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当涂县太白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当涂县太白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合作开发建设“太白生态乐园”项目有关事宜签订《合作意向书》(详细情况见本公司董事会《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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