度为603.32米,设计标高A、B单元为41.00m、C单元39.70m、D单元38.40m、E单元37.00m。严格按如下围护参数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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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路站基坑围护主要设计参数表

序号 1 项 目 冠梁1 设计参数 现浇C30钢筋混凝土,全长603.32m 坑壁采用腰梁+锚索(杆)的支护形式,竖向间距为2m,锚索与围护钢管桩成梅花形布置除第二道采用全长粘结岩层锚杆+腰梁2之外,其余均采用锚索+腰梁1。腰梁均为C30钢筋混凝土结构,腰梁之间采用喷射C20混凝土,厚度为100mm,纵横网筋采用Φ8@200mmx200mm,纵向网筋穿越腰梁时应连续或锚入腰梁长度不小于200mm。腰梁1尺寸为2 基坑围护 400mmx400mm,腰梁2尺寸为300mmx300mm,主筋均为Φ22、箍筋均为Φ12@200;锚索有5φs15.2、4φs15.2、3φs15.2,锚固段长度、自由段长度等各单元参数见附表。注浆材料设计强度不低于30MPa,一次注浆料采用灰砂比为1:1、水灰比0.45-0.5的水泥砂浆,二次注浆采用纯水泥浆,注浆压力为2.0~3.0MPa 上层开挖至设计标高钻孔施做减振孔,钻孔直径200mm,钻孔深度3 减震孔 到基坑底,水平间距为1.0m。其E单元需要是做钢管,并注浆,其施工参数同上排钢管桩 下排减振孔(含钢管桩)顶设置现浇冠梁2,冠梁2为C30钢筋混凝4 冠梁2 土,主筋为Φ22、箍筋为Φ12@200 基坑底部为200mm厚C20素混凝土(含防水层) 5 基底垫层

1.2麦岛站基坑围护采用钻孔桩沿车站开挖周边布置,直径为1000mm,间距为1500mm,在钻孔桩顶部设1000mm*1000mm的钢筋混凝土冠梁;旋喷桩在1~18轴钻孔桩外侧设置,入强风化下亚带1m,直径为900mm,间距为600mm;在非嵌岩桩下方设置φ200mm钢管桩,间距1.0m,插入基坑底部1.5m。钻孔桩、旋喷桩、钢管桩严格按如下围护参数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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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岛站基坑围护钻孔桩设计参数表

位 置 设计参数 1-6轴 采用φ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嵌固深度3.5m。 6-13轴 采用φ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嵌固深度2.5m。 采用φ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左线为嵌固桩,嵌固深度2.5m,右线为非嵌岩桩。在非嵌岩桩下方设置φ200mm钢管桩,间距1.0m,插入基坑底部1.5m。 采用φ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为非嵌岩桩。在非嵌岩桩下方设置φ200mm钢管桩,间距1.0m,插入基坑底部1.5m。 旋喷桩在钻孔桩外侧设置,入强风化下亚带1m,直径为900mm,间距为600mm。 13-22轴 22-34轴 1-18轴 2、基坑围护监理措施 2.1、钢管桩监理措施 2.1.1专业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用钢管桩规格Φ168×6mm,间距1000mm,采用0.5的水泥浆注浆。

2.2钢管桩的施工工艺流程:

定位和校正垂直度→成孔→清孔→安放钢管→注浆成桩。

2.2.1超前钢管桩用钻机成Φ203的孔,成孔间距为1000,成孔垂直偏差不大于1%,用水清孔,直到孔口返出清水后,在孔内灌注42.5R纯水泥浆,水灰比为0.5。

2.2.1灌浆后在孔中内置Φ168×6的钢管。一次注浆初凝前进行二次补浆,将水泥浆收缩部分填满。

2.3监理措施

2.3.1测量放线:场地平整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桩位放线,桩位误差小于50mm 2.3.2成孔、清孔

检查施工放样是否符合图纸要求的位置和间距,钻头是否符合孔径的要求,成孔过程中检查钻杆的垂直度,成孔后检查成孔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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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封堵孔口防止堵塞。成孔过程中为防止扬尘应对钻孔洒水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对成孔的孔径、孔深、间距进行验收。 2.3.3钢管安装、焊接、注浆

2.3.3.1钢管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表面不得有浮锈、油污等赃物,焊缝符合规范要求。在距孔底1/3范围内的管壁上应设置注浆孔,注浆孔直径10-15mm,间距400-500mm

2.3.3.2.钢管安装时相邻钢管的焊缝接头应错开设置。 2.4注浆

检查水灰比是否符合要求,第一次注浆压力为0.7Mpa,并保持3分钟,使浆液充分注满桩体。第二次注浆压力2.0-3.0Mpa,两次注浆间隔时间不小于1.5~4小时之间。

3、钻孔桩监理控制要点 3.1专业工程概况

本工程采用钻孔桩直径为1000mm,间距为1500mm,沿车站开挖周边布置。通过钻探揭示,场区第四系厚度0.7~9.0m。第四系由全新统人工填土(Q4ml)、全新统洪冲积层(Q4al+pl)、上更新统洪冲积层(Q3al+pl)组成。场区内基岩以粗粒花岗岩为主,构造岩分布范围较大,另外煌斑岩、花岗斑岩、细粒花岗岩呈脉状穿插其间。

3.2监理措施

3.2.1对现场施工备料进行检查; 3.2.2复核混凝土配比设计;

3.2.3对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进行审查; 3.2.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备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认可; 3.2.3.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审查认可,内容应包括: 3.2.3.2.1钻孔工艺与机具;

3.2.3.2.2混凝土灌注的工艺与机具; 3.2.3.2.3施工人员设备的安排、进度计划。 3.2.4定位放线;

3.2.4.1明确定位依据,保证原始依据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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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2定位轴线、水准点复测无误后,书面报监理签字; 3.2.4.3放线,并圈出桩位;

3.2.4.4开钻前,测量工程师复核检查认可,方可开钻。 3.2.5埋设护筒检查认可;

3.2.5.1护筒可以采用钢、钢筋混凝土等形式。根据现场确定筒径应大于孔径30-40cm;

3.2.5.2护筒埋设:安装牢固、埋入深度≥1m,回填土分层夯实,筒心与桩心保持重合,偏差≤50mm,护筒上缘标高高出场面≥200mm;

3.2.5.3在护筒顶用漆画十字线定出孔中心位置检查孔位偏差,应小于5cm。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批准开工。

3.2.6钻孔、清孔的检查认可; 3.2.6.1开钻前,要保证钻头对中;

3.2.6.2桩机安置必须水平,钻杆垂直偏差应控制在1%以内; 3.2.6.3正确记录原始标高,作为判断进尺的依据;

3.2.6.4成孔要求:防塌、防斜,孔深允许偏差(+50mm,-0);

3.2.6.5桩径要求:允许偏差:±50mm,桩体充盈系数应控制在1.1~1.25之间(视施工现场地质情况而定);

