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中关于受试者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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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河北医药2008年l0月第30卷第10期Hebei Medical Jottmal,Oct 2008,Vol 30,No.10 ・医院药学・ 临床试验中关于受试者存在问题及对策 王书新 郭月芹 张淑君 李超 田夏青 20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已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大样本随 机临床试验,近年有增多的趋势。鉴于我国目前为发展中国 滋病的多发区,但他们的经济能力无法承受高昂的医药费,发 达国家的一些医疗机构常常将未经临床试验的新药“援助”给 家,且人口众多,疾病种类繁多等诸多原因,国外一些有影响的 他们,使这些贫困地区的患者被迫成为试验品 J。 大样本临床试验和Ⅲ期新药临床观察都有中国参与,许多医院 都在积极申请药物临床试验基地…。近年来,科学家利用生物 技术开发出许多有益于疾病的治疗方法,为了确保这些新发展 出来的治疗技术和药品能够达到有效而且安全的治疗患者的 目的,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在管理新医疗技术和药品的程序 上,设计了一系列要求申请人利用健康和患有目标疾病的特定 人群,对药品疗效、副作用、不良反应以及安全性加以测试的义 务,而在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受试者人身损害案件也不在少 数 ,本文就临床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对策报告如下。 1临床试验中存在的问题 1.1在履行知情同意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没有受 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或仅为口头知情同意书;未向受试者 ,告知试验内容,或告知的不够充分,甚至有的在未签署知情同 意书时就开始试验;有些知情同意书流于形式,从而难以保证 知情同意书的真正可靠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j。 1.2告知受试者的信息不够全面、真实、详细;夸大预期的利 益或者轻描淡写可能产生的风险;过程不公开;没有补偿机制 等,甚至在受试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药物或特殊疗法的 试验,尤其是在“非基地”的医疗机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侵 犯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现象 J。 1.3研究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临床试验技术人员在试验的 过程中往往注重试验的设计、方法、过程及其他技术性问题,而 忽视对受试者的法律保护。保护受试者权利的法律意识不强, 甚至都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1.4受试者的自我保护法律意识欠缺,虽然我国临床试验已 经进行了几十年,但对于广大的非医学技术专业的受试者(包 括患者和健康者)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领域。在进行试 验的时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又没有专业知识,所以即使在不 是完全明白的情况下,也可能因为研究者提供的眼前利益而同 意试验,至于患者受试者,则往往可能因为贫穷而能得到免费 的治疗或药物就接受试验。 1.5 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医疗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一些发展中 国家,参与临床试验成为接触有效、新型治疗的途径,且被认为 是获得正规健康保健的唯一形式。例如,非洲的某些地区是艾 项目来源:河北省科技厅基金资助项目(编号:072771985) 作者单位:050011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2保护临床受试者对策 2.1坚决贯彻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 尊重患者的个人权利是 人体实验的基本伦理原则之一。知情同意是尊重受试者个人 权利和仁爱原则的集中体现。有效的承诺必须是受试者在充 分了解了可能影响他自身做出选择的所有因素后在没有任何 外来压力的基础上,自愿做出的同意,即同意必须知情。并让 受试者知道有权不参加这个实验,即使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他 也可在任何时候收回承诺 J。知情同意书必须包含下列几项 内容:(1)研究目的和对项目的描述;(2)任何可预见的对受试 者的危险和不适;(3)描述利益(不包括经济利益);(4)替代措 施(例如被测试的药物的不良反应难以忍受时,什么是可替代 的药物);(5)如何对受试者个人资料保密;(6)对受试者经济上 的补偿是否及数量;(7)受试者有问题时,可同机构内任何人联 系,提供电话号码 。应该鼓励受试者使用充分的时间,仔细 考虑,完成自主自愿地决定参加与否。不应该仓促,不应该施 以任何压力。 2.2建立受试者的补偿机制 为保证人体试验的健康发展, 必须建立客观公允的受试者补偿机制,相对公平地体现受试者 的劳动贡献。合理补偿只是为了体现对受试者人身及劳动价 值的充分尊重。用于补偿的资金可设立专项基金,由科研项目 的经费中划拨,由成果转化、医疗创收中提留,接收慈善机构和 个人的捐助等。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引入风险投资和 利用风险资本,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人体实验的 风险转移。补偿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采取经济补偿、免费体 检和疗养、感谢与嘉奖相结合的方式。 2.3加强临床医生的道德修养和自律 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 德行为是保证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和前提。在现阶 段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临床医学工作者在提高 科研能力的同时,必须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加强自律,建立健全 行业监督机制。 2.4人体试验应遵循尊重人格、受益、公平的基本原则 尊重 人格表现在承认每个人的人身自由,承认每个人都有独立地选 择自己生活环境的权利。任何人在未获得同意的前提下,侵犯 他人的自由都是不被允许的。