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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稽核管理规定

2024-08-1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目的 规划并执行内部品质稽核,以验证品质活动及其有关结果是否与标准相符合,确保其有效执行,实现符合规格要求的高品质水准的产品,满足顾客需求。 2.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对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制造过程、产品所覆盖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所有要求进行例行品质稽核和临时品质稽核。 3.职责 3.1品质部 3.1.1负责编制品质稽核的内容,内容包括品质部自主编制、客户提供的和第三方提供的检查表。 3.1.2制定品质稽核计划,主导品质稽核的进行(包括临时性品质稽核)。 3.2职能部门 3.2.1积极配合品质部进行品质稽核,做好日常自我检查,确保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3.2.2对品质部提出问题点,进行原因分析,提供改善对策并积极认真执行对策。 4.程序 4.1 内部品质稽核人员 为便于执行品质稽核活动,品质部稽核人员必须以公正、独立的立场来执行品质稽核活动。 4.2 稽核的时机 4.2.1定期稽核 正常情况下,品质稽核每月一次,且稽核范围与与稽核项目必须是全面性的,实施计划有品质部品质稽核人员制定。 4.2.2不定期的稽核 如有下列状况发生时,可实施不定期稽核,其稽核区 4.6.1召开起始会议(open meeting) 每次品质稽核进行前,稽核人员须安排起始会议(不包括不定期的稽核),其目的是为:  介绍稽核与被稽核双方人员  说明稽核目的与项目  稽核日程说明  确定被稽核部门陪同人员  暂定总结会议时间 4.6.2品质稽核工作进行 4.6.2.1稽核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过面谈与文件、资料审查及相关区域活动情况的视察,以收集客观的证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客观理性的态度来事实稽核工作,因此应终于陈述事实而不可表达个人主观情绪意见。被稽核部门应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稽核人员完成稽核工作任务,对稽核人员判定的不符合项确认后应虚心接受,并详加确认、检讨。 4.6.2.2稽核方法及原则  稽核应在被稽核部门工作现场进行,遵循现场性和真实性。  稽核应在稽核人员主导下进行,而不是由被 稽核部门引导下开展工作  掌握稽核目标,不超越稽核范围  依据客观取得证据,对足以影响稽核结果或有疑问的证据现象应查实澄清  确认并澄清所有口头信息 4.6.2.3填写现场稽核报告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事项,须立即填写在事先准备好的《品质稽核检查表》上,并附有必要的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 相关文件、表单编号和内容描述  不符合项现象的描述 4.6.2.3稽核结果的判定 4.8.3若纠正/预防措施未执行或执行无效时,稽核人员仍需将确认结果再一次重新开立《纠正/预防措施单》,并向品质部经理报告,同事要求被稽核部门继续采取再纠正/预防措施与行动,直到达到预期效果为止。 4.8.4后续确认:凡被判定为不符合项,不论是否整改,均列入下次稽核时的必须稽核项目。 4.9品质稽核与周品质会议 品质稽核结果应在适当日期的周品质会议中加以分析、评价和追踪,以确保品质稽核系统的正常运作。 4.10记录与保存 所有有关品质稽核的各项计划与文件记录,应妥善保管,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5.相关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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