3.2.6.6岩性判断及终孔标准:钻头进入持力层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认定岩层顶面标高(依据进尺及钻屑岩样情况判断),终孔深度按设计要求。终孔岩样保存,编号,归档。,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洽商,签字后,方可适当调整;

3.2.6.7钻孔达到底标高后,现场监理检孔,测算出孔底标高前后二值之差即为沉淀层厚度,承包人负责清孔,清孔完毕后,现场监理再测算出底标高及沉淀层厚度。

3.2.6.7.1孔深(监理员用测绳量);

3.2.6.7.2孔径(用检孔器放到孔底,监理员旁站); 3.2.6.7.3孔斜和孔底中心偏位(由监理员检查); 3.2.6.7.4泥浆比重检查(监理员用比重仪检查); 3.2.6.7.5沉淀厚度检查。要求沉渣厚度不超过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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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钢筋笼制作、安装; 3.2.7.1制作;

3.2.7.1.1检查钢材出厂合格证和机械性能试验报告、数量、规格应和实际使用相一致;

3.2.7.1.2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 ①主筋长度±100mm; ②笼直径±10mm; ③主筋间距±10mm; ④ 箍筋间距±20mm;

要求采用模具制作,保证主筋位置准确,垂直度好,无扭曲变形。 3.2.7.1.3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绣经除锈后仍有麻点的钢筋禁止使用;

3.2.7.1.4加强钢筋要求正圆(长短径差≤10 mm),并且与主筋之间50%以上的点采用点焊接,主筋焊接接头应错开(间距35d或≥500 mm),同一截面接头不多于主筋根数的50%;

3.2.7.1.5为确保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在主筋上设置一定尺寸的砂浆垫块; 3.2.7.1.6钢筋材质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合格证和复验单齐全; 3.2.7.1.7制作完成后,填钢筋笼隐蔽验收单,报请监理方书面认可。 3.2.7.2钢筋笼吊运、的安装检查认可;

3.2.7.2.1钢筋笼应在沉放前分段制作,监理应按常规要求对预先加工的钢筋笼段制作检查 验收,方可同意沉放;

3.2.7.2.2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时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3.2.7.2.3检查保护层垫块,一般每2m一道,每4块对称布设;

3.2.7.2.4分段钢筋笼的主筋采用搭接焊接,焊接长度满足施工规范要求;并采用间断构造焊缝连接,以保证钢筋笼的安装整体性。焊条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2.7.2.5孔口立焊时对称操作,上下段连接顺直(用铅锤检测校正),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焊接时间应尽量缩短,并须防止高温灼伤钢筋,因此必须安排2-3个焊工同时施焊,焊接处必须按规范要求逐个检查认可;焊接质量须经监理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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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2.6钢筋笼顶面达到设计标高后,用吊筋固定在机架上,防止钢筋笼上浮或下沉;

3.2.7.2.7钢筋验收合格、隐验记录签字。 3.2.8混凝土灌注监理

2.2.8.1在灌注开始前,结构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认可后方可开始灌注,检查内容包括:

3.2.8.1.1导管连接应牢固顺直,接口严密,不漏水; 3.2.8.1.2钻孔沉淀层厚度符合要求;

3.2.8.1.3导管下放到位,清孔完成后,应立即测定泥浆比重,如泥浆比重及沉渣厚度,符合要求后方允许下混凝土;

3.2.8.2灌注过程中,监理员要全过程旁站,结构工程师应随时巡查,出现问题时,现场及时处理;

旁站监理应做好以下记录:

3.2.8.2.1按时抽检混凝土坍落度和制作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对坍落度不合格,和易性不好的混凝土,不准用于灌注,以防止卡管断桩;

3.2.8.2.2记录灌注混凝土的方量和相应的混凝土顶面标高,记录扩径,缩径等情况;

3.2.8.2.3记录塌孔等情况:

3.2.8.2.4发现钢筋笼上浮等异常情况及时调整灌注速度;

3.2.9灌注混凝土要连续进行,尽量缩短灌注时间,以防孔内顶层混凝土失去流动性而发生顶升困难,造成质量事故;

本工程处于香港东路与宁夏路交叉口处,交通拥堵,为防止混凝土供应中断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和材料厂家提前做好施工计划,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时间进行施工,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3.2.10灌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测如下情况: 3.2.10.1导管内混凝土下降及孔内水位升降情况;

3.2.10.2孔内混凝土面高度,随孔内混凝土面的上升,及时提升和分段拆除上端导管,导管下端在混凝土内埋设深度宜控制在2-6m,严禁导管提出混凝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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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在提升导管时,应保持垂直,位置居中,防止法兰盘卡扰钢筋笼; 3.2.12为确保桩的质量,混凝土顶面应高出设计桩顶标高不小于1m(按图纸说明),在探测证实混凝土面已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停止灌注,最后拔出导管时,应缓慢拔出,使混凝土得以弥合。严禁快拔造成泥浆混入,形成混凝土泥桩,影响成桩质量;

3.2.13每根桩应做1组混凝土试块,试块应按桩位编号,并按标准条件养护28天后试压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归档备案。

2.3、成桩验质

2.3.1开槽后检验桩位及锚固钢筋长度,桩顶设计标高处,桩位允许偏差≤D/6且≤100mm;

2.3.2核检桩顶混凝土强度,在设计桩顶标高处观测检查,如有疑问监理方可进行取样检验或破坏检验;

2.3.3进行桩的动测和静荷载试验,检查桩身质量及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和采取措施

2.4.1首灌混凝土不成功时,应立即采用泵吸反循环清孔吸出孔内混凝土,然后重新首灌;

2.4.2若发生堵管,则应拔出导管疏通后,重新下导管(离混凝土面30~40cm),然后断续灌注,并分析发生堵管的原因;

2.4.2.1埋管过浅,导致井孔内的泥浆返到导管里,形成混浆,使管内混凝土流动性降低,石子呈团状,堵在管口而造成堵管;

2.4.2.2埋管过深,使导管内混凝土不能依靠自身的重力作用冲出导管形成堵管;

2.4.2.3混凝土搅拌不良或石料粒径过大,使混凝土的流动大大降低而堵管; 2.4.2.4为防堵管,必须保持导管埋入混凝土内不得过深过浅,一般以2~6m为宜;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搅拌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不能进入导管;混凝土灌注一定数量后,就必须拆管,防止埋管过深,每次拆管前应测定混凝土面的高度,并与理论值进行比较,按偏于保守的数值确定埋管深度,保证埋深不超过6m,且不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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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钢筋笼上浮

2.4.3.1灌注过程中导管卡住钢筋笼,引起钢筋笼上浮; 采取措施:

2.4.3.1.1当混凝土面未达到钢筋笼时,只需边转动导管边缓缓提升,至钢筋笼与导管脱开为止,钢筋笼会由于自重沉至原位;

2.4.3.1.2当混凝土面达到钢筋笼后导管卡住钢筋笼时,移动导管使两者脱开,但由于有混凝土托着,钢筋笼不会复位,因此在混凝土进入钢筋笼后,应尽力避免导管与钢筋笼相卡。

