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政工(人事)科,省属驻泰各有关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为全面了解掌握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思想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泰办发[2002]22号)规定,决定对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了解拔尖人才近两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重点考核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看其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科研创新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按时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在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果、创出了新业绩、做出了新贡献等。
二、考核形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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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隶属关系,市直和省属驻泰单位的拔尖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直和省属驻泰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考核;属县(市、区)的市级拔尖人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个别座谈、实地察看、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
整个考核工作在12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市直和省属驻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拔尖人才本人搞好思想工作总结,并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市直和省属驻泰单位拔尖人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市级拔尖人才的考核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四、有关要求
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考核,是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和省属驻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拔尖人才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隐瞒问题和不足。经考核,对工作表现好、取得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对因自身原因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或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要批评教育,帮助其纠正问题,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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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健康成长。
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和省属驻泰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写出考核报告,连同拔尖人才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一并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政大楼A6043房间,联系电话6991337)。
附:《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名单》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05年12月5日
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名单 (共64人)
县市区(22人) 泰山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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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弟 岱岳区(6人)
钱占绪、张华利、侯彦平、曲来印、刘 宏、李俊刚 新泰市(8人)
常希贞、褚翠萍、刘宜坤、李希存、李丙强、徐西胜、宋炳林、
武玉国 肥城市(2人) 张晨义、张炳胜 宁阳县(4人)
魏伯河、程洪良、韩畅巨、沈元水东平县(1人) 孟广银
市直单位(40人) 泰山学院(5人)
刘克宽、王雷亭、李丽清、彭淑贞、周教育局(1人) 阚兆成 文化局(2人)
4
郢 许 青、宋福斌 卫生局(10人)
于新艳、叶 欣、吴 云、史 凯、孔庆奎、史宝海、石道亮、
肖宝荣、诸葛春耕、王光辉 农业局(4人)
毕 军、刘忠德、高兴文、孔繁华 林业局(3人)
王长宪、张继亮、王玉山 水利局(4人)
陈一富、徐兆兵、张安才、刘永进泰山管委(2人) 李爱国、史 欣 报社(2人) 李 明、公丕炎 国资公司(6人)
马西元、张 彬、贾同春、李基恒、呼跃武、张德刚城建国资公司(1人) 刘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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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驻泰单位(2 人) 人民银行泰安支行(1人) 段有志
山东农业大学(1人) 孝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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