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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 作的通知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 作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2﹞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292号)及杭州市经信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我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轻工、化工等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杭人专﹝2007﹞206号)的有关规定,具备2012年晋升工程师资格的均可申报。

由于计算机工程、质量工程、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已列入全国、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2012年起一律不再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通知要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破格申报条件在该文件规定的6项基础上再增加一项“相关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杭州建设网(www.hzjw.gov.cn,栏目:职称人才工作专题”相关通知。

二、在本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

上的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并聘任助理职称岗位4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直接申报:在企业工作没有及时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可根据其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学历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学历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的具体要求如下:

1、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从企业单位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执行。

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并附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五、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外语要求,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申报人员须提供2005年及以后的C级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2011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划合格成绩单原件。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考试成绩要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六、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书。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需符合杭人专〔2007〕206号文件的规定条件。

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应考未考的或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七、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各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建筑和施工工程专业材料上报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申报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评审材料中,学历、资历情况是人事部门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的重要依据,所以1990年以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用劳动合同替代)。

申报评审人员的《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未经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擅自送杭州市以外评委会评审的资格不予认可。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准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除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开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审核花名册》外,还需要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打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请用人单位及时网上注册(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并负责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的采集工作(电子照片要求免冠证件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宽高比例为1:1.4,50KB以内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2.评审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装订的顺序及要求如下: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资料1份;

(5)聘任书(或聘约书或劳动合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任期内连续1套;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及免试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9)《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10)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2)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复印件)1套;

(13)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4)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5)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6)项目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贴3张1寸照片)3份;

(3)《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及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6)《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1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7)《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8)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9)《 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审核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十、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中级评审费每人18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有关评审条件、评审用表式等均可在杭州高新人才网(网址:http://www.hhrc.com.cn/)链接“一站式服务”--“常用表格下载”栏目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高新区人才中心职称考试部联系(联系人:吴婉禾、杨洋;联系电话:88217847;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一号楼三楼、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办事大厅人力资源窗口;邮箱:zhicheng@hhrc.com.cn wwh@hhrc.com.cn)。

附件:1.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

4. 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基本信息导入模板下载http://hzzcpd.train.gov.cn/pub/news_show.php?id=1279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8.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9.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0.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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