2.4.3.2在混凝土接近钢筋笼底时,如操作不当,混凝土的冲击会托着钢筋笼上浮。

采取措施:

2.4.3.2.1当首灌混凝土浇筑时,钢筋笼应有定位钢筋,并放慢灌注速度,以减小管口混凝土对钢筋笼的冲击力;

2.4.3.2.2当混凝土面在钢筋笼里灌至4m以上时,可一次性将导管提升到钢筋笼段,要求保持1~2m埋管深度,灌注速度仍要放缓;

2.4.3.2.3待钢筋笼埋深达到10m以上后,一般不会上浮,可用正常速度灌注。

3、高压旋喷桩监理 3.1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高压旋喷桩位于灌注桩中间,作为止水帷幕与灌注桩咬合,桩径900mm,间距600mm,位于1~18轴钻孔桩外侧设置,入强风化下亚带1m,总计7987.3m。

3.2施工准备监理要点

3.2.1.参与设计交底,并提出意见;

3.2.2.审查承包商(分包商)的技术资质,审查内容包括: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施工业绩、关键岗位的人员上岗证等,签字并经业主认可后方可准许进场。

3.2.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人员、机械、材料及施工工艺等,提出审核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具体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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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审核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时予以确认。主要审查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机构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如机械操作工人、司泵人员等)的资格证、上岗证;

3.2.3.2机械:高压喷射注浆的设备造孔系统、供水、供气、供浆系统和喷射系统组成。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机具必须配置准确的计量仪器;

3.2.3.3检查施工场地内外的给排水条件,应保证给水有保证,排水顺畅,并尽可能的减少污染;

3.2.3.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复查施工现场的地下埋设物,做好危险标志; 3.2.3.5材料: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材料计划,审核水泥及外加剂的种类、品名、强度等级等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设计、合同等要求;

3.2.3.6本工程采用商混凝土,要严格按配合比进行计量和质量控制,控制好原材料的质量;

3.2.3.7试喷:高压旋喷注浆方案确定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通过试喷检查桩位、核对地质资料,确定正式施工的技术参数,通过试喷检查注浆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完好、正常;

试喷主要工艺参数:浆压、气压、水压、提速、转速、浆液配制水灰比及外加剂的掺入量等。

试喷数量不少于3个。 3.3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3.3.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见下表:

项 目 工程测量定位 旋喷桩成孔过程 水泥浆搅拌、注浆过程 施工机械 其它 质量控制点 标准轴线、定位轴线、标高 孔深、垂直度、土层状况、持力层岩性 水泥质量、搅拌时间、技术参数 搅拌机、引孔机、旋喷机 施工技术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 要 求 孔口平面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0mm 钻孔倾斜度不得大于1%,注浆前应检查桩深垂直度 浆液搅拌时间;检查注浆流量、风量、压力、旋喷提升速度等 正常运行 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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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旋喷桩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3.3.2.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及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进行的施工质量控制;

3.3.2.2对土层及土质情况、施工工艺参数进行认真记录;

3.3.2.3根据土层及土质情况提醒施工单位及时调整和变更喷射参数以达到处理良好效果的目的。主要控制:

3.3.2.3.1桩施打顺序:旋喷桩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两孔间距大于1.5m;

3.3.2.3.2钻孔就位:钻头对准孔位中心,钻孔的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大于50 mm。钻机平面放置平稳、水平,保证钻孔达到设计要求的垂直度,钻机就位后必须做水平校正,使钻杆轴线垂直对准钻孔中心线,钻杆角度和设计要求的角度之间不大于1%~5%;

3.3.2.3.3实际孔位、孔深和每个孔内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及工程地质报告不符等情况均应进行详细记录;

3.3.2.3.4在进行高压喷射注浆作业时,严格控制各工艺参数,并随时做好关于喷射时间、用浆量、喷射压力、提升速度、冒浆情况等的记录。喷射过程中用的泥浆随制随用,防止水泥浆沉淀;

3.3.2.3.5钻杆需匀速旋转、提升,确保桩体连续、均匀;当换卸钻杆或因故障停喷继续喷浆时,应重复喷射不小于100mm;

3.3.2.3.6注浆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00mm,根据设计的桩径或喷射范围要求,可以采用复喷的方法扩大加固范围;

3.3.2.3.7在高压喷射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降、上升或大量冒浆等异常现象时,应查明产生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3.3.2.3.8高压喷射注浆完毕,应迅速拔出注浆管,并及时清洗。

3.3.2.4.施工中出现下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合同规定形式,报业主同意后下达停工令:

3.3.2.4.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商仍不采取改进措施,或采取改进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3.3.2.4.2对已发生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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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3使用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承包商必须对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认真整改,并填写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方可签发复工令。

3.3.2.5施工质量检查主要内容环节有: 3.3.2.5.1巡视检查

经常到现场作巡视检查,重点对成桩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桩机水平、垂直度、浆液制备、喷射时间、注浆量、注浆压力和提升速度等质量关键点,防止违章操作和偷工减料。发现违章作业者当场指正,要求立即改正,并责令不得重犯。

3.3.2.5.2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保证每一道工序的质量。

3.3.2.5.3隐蔽工程检查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签认制度,并在现场检查、验收施工记录表等报表;

3.3.2.5.4做好监理日志等监理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承包商反映,必要时发监理备忘录或监理通知书、停工令以及复工令;

3.4竣工后质量控制

施工结束后,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检验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旋喷桩止水帷幕除外)等。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28天进行。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4、锚杆(索)和喷射混凝土监理控制要点 4.1专业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海安站基坑围护结构采用上排钢管桩→桩顶冠梁及挡土墙→分层分段开挖→打锚索(杆)、挂网→桩间锚喷支护→腰梁施工→锚索施工→施做下排减震孔→浇筑下道冠梁→分层分段开挖→安装锚索(杆)、挂网→桩间锚喷支护→开挖至基底。

麦岛站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或钻孔灌注桩+预应力锚索(锚杆)支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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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 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单位 1 2 主控项目 3 4 1 2 3 一般项目 4 5 6 7 桩体强度或完整性检验 地基承载力 钻孔位置 钻孔垂直度 孔深 注浆压力 桩体搭接 桩体直径 桩身中心允许偏差 mm % mm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50 ≤1.5 ±200 轻便触探或其它检测方法,查试验报告 载荷板试验,查试验报告 用钢尺量 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 用钢尺量 查看压力表 用钢尺量 开挖后用钢尺量 开挖后桩顶下500 mm处用钢尺量,D为桩径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水泥用量 数值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查看流量计和施工记录 检查方法 符合出厂要求 设计要求 按设定参数指标 mm mm >200 ≤50 ≤0.2D

