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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023-05-0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序 号 1 2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必修环节 非学位课 学位课 文献阅读 学术活动 实习活动 课程名称 第一外国语( 语 ) 基础外语 学位外语 学分 成绩 任课教师 备注 研究生秘书签字: 学 院 (盖章): 研究生处审核审核人签字: 研究生处(盖章):

填表说明

1.根据各二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应有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参加必要的实践活动。课程学习可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一般为必修课程,包括:1)公共课,即政治课、外语课;2)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范围开设;3)专业课,按二级学科范围开设的。非学位课程一般为选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的需要和硕士生的兴趣、特长,在相关学科范围开设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进行文献阅读、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等。

2.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不得少于35学分。课程学分按每周开课学时数计,学分数等于周学时数,每学期至少开18周。其中学位课程每门一般定为3—4个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定为2—3个学分;基础外语(学位课程)6学分,科学社会主义(学位课程)2学分,马列原著选读(学位课程,文科第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2学分,自然辩证法(学位课程,理科第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2学分,计算机网络应用2学分(非学位课程)。文献阅读、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分别为2个学分、1学分、1学分。

3.硕士生所修课程,均应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查成绩一律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合格及合格以上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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