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泰 柳立业
作者机构: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出版物刊名: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页码: 61-64页
主题词: 不作为犯罪 义务来源 道德义务
摘要: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理论的核心问题,现行刑法规定其义务来源有三项: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除此之外,合同行为和自愿行为引起的义务虽与先前三种行为不同.但性质是相同的,即都是由一定的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重大道德义务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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