4.2基面处理

4.2.1基础面不得有松动岩块、坚锐棱角,无欠挖。 4.2.2光滑节理面必须进行凿毛处理。

4.2.3基面起伏差的差值,经整修后一般不大于15cm(地质原因除外)。 4.2.4施工承包单位对轮廊测量成果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检查签证和按规定进行复测检查。

4.2.5开挖过程中,发现地质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不得隐匿不报或拖延。

4.2.6地质缺陷一般不得擅自处理,须经地质鉴定,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签发,按要求处理。

4.2.7地质缺陷处理及其结果,施工承包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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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钻孔

4.3.1钻孔前根据设计要求和地层条件定出孔位、做出标记;

4.3.2锚杆水平、垂直方向的孔距误差不应大于100mm,钻孔直径不应小于设计钻孔直径3mm;

4.3.3钻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也不宜大于设计长度500mm; 4.3.4向钻孔中安放锚杆前应将孔内岩粉和土屑清洗干净; 4.4锚杆制作、安装

4.4.1对完成的锚杆体进行检查,锚固段不得有可能影响杆体粘结的有害物质,自由段设置有效的隔离层;

4.4.2沿杆体方向每隔1.5-2.0m应设置一个对中支架,检查注浆管、排气管是否与锚杆杆体绑扎牢固;

4.4.3钢绞线或高强钢丝应清除油污、锈斑,严格按设计尺寸下料,每根钢绞线的下料长度误差不应大于50mm;

4.4.4锚固段内的预应力筋每隔2.0m应设置隔离架;

4.4.5全长粘结锚杆插入孔内的深度不应小于锚杆长度的95%,预应力锚杆插入孔内的深度不应小于锚杆长度的98%,杆体安放后不得随意敲击,不得悬挂重物。

锚杆质量检查标准

项 目 锚杆材质 水泥浆标号与化学成分 孔位偏差 孔轴偏差角 孔深偏差 钻孔清理 挂网安装 质 量 标 准 出厂证明与质检结果 符合设计要求 小于10cm 不大于2° ±5cm 无岩粉,无积水 挂网焊接(绑扎)在锚杆上 备 注 抽样10%~15%,但不少于2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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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注浆

4.5.1.锚杆应用注浆机(或注浆器)注浆,严禁人工注浆。锚杆安装程序是先注浆后安装锚杆,注浆必须饱满。

4.5.2锚杆水泥浆中的水泥严禁含有对锚杆有腐蚀作用的化学成分。 4.5.3锚杆安装后,及时进行封孔,在水泥浆凝固之前不得敲击、碰撞、拉拔。

4.5.4当采用自由段带套管的预应力筋时,宜在锚固段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内采取同步灌浆;当采用自由段无套管的预应力筋时,应进行两次灌浆。第一次灌浆时,必须保证锚固段长度内灌满,但浆液不得流入自由段。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应对自由段进行第二次灌浆;

4.5.5每30根锚杆应留置不少于一组试块,每组6块。 4.6排水孔

4.6.1开孔偏差不得大于10cm,孔轴偏差角不得大于20,孔深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特别注意应向外倾斜,以利排水。

4.6.2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钻设梅花孔,外包工业涤纶过滤布,以防止堵塞,保证排水管畅通。

4.6.3排水管应安装牢固,喷混凝土时作好管口保护。 4.7喷混凝土

4.7.1喷混凝土仓面必须将受喷面上的岩粉、岩碴清除干净,附有粘土、锈斑及其它有碍混凝土与坡面结合的杂物要彻底清除。

4.7.2喷面有涌水时,必须视情况埋设排水管或增加速凝剂等方法进行处理,涌水处理好后再喷混凝土。

4.7.3喷混凝土之前,必须埋设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喷混凝土的实际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厚度。不合格测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1/2,且不得少于5cm,低于这个标准时,需补喷。

4.7.4喷混凝土应分段自下而上进行,不得自上而下进行。

4.7.5喷射过程中反弹的混凝土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发现回弹堆积在喷混凝土坡面或被挂网“架住”,必须先清理再喷混凝土,即不能将这些回弹料包裹在喷层之中,亦不能回收再用于喷混凝土或复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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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喷混凝土终凝2h后,即开始洒水养护,14d内必须全天保持湿润状态,28d内必须进行洒水养护。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应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4.7.7喷混凝土结束7d内,距喷层15m范围内,不得放炮。7d后放炮要以喷混凝土的安全质点振速控制。

4.7.8喷混凝土前应将泄水孔、锚杆端部包裹,防止污染、堵塞。

4.7.9喷混凝土结束至验收前,应进行检查,每隔20m~50m设置一个检查断面,每断面检查点数不少于5个,其检查项目要求见下表

喷混凝土质量检查表

项 目 喷混凝土配合比 喷混凝土标号C25 喷混凝土厚度 喷层均匀性 喷层表面整体性 喷层密实情况 喷层养护 符合设计要求 实测标号C25 实测厚度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无夹层,无砂包 光滑平整,无明显裂隙、疏松、脱空 无渗水、滴水 14d内保持湿润状态、28d连续养护 质 量 标 准 4.8张拉和锁定

张拉必须按设计要求,在混凝土同养试块达到设计值的75%以上时进行,张拉前首先对张拉设备进行标定,检查锚头的合格证、备案证和外观,符合要求方得使用,正式张拉前应取0.1-0.2轴向拉力设计值对锚杆预张拉1-2次,使杆体完全平直,各部位接触紧密,张拉作业时锚杆间隔进行。

4.9预应力锚索的抗拉拔试验

4.9.1试验采用锚索张拉机、油压千斤顶、百分表进行现场试验;

4.9.2试验锚索可选择基坑角点附近布置,每道锚索标高位置各三根,按照支护锚索设计要求施工,第一道锚索试验锚杆采用4øs15.2钢绞线,常规成孔工艺;

4.9.3试验分级循环加卸荷载,在每次加卸荷时间内应测读锚头位移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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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测读的变形量小于0.1mm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4.9.4锚索破坏标准为锚头位移不收敛,锚固体从岩土层中拔出或锚杆从锚固体中拔出,锚头总位移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某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为前一级荷载位移增量的两倍;

4.9.5最大试验荷载不超过锚索体承载力标准值的0.9倍。 三、基坑开挖与钢支撑监理工作方法

1、基坑开挖、支撑施工准备监理方法

1.1基坑开挖前,应督促检查“三通一平”等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1.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1.1.2市政地下管线(供水管路、排污管道、动力通信电缆、煤气管道等)的迁改情况;

1.1.3地面供电线路、变电站的改移;

1.1.4全工程周边临时防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和各施工段的实施方案; 1.1.5周边控制桩、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1.6临时施工场地布置及设施设置完成情况; 2、基坑开挖监理方法

2.1土方开挖前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挖土机械的通道布置、挖土顺序、土方运输以及材料堆放不应对围护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2.2基坑开挖应从上向下依次进行,在基坑平面内应分段开挖,每段长度不宜大于30m,坑内相邻土体高差不得大于2m,坑内坡体坡度控制在1:1.5左右。在基坑竖向平面内应分层开挖,每层厚度不得大于3m,充分利用土体的空间作业,边坡围护与土匪开挖密切配合,在土方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喷射边坡混凝土,减少边坡裸露时间。基坑开挖至基坑垫层以上300mm时应进行基坑验收,并采用人工挖除剩余土方。