对那些没有能力自主作出决定 的人更应该给予特殊保护;受益是临床试验必须以给受试者和 社会带来利益为前提,应当认真衡量给每个受试者带来的风险 和收益;公正,是指临床试验的利益应当公平地给予每个受试 者,不应当因种族、品质、个人背景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对待 。 河北医药2008年10月第30卷第10期Hebei Me 』ou塑 Qct : 1617 2.5严格尊重受试者可以享有的五大权利 根据我国药品 私生活的安宁状态等内容。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个人试验资料,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相关法律法规、赫尔辛基宣言、 主要涉及的是其中的私生活秘密。(5)获得赔偿权(right of WHO—GCP、ICH.GCP国际规范以及各国通行惯例,临床试验受 remedy):在安全性评估过程中,安全性瑕疵出现的风险毕竟存 试者如下五项权利应当在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受到尊重。(1)生 在。为此,在试验方案中一方面需设置应对风险的适当治疗方 命健康权(right oflife and health):通常而言,尚处于前三期临床 案,以确保有备无患,另一方面,需对遭受非正常损害的受试者 试验期的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product)发生不良事件的几 采取必要的补偿、赔偿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获得赔偿权。两 率要大于已上市的药品。通过临床试验进行安全性评价正是 个方面应同时存在。 出于保障药品上市后患者安全之需要,而试验过程中受试者的 总之,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 生命健康安全是应当首先被重视的。(2)自我决定权(right to 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应的立法,以便更好地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serf-determination):受试者的自我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的受 提高新药临床研究水平。 试者享有在较充分的相关信息之基础上,就临床试验的相关实 参考文献 现独立作出决定的权利,这体现了受试者自主原则。我国宪法 1郭涛,刘学梅,康东红.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受试对象的知情权应受到 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题 重视.中国医院统计,2005,12:50. 2陈炜.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临床试验受试者保护中的试用.西北医学 中之意就包含了“我的事情我做主”,事关受试者生命健康的临 教育,2006,14:536.585. 床试验尤其如此。(3)知情权(right to know):受试者获得充分 3吕嫒.谈谈中国临床试验研究中受试者权益保障问题.医学与哲学, 2001,22:16. 的相关信息是作出妥贴的自我决定的前提。临床研究机构未 4沈秀芹,曹永福.对f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知情同意权”法律保护的研 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免给受试者自我决定权的实现产生不利 究.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36—37. 影响。因为自我决定权所要求的是知情同意,而非在信息严重 5李莹.临床试验和生物医学实验中人体受试者的保护问题和对策. 不对称情况下的单纯同意,知情权和自我决定权在知情同意书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46-480. 6林义顺.临床研究中保护人类受试者.历史与美国现状.福建医科大 的签署活动中是紧密相联的。(4)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对受 学学报,2005,6:92.95. 试者人格、尊严的尊重,除了确保其基于充分信息作出自主决 7邵蓉,宋乃锋.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权益保护问题探讨.南京医科大学 定,还主要表现为对其个人试验资料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这 学报,2002,7:103—105. 8郑磊.临床受试者的五大权利.中国处方药,2007,66:38.39. 是隐私权的要求。隐私权包括私人生活秘密、私生活空间以及 (收稿日期:2008一叭一23) ・护理园地・ 神经科患者压疮发生危险因素分析 魏忠梅安聪娟 张林会王秀丽 桑琳霞 压疮是骨隆突部位软组织受压时间过长引起的损伤,是临 1.2调查方法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设计和随机抽样的方 床上一直困扰医护工作者的难题之一。对于神经科住院患者, 法,对在研究期间符合人选标准的患者均进行调查。首先对有 预防压疮的发生是护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探讨神经科患 关护士进行培训,统一方法和评估标准,以减少误差。在入院 者发生压疮的易患因素,并针对其建立压疮危险因素评估标准 48 h内,由2名经培训的注册护士分别用自制评估表和Braden 已迫在眉睫。本研究根据神经科临床实际,并结合Bmden量 量表在自然光线下同时、独立地对同一患者进行首次评估。此 表、APACH一评分和AIS-SS评分,制定了一套针对神经科患者压 后每24小时评估1次,或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评估。 疮评估量表。根据量表探讨与神经科患者压疮发生相关的高 长期护理的患者应在人院时进行评估,此后每周评估2次,当 危因素,以指导临床正确认识神经科压疮发生的原因,并有效 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时随时评估。每次评估观察受试者压疮发 预测压疮的发生,为压疮的临床防治提供理论依据。 生情况,直到首次发现压疮或最长观察期14 d。评估时采用盲 1资料与方法 法,评估者间不互相讨论评分,且评分结果对患者所在科室护 1.1一般资料所有病例均为本院神经外科住院患者(排除 士保密。另外,由另1名护士在观察结束时进行全身皮肤检 24 h内死亡患者),经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最终纳入研究对 查,观察术后患者的压疮发生情况,并记录患者术后接受的压 象为500例,男289例,女211例;平均年龄(57±12)岁。其中, 疮预防措施。根据前人的研究,观察期设为14 d…,对符合入 颅脑外伤163例,脑血管意外114例,脑肿瘤203例,脊髓肿瘤 选标准的500例患者均依据自制的评估项目进行观察,测量和 20例。 记录,并统计出同期压疮发生例数。 1.3压疮危险因素 根据文献调研结果及神经科临床实际, 作者单位:050000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外科 确立15个危险因素,包括年龄、体重、意识障碍程度、血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