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作者: 付玉[1,2];邹磊磊[1]
作者机构: [1]上海海洋大学,上海201306;[2]国家海洋局,北京100860出版物刊名: 太平洋学报页码: 72-80页年卷期: 2012年 第7期
主题词: 国际海洋环境制度;预防性方法;环境影响评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摘要:国际海洋环境管理制度随着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显著的发展趋势。2011年,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了“关于担保自然人和实体从事国际海底区域有关活动的责任和义务的咨询意见”,成为国际海洋环境制度领域的最新发展,反映出愈加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趋势。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将面临潜在的“环境壁垒”。风险预防性原则成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环境影响评价发展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项一般性义务。这些发展趋势与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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