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成品在出货前的检验与测试得以有效控制,进而确保管理者及客户对公司产品之品质信心。
2.0范围
适用于所有完成生产工序待入仓或出货的产品检查。
3.0定义与术语
无
4.0职责
4.1品质部负责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并将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报告中,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4.2品质部主管负责成品入仓或成品出货检验报告的确认。
4.3 仓库负责成品入仓、出货的处理过程。
5.0作业内容
5.1验收标准
5.1.1检验与测试计划:产品最终检验与测试由品质部实施,在未检验前将包装好的产品放置于待抽检区,品质部根据《GB/T2828.1—2003Ⅱ级抽样表》、《成品检验指导书》或客户要求进行检验与测试,检验结果必须是主要缺陷为零缺陷才允许接收;
5.1.2检查员检验时需依《成品检验指导书》、图纸、技术资料、样品等资料进行检验,且把每个检测资料的判定结果都要写在《成品检验报告》上。
5.2判定结果与处理
5.2.1合格批:由检查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经品质部组长审核,品质部主管核准判定合格后入库;
5.2.2不合格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检查员填写“不合格标识卡”并在产品批挂上,通知相关人员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跟进;
5.2.3《成品检验报告》交仓库,交品质文员统计归档;
5.2.4每批产品出货前均需经过检验,未完成检验的产品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入库及出货。
5.3 产品出货放行
5.3.1出货前,由检查员核对出货产品规格、型号、品号、包装等无误方可出库; 5.4.2仓存成品出货检验。
5.4.2.1品质部收到业务部发出的《出货单》后,按所列出的产品名称、规格、编号、数量。
5.4.2.2入库一星期之内货品(产品标签日期为准)可获免检查,但外包装及标识需保持完整。
5.4.2.3存仓产品的检查着重于外观,以及会因存放时间而变化的项目,如五金件氧化,塑料件吸湿/收缩导致尺寸变化等等。
5.4.2.4检查结果合格,方可移到出货区。
5.4.2.5将抽检的样品按原产品的包装要求放回原包装箱并包装完好。
5.4.2.6检查结果不合格则通知组长或主管,并提供不良样品确认。
5.4.2.7在“成品卡”加盖红色“不合格”印章并要求仓库即时做出分隔及查询存仓数。
5.4.2.8填写《成品检查报告》连同不合格样品交生产部处理。
5.4.2.9成品检查组长必须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跟进。
5.4.2.10处理完成后重复检查及填写《成品检验报告》。
参考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GB/T2828.1-2003Ⅱ级抽样检验标准》
相关记录:
《成品检验报告》
《成品状态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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