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专业培训方案
一、 培训对象培训方式 1. 培训对象
根据建造师资格制度的相关规定,矿山工程建造师考前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矿山建设或相关工程的管理与技术工作、并意愿获取建造师资格的土木工程专业(矿山工程建设方向)以及采矿、矿物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勘测技术与工程等专业的中专(二级建造师)、专科和本科以上学历(含双学位)人员(一级建造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级建造师)。 2. 培训方式
针对考试要求和考试人员的不同情况,矿山工程建造师考前培训方式原则上分为四类,即: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专科学历学员和具有高级职称、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学员,以及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中专学历学员。培训点可以根据考生的不同生源情况分别组织。
对于专科学历的学员应适当增加课时数加强基本理论内容的考前培训;对于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学员将集中培训考试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 二、 培训内容与课时安排
1. 根据建造师资格制度和考试要求,矿山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考前培训的内容分别是一级建造师考试
大纲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的相关部分,以及根据大纲编制的考试指导书。
2. 针对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的安排,矿山工程专业建造师考前培训包括综合与专业两部分内容。综合
部分与专业部分的培训时间按0.6:0.4的比例进行。 3. 综合部分培训内容
综合部分的课程分为工程经济、会计基础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含信息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等五门课程;
综合部分的课时比例根据综合课程大纲的意见分配。 4. 专业部分培训内容
专业部分的课程分为矿山工程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术、专业管理与实务、专业相关法规知识等四门课程。其中专业基础理论包括力学(含岩体力学)、矿山工程材料、矿山工程测量,专业技术包括矿山工程建设(含井巷工程、爆破工程、井巷特殊施工、特种结构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专业部分的四门课程采用(0.1~0.15):(0.20~0.30):(0.50~0.6):(0.1~0.15)的比例分配学时。具体培训的课时分配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
5. 总培训时间一般不要超过二周(110学时左右),对于参加两门课程(考试)培训的学员一般不超过
5天(40学时左右)。对于专科学员的培训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到120学时。 三、 师资配备
1. 承担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一般应有不少于三年的本
课程相关内容的教学经验。
2. 原则上每位培训教师只能参加某一考试科目中的某一门课程的培训工作。每一个培训点的综合部分
应不于少五门(六位)不同课程的教师,专业部分的四门课程应不少于六位不同课程内容的教师(其中专业技术包括矿山工程建设和矿物加工工程两门课程各一人、专业管理实务两人),见下表。
课程类别 设置课程名称 工程经济 会计基础与财务管理 项目管理 工程经济 课程内容 教师数 1 1 2 综合课程 安全与环境管理 法规与相关知识 会计基础与财务管理 项目管理概论、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工程纠纷处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力学(含岩体力学)、材料、测量 矿山工程建设(含井巷工程、爆破工程、井巷特殊施工、特种结构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矿山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与案例解说 专业相关法规、强制性条文矿山部分 说明 综合部分课程划分和教师配备数根据综合大纲编制委员会的课程设置方法提出。 1 1 矿山工程专业理论 1 1 矿山工程专业技术 专业课程 矿山工程管理实务 专业相关法规知识 1 2 1 1. 由1人担任的课程,授课教师应熟悉本课程各部分内容,否则应增加相关教师。 2. 矿山工程管理实务包含全部管理知识的相关内容。 注:以上为最少人员安排,各培训点应考虑一定的余量。
3. 对于同时从事矿山工程和工程管理方面工作的培训教师,可以同时进行综合部分与专业部分相关课
程的两门课程(如综合部分的合同管理与三大控制和专业的管理实务课程)培训工作。
4. 师资培训的组织工作由矿山工程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所有要参加师资培训
的教师信息、培训科目和今后准备的授课科目等内容应由培训点单位报大纲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 综合部分的师资培训在同济大学进行;专业部分的师资培训在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进行。 6. 专业部分的师资培训工作进行2~3天。培训内容包括:
1) 建造师的概念,人事部、建设部以及矿山工程专业建造师委员会有关建造师政策的文件和精神;
以及师资的职业道德教育;
2) 培训大纲编写的主体思想,建造师考试要求,进行考前培训的总体要求; 3) 各课程大纲的主体思想,大纲内容介绍。
7. 参加对师资进行培训的人员应由委员会负责人员、大纲编写人员(包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人、山
东科技大学2人、郑州煤矿设计院1人和中国矿业大学10人)等十余人组成。 四、 培训工作计划 1. 师资培训工作计划
当前的师资培训工作考虑一轮次完成。今后是否需要根据生源情况由委员会商量决定。 综合部分师资培训工作应根据综合部分师资培训单位的安排,争取首批完成; 专业部分的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在3月初完成。 2. 学员培训工作
1) 首轮培训工作
首轮培训拟从大纲公布后就开始进行,目前准备培训6期,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员培训班4期,高级职称人员(考试两门)2期。
2) 日常培训工作
各培训点对日常培训工作的安排应根据考试时间、培训学员的生源情况自行落实,并在网上公示;也可由需要培训的地区或单位和培训点单位合约,在商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并上网公布。一般30人左右即可举行一期培训。
二级建造师的考前培训由各培训点根据生源情况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