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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汉力集团董事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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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漢力集團董事會議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於2013年3月2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對議案進行了審議,並以通訊方式進行了表決,整個程式符合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以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有關議案。

董事會決議,宋子華作為第十五屆董事會的董事候選人。

根據有關規定,為了確保董事會的正常運作,第十四屆董事會的現有董事在新一屆董事會產生前,將繼續履行董事職責,直至新一屆董事會產生之日起,方自動卸任。

公司獨立董事一致認為:

第十五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式和任職資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及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參閱附件1、2。

公司將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審核無異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特此公告。

新漢力集團董事會

附件1:第十五屆董事會候選董事、獨立董事簡歷

董事候選人

附件2:獨立董事提名人、候選人聲明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提名李家暉、徐林倩麗、齊大慶、李小加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瞭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

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諮詢、技術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

提名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4月1日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李家暉,作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

聲明本人與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諮詢、技術諮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佈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李家暉

2013年4月1日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徐林倩麗,作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諮詢、技術諮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佈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徐林倩麗

2013年4月1日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齊大慶,作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

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諮詢、技術諮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

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佈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齊大慶

2013年4月1日

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李小加,作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15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諮詢、技術諮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佈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李小加

2013年4月1日

證券代碼:000002、200002 證券簡稱:新漢力A、新漢力B 公告編號:〈萬〉2013-014

新漢力集團二○○七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召集人:新漢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屆董事會

2、會議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63號新漢力建築研究中心一樓

3、表決方式:現場表決

4、會議時間:2013年4月23日(週三)上午9:30起

二、會議議程

1、審議2007年度董事會報告

2、審議2007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3、審議2007年度利潤分配、分紅派息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4、審議關於聘請2013年度核數師的議案

5、審議2007年度監事會報告

6、審議關於調整董事、監事薪酬的議案

7、董事會換屆選舉

8、審議關於變更“新漢力轉2”投入上海七寶53#專案部分募集資金投向的議案

9、聽取企業公民專項建設費用使用情況彙報

上述議程的詳細情況,請見2013年3月21日及4月3日分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上的公司第十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及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董事會決議公告。

三、出席對象:

(1)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2013年4月16日收市時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東,均有權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本屆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委託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會議登記辦法

1.法人股東登記。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須持有股東帳戶卡、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影本、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託代理人出席的,還須持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出席人身份證;

2.個人股東登記。個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及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受委託出席的股東代理人還須持有出席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

3.登記時間:2013年4月17日至4月22日之間,每個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以及4月23日9:00-9:30(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4.登記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63號新漢力建築研究中心董事會辦公室;

5.注意事項: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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