2.3基坑开挖期间应控制基坑周围2m范围内不得堆载。 2.4基坑开挖后要立即按监测方案进行同步监测。

2.5开挖临近设计坡面应采用人工开挖修坡,减少对土体的扰动,边坡开挖修整后应尽快钻孔,推送锚索、注浆,避免长时间暴露;下层土方开挖应在上层锚索张拉锁定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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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密切注意开挖边坡的稳定性,是否有裂缝、变形现象,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原因,并通知业主、设计单位研究确定防护措施或设计变更。

2.7基坑开挖达到设计标高和宽度时,应对基坑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2.7.1检查基底设计标高以上是否按设计要求保留300mm以上的保护土层。 2.7.2保护土层宜人工开挖清理整平,如采用机械开挖(如推土机)清理时, 2.7.3应采取压实整平措施;

2.7.4基底地质条件是否与设计相符,如有不符,应会同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7.5基底平面尺寸、边坡、放线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施工图设计相符; 2.7.6检查基坑边坡有无变形滑坡迹象和坑底土层有无起拱现象;

2.7.7检查基底土层有无超挖,扰动原状土的情况。对超挖地段,应严禁用软土回填,超挖回填方式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7.8检查基底排水及地下水的处理情况,严禁基坑积水,基底面上的淤泥杂物必需清除干净;

2.7.9明挖基坑尺寸允许误差见表

项目 基底标高 坑底宽度 坑底长度 基坑边坡 允许误差 ±50mm 不小于设计值 不大于设计值 设计值的5%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坡度尺量

2.8雨季施工注意事项

2.8.1雨季施工,工作线不宜过长,应分片,分期段循环交叉作业,以缩小边坡暴露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加固和疏通,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以能及时排除基坑内的积水。

2.8.2雨季开挖基坑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基坑外侧筑临时土堤或截水沟,防止洪水进基坑。临时截水沟至开挖边坡上缘的距离应不小于3m。

2.8.3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应督促施工单位暂停作业,人员设备撤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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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并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土体的位移和沉降变化,做好观测记录,绘制滑坡体平断面实测图。

2.9爆破施工注意事项

2.9.1临近边坡处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控制炮孔深度、装药量、炮眼封堵的质量,确保边坡不超爆、欠爆,保证边坡安全稳定和开挖边线到位。

2.9.2雨季施工时应注意将整改基坑的水平作业面形成错落的台阶状,以利于上层台阶的排水,保证钻孔和爆破效果。

3、钢支撑技术要求

3.1合理安排每段及每层土石方的开挖顺序,预埋钢板凿出及孔桩护壁混凝土凿除及预埋钢筋、接驳器凿出与土石方开挖同步进行。

3.2每层开挖至设计钢支撑标高底下0.5m时,及时架设钢围檩和钢支撑,并按设计要求对钢支撑预加轴力,以减少支护前墙体的变形,避免挖孔桩失稳。在该层支撑完成后方可进行下层土石方开挖,禁止超挖。

3.3两端部与挡土结构接触处应紧密结合,使钢围檩与桩密切接触。钢围檩安装在上下边缘都要与围护桩预埋钢板焊接,不能只焊上边造成钢围檩受力不均、变形位移或抗剪力不足。

3.4钢支撑安装必须保证钢支撑轴线与钢围檩轴线一致,误差不能大于2cm。并保证固定端接头与活动端接头在同一平面上,不能出现歪扭现象。

3.5安装时,腰梁、端头、千斤顶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为确保平直,横撑上法兰螺栓应采用对角和分等分顺序扳紧,纵向钢围檩就位时,应缓慢放在钢支撑上,不得有冲击现象出现。

3.6斜支撑支承前应先支承斜支撑附近的直支撑,直支撑的数量不得少于斜支撑。

3.7千斤顶本身 必须附有压力表,使用前需在实验室进行标定,千斤顶施加顶力达到设计值后,塞紧钢楔块才能拆除千斤顶。

3.8焊接管端头与法兰盘焊接处,法兰端面与轴线垂直偏差控制在1.5mm以内,每根钢支撑的安装轴线偏差不大于20mm,法兰盘加工应符合国家标准JB81-59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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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焊接圆管的加工精度为椭圆度不应大于2D/1000(D为钢管直径)。 3.10钢围檩的接长采用焊接,接头位置应设在钢支撑中心线左右各1/6钢支撑间距范围内。

3.11钢管支撑两端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坠落钢丝绳。 4、地下水控制

4.1基坑开挖过程中对水的处理及控制主要有桩间(或连续墙槽段间)堵水和施工排水两个方面:

4.2桩间(或连续墙槽段间)堵水:对局部孔桩间隙处出现渗漏水现象时,在基坑开挖完毕后利用预埋注浆管进行注浆处理。

4.3施工排水:为保证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应充分考虑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应贯穿基坑施工始终。基坑开挖前在周边围护桩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在开挖过程中依据开挖深度及水流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排水通畅,随时将集水井中的积水排到坑外。在布设排水沟、集水井及确定抽水设备时应有20~30%的富余量。当地下水较丰富时,应采取其它相应的止水、降水措施。

5、基坑监理安全技术措施

5.1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时,挖土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5.2淤泥层开挖采用“路基箱”方案,反铲置于路基上进行开挖,确保淤泥层开挖安全。

5.3挖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5.4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严格按要求放坡,挖土机械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5.5基坑开挖至一定深度后应及时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必要时架设支撑靠梯,架设支撑靠梯后禁止踩踏阶梯上下。基坑四周应设安全围拦。

5.6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不超过1.5m;材料堆放不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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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坑开挖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6.1土石方开挖前应对施工便道,排水沟进行维修,保证运输车辆运行通畅; 6.2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施工期间施工机械正常; 6.3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某些施工困难的环节应有预见性;

6.4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爆破施工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6.5通过施工设计的不断调整优化,严格按设计施工和采用铁板覆盖等措施,绝对和完全的控制飞石,保证结构的安全;

6.6装药期间禁止闲杂人员在爆区内,禁止烟火;禁止一边打眼,一边装药;严禁沿残眼打眼;

6.7加强雷管和炸药等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派专人日夜、看守,并做好进出仓登记工作,存放雷管、炸药的临时仓库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加强爆破作业的领导,做到绝对安全;

6.8做好宣传工作,把爆破时间、信号提前告之周围居民和附近施工单位;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

6.9爆破前要将靠近基坑的道路暂时封闭,禁止车辆、行人从附近经过,爆破后20分钟爆破员要进入现场对雷管进行逐一检查,发现盲炮及时处理,处理盲炮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10雷雨天应停止爆破作业;装药时不得进行烧焊、电焊作业。装药时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

