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沟镇东镇九年制学校保学控辍工作
方案、制度
资 料 汇 编
东镇九年制学校
2019.9.5
茨沟镇东镇九年制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促进我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保学控辍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生的辍学率为0,巩固率为100%。 三、工作重点: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鹏
副组长: 陈立林 方行周
成 员: 赵国红 嫣 丽 张吉侠 赵立波 王贤清 王 锋
梁慧琪 李辉洲 熊 静
2、精细规范,进行全员管理。
学校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每班要确立几名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学生为重点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做到及时家访和面谈,了解并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以达到提高巩固率的目的。
3、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了确保在校生的辍学率为0,巩固率为100%,主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管理教学,真正使学生感到学习不是一种压力。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减免、帮扶等物质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大投入,绿化、美化校园,真正把学校变成学生的乐园。 四、主要措施:
1、通过校园广播站、班队会、校园集会、家长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
2、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
3、建立特困生档案,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实行优惠政策,进行帮扶,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4、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每位教师针对本学科建立学困生档案,并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5、加强师德建设。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6、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学年考核。各学校每学期开始摸清各班级学生数,每个月核实一次各班在校生数。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班主任、科任教师责任制,连续两天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弄清原因,及时上报学校,并动员复学。
茨沟镇东镇九年制学校
2018.9
茨沟镇东镇九年制学校控辍保学管理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制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
一、责任制度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二、辍学报告制度
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给镇政府主管领导,由镇、村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学校责成专人负责,每月将辍学情况上报给区教育局和督学室,保证及时上报。
三、学籍管理制度
1.按教体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做好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2.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学籍网为新生办理学籍。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四、跟踪制度
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
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五、救助制度
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杜绝因贫困而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人均收入低于全镇平均收入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
2.对于全镇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
3.建立扶困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来手、一帮一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六、家访制度
为保证控辍保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时了解学生动态,特制定家访制度。
1.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
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
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
4.每次家访班主任要做好家访纪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后进生转化制度
1.对于本班的后进生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
2.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纪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转化。
3.及时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东镇九年制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
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动情况,制止学生流失,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 (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两类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罚但仍不上学的。
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
(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
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 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报请县局批准而休学的。
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 4、因故身亡的。
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
二、制止流失生的规定
(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等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国家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家长: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三、认真贯彻区教体局有关制度。
四、定期查点各班人数,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教育组上报本校新生花名册。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协助学生、家长解决困难,使学生尽快恢复学习,若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向时,学校须主动做工作避免学生辍学,并及时报告学校。
东镇九年制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防止学生辍学,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
三、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凡有辍学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不得颁发教学成绩优秀奖等奖项。
五、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
七、对控辍报学做得好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在评优选先方面优先考虑。
东镇九年制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秋季开学,及时为我校新招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建立电子学籍。
二、有正当理由,有相关手续由外校转入学生,必须建立学籍(转入学籍),并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学生需转往外地的,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依据汉滨区教体局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学籍转出手续。
四、对休学、复学学生,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修复学手续。 五、学生学籍由教务处派专人负责。
东镇九年制学校2019年春季控辍保学责任书
同学家长: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特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干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特殊救助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姓名: 所在单位: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东镇九年制学校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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