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 J08.05.03(05)—91
1 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操作。
2 焊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一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本规程规定。
3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4 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 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6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7 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8 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室外应设置保护棚,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9 各种电焊机、电阻焊机等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箱等,都应按现行《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10 电焊钳手柄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11 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12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3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先将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4 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5 焊接予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16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钢管、钢筋等代替地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7 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措
施。
18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 在金属容器、管道及潮湿的地方施焊时,脚下要铺设干木板或橡胶板,身体不得接触金属器壁。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应有两人轮流操作和监护。
20 在进行打渣作业时,必须载防护眼镜,在施焊时,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21 焊接电缆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包扎绝缘。
22 高处焊接时,垂直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不能避开时应严密遮护。水平方向10m内不允许有易燃爆物品,不能避开应严密遮护,否则不准施焊。
23 严禁将电线缠在身上和用焊条打火抽烟。打火引弧时,应通知互相配合的人员避让。
24 拉合电闸时,应侧身操作,一次到位。
25 施焊结束时,要严格检查施焊范围内是否留有火种,切断电源,方准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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