6.11装药时必须按照爆破工程师的设计药量和段别进行操作。

6.12钢支撑安装应提前做好准备,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即准确快速地安装,尽可能缩短循环时间,不允许出现误工、误时现象;

.6.13应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雨天做好临时边坡的维护工作;避免边坡滑坡、坍塌等事故发生;

6.14基坑周围一定要设置固定护栏、护网,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 6.1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

6.16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工地道路出入口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7、基坑开挖施工相关检查表及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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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相关检查记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相关检查记录表格名称 基坑支撑施工记录表 钢围檩安装记录表 钢围檩安装检查表 钢支撑安装记录表 钢支撑安装检查表 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土方开挖基础检查表 接地网隐蔽工程记录表 接地工程安装技术(隐蔽)记录表 检查频率 分层分区 分层分区 分层分区 分层分区 分层分区 分段 分层分段 分段 分段 7.2检验批质量验收

序号 1 2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格名称 钢或混凝土支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降水与排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频率 分层分区 分层分段 分段 8、施工安全监测

监测内容:地下水位、邻近建筑物和道路的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坡顶沉降。在支护施工阶段,要每天监测1次,在完成坑开挖,变形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直到支护退出工作为止。

对降水引起沉降的观测主要设置在目前邻近建筑物上。对支护位移的监测,包括水平和垂直沉降,测点设在基坑四周,每边15m一个。另外,应特别加强雨天和雨后监测,以及对各种危及支护安全的水害来源进行仔细观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爆破施工监理方法与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1督促承包商及时向某市市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相关手续,并取得爆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爆破施工。

1.2编制爆破安全监理方案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经审批后,报地铁公司安全质量处和工程管理处备案。

1.3检查施工单位申报爆破作业的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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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1.4审验承包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督促施工单位收回其《安全作业证》。

1.5审查承包商申报的爆破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审查,是否按专家审查意见对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正和补充,作好爆破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的预控管理,以防因方案编制出现纰漏而将不安全因素带到施工中。

1.6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爆破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规定各类涉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1.7存在分包关系的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取得“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人员资格、分包范围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违法分包引起安全事故。

1.8检查承包商有关爆破施工机具的进场及设备完好情况,督促承包商按要求对机具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杜绝因机具设备损坏而导致的安全隐患;检查爆破施工相关辅助材料的准备情况及应急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

1.9督促承包商在实施爆破前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合理的爆破时间,做到尽量少扰民。

1.10承包商采用的爆破参数必须通过爆破试验确定,若采用经验数据,则需提供地质条件相似的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资料。

1.11要求承包商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对参加钻孔、爆破施工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12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丢失、被盗、被抢。

1.13审批承包商制定的《爆破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演练。 2、施工过程监理

2.1爆破器材储存及搬运。

2.1.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某市市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爆破器材由公安机关认可的供应商每天按计划定量押送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只设临时的炸药库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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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领退登记制度,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1.2严格爆破器材的出入库管理,并跟踪爆破作业,严禁爆破器材外流,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管理及搬运。

2.1.3民爆物品应临时存放在施工围挡区域内的平坦安全处,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且相距不少于25m,存放场地周边悬挂标志 ,严禁物管人员和车辆入内。

2.1.4在施工现场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4.1雷管与炸药应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不得放在衣袋里; 2.1.4.2爆破器材前后30m内,设最少2人护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1.4.3每人一次运送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2.1.4.4应事先通知隧道内外联络员及卷扬机司机,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吊运下井。

2.1.4.5上下专人接送,炸药不能停放于井口及井底范围。 2.2爆破过程控制

2.2.1各项石方工程明挖开工前,承包人应在监理部批准的场地范围内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线装药密度(或单孔装药量)、起爆网络、最大单段起爆药量等参数,并根据爆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参数,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部。

2.2.2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施工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承包人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对于不适于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应预留保护层。

2.2.3紧邻设计的建基面或边坡面以及防护目标地带的开挖,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

2.2.4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的开挖方法,预留岩体上部不应采用直径大于110mm的大孔径爆破方法,并且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开挖保护层时,无论采用何种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转入建基面岩体。

2.2.5在新浇混凝土、新灌浆区、新预应力锚固区、新喷锚支护区和已建建(构)筑物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时,以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爆破作业,进行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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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方案设计和现场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监理部审批。爆破作业时,承包人应进行爆破振动监测,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部书面报送监测数据及分析资料。

2.2.6若爆破监测表明,承包人的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喷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人应改变其爆破参数,以防损坏。

2.2.7由于承包人的爆破作业引起的其他建(构)筑物或设备破坏或致其无法使用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至监理工程师满意。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2.8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孔壁表层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

2.2.9与预裂表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

2.2.10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有岩体保护层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法。

2.2.11爆破震动安全允许标准应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

2.2.12凡利用开挖料作为永久或临时工程的填筑料时,其爆破开挖的工艺要求和程序应符合使用对象材质、粒径等方面的规定。

2.2.13爆破断面检查。每一循环爆破施工前,应由测量组放出隧道开挖断面,爆破依据现场所放断面图及爆破设计图进行炮眼布点施工,爆破结束后,应对爆破成果进行检查,不允许欠挖,对于欠挖部位应采用补炮或风镐方式凿除,爆破允许超挖值不得大于200mm,边坡不陡于设计规定,并采用喷混凝土及预埋注浆管的方式进行回填,如超挖过大,应请工点设计提供处理意见。检查隧道临时钢架的支撑紧固情况及受爆破飞石影响范围的防护情况。

2.3重点检查事项

2.3.1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照钻孔施工图进行钻孔,确保钻孔质量和数量。靠近边坡进行钻孔作业时,是否已清理边坡上的浮石。

2.3.2检查每个炮孔开钻前开口位置是否合理,避免炮孔的距离过大或者过小。

2.3.3检查填塞质量和填塞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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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检查避炮区域是否安全,爆破时所有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区域。 2.3.5检查爆破网路敷设是否与技术交底相符,核对导爆管数量、炮孔数和导爆管根数。

2.3.6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人员确定,装药时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2.3.7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分钟,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3、监控量测监理 3.1爆破振动监测

爆破时严格控制爆破振动并请具有相应科学观测资质的第三方对爆破震动进行全程监测,爆破震速小于15mm/s。

3.1.1监测目的

通过爆破振动监测,修改爆破设计,控制超、欠挖,同时了解钻爆法施工对地表建筑物的振动影响情况。

3.1.2监测仪器

TC4850爆破振动记录仪 3.1.3监测实施 3.1.3.1测点埋设

地面震动测点一般选择在隧道附近建筑物上通过监测能真实反映其振动情况的地方。

3.1.3.2量测及计算

采用TC4850爆破振动记录仪监测爆破振动速度。爆破前对TC4850爆破振动记录仪进行调试,爆破发生时由TC4850爆破振动记录仪的传感器拾起振动波,转化为电信号进行存储,然后输入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最后输出爆破振动波形及振动速度。

