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监护委托书模板
被监护人 姓名 出生日期: 住址: 委托人 姓名: 出生日期:
与被监护人关系:母女
我的 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北京市居留学习。在此期间,我委托中国公民 作为我-----的监护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学生家长处理我————在京期间的一切事务。
委托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性别 护照号码: 国籍:
性别: 护照号码: 个人身份: 国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国籍:
Authorization to the Guardian
Name: Date of Birth: Address: Name: Date of Birth: Address:
Name: Date of Birth: Relationship with : to this period, I authorize the Chinese civilization, , as the guardian of my during tay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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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gnature (Consigner):
________(YYYY)____(MM)____(DD) Sex: ID No.: Nationality: Employment: Sex:
Passport No.: Nationality: Status:
Sex: Passport No.: Nationality:
儿童监护委托书模板 [篇2]
因我与妻子外出 务工,不能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责任,经与 共同协商,特委托其作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在监管期间,负责孩子的安全管理、生活料理、关心学习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受监护人:
1.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2.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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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本委托书一式叁份,委托人、受委托人和受监护人就读学校各存一份。
委 托 人 (签字) 电话: (签字) 电话:
受委托人 (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儿童监护委托书模板 [篇3] 委托人:受托人:见证人: 一、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监护其子女 在儿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学习等事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生 活:早餐面条或馒头、包子;正餐一荤一素一汤(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
2、住 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铺(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课业辅导:(1)保证辅导时间,(2)、为保证质量,将对每个学生建立服务卡,对其每周每天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以矫正性辅导,其服务档案平时可随时查询,期末交家长或监护人审查。(3)、订立本期学习目标,保证被辅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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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在上期成绩基础上承诺本期有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学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学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学生提高5-15分),凡未达学习目标者,返还辅导费10元/分。(此条承诺仅对50元/月儿童有效)。 4、安 全:受托方对委托方子女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并提供安全的食宿设备。并确保孩子在家期间随时有人值班。对因设
备问题或无人值班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对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故有及时做出处理(如立即送往医院医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对不服从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儿童之家的时间。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住宿水电管理费:一、二年级30/元月,三至六年级25元/月;生活费:一、二年级120元/月,三至六年级125元/月;辅导费按如下类别收取:1类15元/月(督促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2类30元/月(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3类50元/月(1、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2、每天针对学生情况和年级特点对语数学科进行辅导45-60分钟),4类80元/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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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第3类服务外,周末再辅导4小时,本类也可对非寄宿学生开放)。注:本协议按 类辅导收取。
第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受托方对委托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足月结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听从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电话: 电话: 二00七年 月 日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之间就履行监护职责所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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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对监护人的范围、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他人。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 (2)被监护人需要委托给他人监护的原因; (3)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6)受托监护人的职责;
(7)委托监护关系的解除与撤消。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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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要具有合法的监护资格;
(2)监护人和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3)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取消的除外;
(4)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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