3.1.3.3数据分析与处理

通过现场测试的若干组爆破振速及有关系数的回归求出K、α值,利用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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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经验公式进行微振动爆破设计即:

Vmax3QmaxRK

3在已知[Vmax]、K、α、R的条件下,求出每循环爆破的最大段允许装药量Qmax,并随时根据监测结果来调整设计。

3.2其他监测内容

表4 监测项目技术及频率要求

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 监测仪器 测点布置 开挖面距量测开挖面距量测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2D 断面前后<5D 断面前后>5D 地表隆精密水准视地质条件和1~2次/d 起、沉降 仪 精密水准每10m设置一隧道三维 仪、全站断面 仪、收敛计 地表建筑精密水准距线路中心线20m以内三层、四层以上的房屋均1~2次/d 物监测 仪、全站仪 要布设。 注:D为隧道开挖宽度。

1~2次/d 1次/2d 1次/周 周边情况确定 1次/2d 1次/周

当各监测项目变化值达到控制值的70%,视为警戒值,承包商应立即通知设计、监理、业主,共同研究,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监测控制值见表5。

表5 地面沉降及收敛监测控制值和预警值

序号 1 2 3 量测项目 地面沉降 隧顶下沉 周边净空收敛 控制标准 +10mm、-30mm 27mm 27mm 预警值 7mm、-20mm 20mm 2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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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爆破安全监理 4.1一般要求

4.1.1检查施工单位申报爆破作业的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4.1.2监督施工企业按设计施工;审验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督促施工单位收回其安全作业证;

4.1.3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在未经批准在工程中应用的爆破器材;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制度;

4.1.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本规程的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4.1.5爆破工作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和爆破方案,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有安全警戒人员;爆破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装药的炮棍只准使用木、竹及铝、铜制成的。

4.1.6爆破后要及时检查爆破效果,并处理爆破面,但不得在炮响未结束或安全时间内进入爆破区。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烈挤压,禁止从起爆药中拔出或拉动导火索、电雷管脚线及导爆索。

4.1.7炮眼爆炸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都不允打残眼。

4.1.7.1导火索的长度要根据设计和方案决定,但最短不得小于1.5m。 4.1.7.2爆破炸药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不得在现场留夜。

4.1.7.3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a、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b、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c、可能有大量、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4.1.7.4为防止点炮中途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

4.1.7.5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4.1.7.6实施爆破施工时,按要求设置警戒区。所在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根据本区间隧道工程的特点,安全距离为:①同一隧道内不少于100m;②相邻隧道内不小于50m(爆破作业面靠洞口的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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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前,所有人员都必须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采用吹哨及信号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警戒,警戒线两端均安排人员站岗,爆破后仍采用口哨及信号灯解除警戒,恢复正常。

4.1.7.7爆破作业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2钻眼安全技术

4.2.1施工前必须对凿岩机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要精力集中,眼看、耳听,发现有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要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

4.2.2钻眼时如发现地质有变化或岩石有松动时,要立即上报现场技术负责及安全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2.3钻眼须搭设架子时,必须安放牢固。 4.3起爆安全技术 4.3.1火花起爆法

4.3.1.1多人点炮要有专人指挥,点炮人员要是先记好炮位,找好避炮位置。 4.3.1.2点炮数目一次超过5炮时,要使用信号导火索和雷管,控制点炮时。信号雷管的导火索应比炮眼中最短的导火索短80cm。

4.3.1.3深度超过4m的炮眼,要装2个起爆雷管,并一并点燃,若深度超过10m,禁止采用火花起爆法爆破。

4.3.1.4导爆索起爆法

4.3.1.4.1导爆索要用刀子切削。

4.3.1.4.2用连接法连接时,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并用胶布包扎牢固,分支与干线连接时,必须使支线的接头方向沿着干线爆炸波的传播方向。

4.3.1.4.3起爆导爆索的雷管,要捆在距导爆索的端头15cm处,用胶布包好。雷管底部要指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4.3.1.4.4敷设导爆索时,导爆索上不得线扣或死弯,线路交叉部分要用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衬垫物隔开。

4.3.1.4.5导爆索接触铵油炸药的部位必须用塑料布包好。 4.4、瞎炮的检查和处理 4.4.1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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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由于爆破材料内部的缺陷,如雷管导电性差、炸药逾期过久等。 4.4.1.2操作技术的错误,如电爆网络接错,起爆体制作不合要求。 4.4.1.3在炮眼装药或回填堵塞过程中,炸药和雷管分离而未被发现。 4.4.1.4起爆电流不足或电压不稳。

4.4.1.5岩石有较大裂缝、空隙;炮眼孔内有渗水或防水处理不当。 4.4.1.6导爆管被破坏。 4.4.2处理:

4.4.2.1检查瞎炮主要是:一听、二看、三判断。

4.4.2.2经判断确认为瞎炮后,要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有困难,可由其他人处理,但原装炮人员要在现场将装药的详细情况交代给处理人员。

4.4.2.3如发现炮眼外的电阻、导火索或电爆线路不和要求,经教正后方可重新起爆。

4.4.2.4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接线起爆。

4.4.2.5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爆炸。要距炮眼近旁60厘米处,钻一平行炮眼,然后装药起爆销毁,如不止到原炮眼位置或附近可能有其他瞎炮时,不得用此法。

4.4.2.6在处理瞎炮时,不准把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拉出来,或拉住电雷管的导线,把电雷管从药包里提出来。

4.5防护、覆盖措施

4.5.1要加强对隧道结构的保护,爆破飞石影响范围内的初支正面宜采用堆砂袋方式防护,不宜采用竹夹板防护,洞口正面不应摆放机具设备;

4.6通风排烟措施

隧道采用压入式通风系统或利用空压机排风,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4.6.1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4.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4.6.3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4.6.4支护在无损坏与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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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水工程监理监控措施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1.1结构自防水体系

1.1.1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技术要求:见防水设计说明 1.1.2防水混凝土监理要点

1.1.2.1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

1.1.2.2防水混凝采用预拌混凝土,入泵塌落度宜控制在140±20mm,出厂塌落度与入模塌落度差值应小于30mm。顶梁等配筋密集的部位以及隧道的拱部,混凝土的入模塌落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0mm。厚度大于80mm的明挖车站底板、底梁和顶梁;厚度大于500mm的车站侧墙和顶板必须按大体积混凝土考虑,采取混凝土缓凝措施。

1.1.2.3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塌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严禁直接加水,应要求混凝土厂家按既定方案处理

1.1.2.4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s,以混凝土泛浆和不冒气泡为准,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

1.1.2.5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按规定取样试验,其试件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一级(0.2MPa)。必须保证无水作业, 须采用降排水措施,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基坑水位均在垫层下500mm。

1.1.2.6防水混凝土浇筑自落高度不得大于2m。

1.1.2.7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应视气温而调节,在炎热气候下不宜高于且不超过30℃,负温下不宜低于12℃。混凝土入模后的内部最高温度一般不高于70℃,构件任一截面在任一时间内的内部最高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一般不高于20℃,新浇混凝土与邻近的已硬化的混凝土的温差不大于20℃,混凝土的降温速率最大不宜超过3℃/d。

1.1.2.8顶板混凝土浇注完毕后,立即收水覆盖浇水养护不少于14天,尽可能做到蓄水养护。并且要求及时施做防水层和回填覆土,顶板的底层面要注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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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养护。

1.1.2.9模板外侧应保持湿润,木模宜浇水,钢模则可外辅保水覆盖层,规定的保水养护时间应为10天,在出入口和进风口应加以围蔽,尽可能防止干燥空气流入。混凝土的整个养护时间应大于14天。

1.1.2.10防水施工必须由专业防水施工队承担,或由有防水施工上岗资格证并有类似工程成功施工经验的防水施工队承担。

1.2辅助外防水层

1.2.1单组份聚氨酯涂膜防水层施工工艺要求

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采用涂刷法施工,与聚氨酯涂料配套使用的产品包括聚氨脂密封胶和增强层材料,增强层可采用30~40g/m2的聚酯无纺布或者玻纤网布(16~20日)。

1.2.1.1基层处理要求

顶板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反复收水压实。放坡开挖侧墙应采用1:2.5防水水泥砂浆局部找平。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基本平整(其平整度用2m靠尺进行检查,直尺与基层间隙不超过5mm,且只允许平缓变化)、坚实,无明水、起皮、掉砂、油污等部位存在。基层表面的突出物从根部凿除,并在凿除部位用聚聚氨酯密封胶刮平压实;当基层出现凹坑时,先将凹坑内酥松表面凿除后用高压水冲洗,待槽内干燥后,用聚氨酯密封胶填充压实;当基层上出现大于0.3mm的裂缝时,应骑缝个10cm先涂1mm厚的聚氨酯涂膜防水加强层,然后立即粘贴增强层,最后涂刷防水层。

所有阴角部位均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做成5×5cm的钝角或R≥5cm的圆角,所有阳角均应做成1×1cm的钝角或R≥1cm的圆角,转角范围基层应光滑、平整。

1.2.1.2防水层施工顺序及方法

基层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先涂聚氨脂专用底涂层(可采用专用稀料将聚氨酯防水涂料稀释后涂刷,用量约为0.15~0.2kg/m2)。底涂层实干后,在阴阳角和施工缝等特殊部位涂刷防水涂膜加强层,加强层厚1mm,宽500mm。涂完防水涂膜加强层后,立即在加强层涂膜表面粘贴增强层,最后涂刷大面防层。严禁涂膜防水加强层表面干燥后再粘贴增强层。变形缝部位先施作1m宽丁基橡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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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加强层,然后按照施工缝做法涂刷涂料防水价加强层。

1.2.1.3注意事项

1.2.1.3.1雨雪天气以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施工。

1.2.1.3.2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漏底、开裂、孔洞等缺陷以及脱皮、鼓泡、露胎体和皱皮现象。成膜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1.2.1.3.3涂膜收口部位应与基层粘结牢固,不得出现翘边、空鼓部位,必要时应在收口部位采用防水砂浆覆盖。

1.2.1.3.4刚性保护层完工前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以免破坏防水层;涂层的预留搭接部位应由专人看护。

1.2.1.3.5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的变化(夏季高温环境或冬期低温环境)对防水涂料的配方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温度下的成膜速度和质量。

1.2.1.3.6顶板宜采用灰土、粘土或亚粘土回填,厚度不小于60cm,回填图中不得含石块、碎石、灰渣及有机物。人工夯实每层不大于25cm,机械夯实每层不大于30cm。夯实时应防止损坏防水层。只有回填厚度超过50cm时,才允许采用机械回填碾压。

1.3明挖结构种植顶板防水施工要求

当明挖车站覆土层表面有绿化要求时,应在涂料防水层上表面设置耐根系穿刺层。耐根系穿刺层采用1.5mm厚的PVC防水板,采用空铺法施工。

塑料防水防水板耐根系穿刺层的设置范围应超出种植顶板边缘以外的5m,设置塑料防水板耐根系穿刺层的范围内不再另外设置隔离层。但要求但要求塑料防水板与顶板施作的隔离层搭接最少1m。

种植顶板防水等级一级,结构需进行找坡,坡度宜为1.5%。

塑料防水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m,卷材搭接缝采用双焊缝搭接,焊接完毕后进行充气检测。 六、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进度控制的目标

随时监控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情况,针对出现的偏差值,作出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以预定的计划目标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2、进度计划控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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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组织措施

2.1.1落实工程项目监理中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控制的任务、职责,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2.1.2将工程项目按照单项工程或年度计划或工程进展阶段进行分解。 2.1.3对影响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 2.2技术措施

2.2.1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2.2.2采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手段,进行计划的优化,以加快工程进度: 2.3合同措施

利用施工承包合同,以及业主授于监理的权力,督促承包商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增加人力,机械等措施,调整进度计划等。

2.4经济措施

采用经济手段,(如提前竣工奖励,完成计划的奖励,计划拖后的处罚等),保证资金的按时供应来促使承包单位尽快完成任务。

2.5信息管理措施

通过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分析,及时向业主提供比较报告,向承包商的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等,从而促使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3、监理工程师在进度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3.1审批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各个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进度计划和变更调整计划。

3.2审批承包商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分解落实到一年中每个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3.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商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施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3.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监理周报、月报),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

4、进度监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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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4.1.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4.1.1.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4.1.1.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应与材料和设备等进场计划相协调;

4.1.1.3易受冰冻、低温、炙热及洪雨季节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尽量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对保护措施;

4.1.1.4对动员、清场、节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编制施工计划时应有充分的考虑,并保留余地;

4.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4.2.1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到货日期已有保证;

4.2.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4.2.3外委试验室已落实;

4.2.4测量标志的复核及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和标准试验的工作已安排; 4.2.5驻地建设、运输道路、供水、供电等临时设施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解决方案:

4.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4.3.1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和投资额,应与承包商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4.3.2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实际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4.3.3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4.3.4施工设备的类型、数量、工作状态,工作能力等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 4.4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

监理日志应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点的实际进度每日进行记录,并定期(周或月)汇总,以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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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4.4.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4.4当日承包商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4.4.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4.4.6当日的天气情况及其他问题。

承包商应每月编制一份进度统计报告报送监理项目组,监理项目组结合监理日志对承包商提交的进度统计报告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报监理总部确认后送交业主。

4.5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较大偏差时,为了确保工期目标,监理工程师有必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4.5.1要求承包商增加人力、物力、财力,以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4.5.2要求承包商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组织措施,如采用分段流水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等;

4.5.3要求承包商采用必要和可行的技术措施,如改变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

4.5.4另外还可采取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召开工地会议,邀请业主参加的三方联席会议,向承包商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通报,借助舆论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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