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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2011年X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1年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综治委预防办和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大力推进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主要载体,着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生活帮扶和思想引导的新途径,努力形成青少年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加强青少年法律体系建设。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推动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参与执法检查、开展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等方式,积极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政策决策的贯彻实施。以建党90周年纪念、“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副校长、家长学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建设工作。

2、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巡讲、印制宣传读本、举办专题展览、

法律知识竞赛、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年少年法制教育流动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重点面向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分年龄段、分类别、分地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学校、社区的工作平台,拓展“青少年法律学校”和“青少年法律讲坛”,面向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开展参与式、实践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机制。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配套工作机制,在已有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基础上,建立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未成年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和刑事犯罪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制度。

二、着力抓重点青少年群体,切实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通过专项行动,摸清6-25周岁失学、失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政策建议。

2、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省反拐联席会议精神,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关爱流浪未成年人活

动。严厉整治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建立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长效机制。

3、强化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丰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课外校外生活,深入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和中国温暖“12·1”项目,推动关爱青少年的保险产品研发,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切实掌握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有针对性开展救助和关爱;推动落实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辍学;积极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深化对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全面掌握基本情况,要依托社区居委会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广泛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服务。结合闲散青少年的特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闲散青少年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对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方面的调研,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探索解决办法。

5、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的舆情监控和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妥善处理好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权益保障和犯罪预防问题;试点新生代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鼓励进城务工

青年取得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立足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摸清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的底数和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及时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学习、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尤其是切实关注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的入学、升学等教育问题,并力争把他们纳入当地青少年的管理与服务之中。

6、推进网络沉迷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针对青少年手机媒体依赖情况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要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监管,加强网络技术安全监控,继续推进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净化网络空间。用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要加强对青少年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三、深入实施重点项目和活动,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专报、定期汇报和沟通交流制度,推动各地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等长效机制,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实际需求,代言青少年利益,反映青少年诉求,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在各级“两会”召开前夕,市、县(市区)两级共青团组织集中围绕“新生代农民工”主题深入开展“面对面”活动,通过专题调研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子女就学、权益保护、文化翔等情况,采取集中视察、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在各级“两会”上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反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努力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2、继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台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依托服务台开展维权工作的新机制,加强对服务台心理、法律专业志愿者的培训和督导,进一步提高服务台的专业化

水平。进一步拓展服务台服务领域。在着力建设好青少年有关心理、法律服务能力的基础上,以青少年权益保护为重点,把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成为直接面向广大青少年的综合性平台,动态监测青少年权益状况,有效收集权益需求,实时反映利益诉求,直接提供维权服务,广泛开展维权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服务台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系,联合开展活动,不断提高12355的社会影响力。

3、继续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和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的摸排整治,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加强对学校周边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制品市场、发行网点及游商走贩的监管,加大对学校周边网吧和游艺娱乐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中小学周边用地规划控制,严格限制不利于日常教学和学生身心健康的用地功能,加大对学校及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校舍安全工程。严厉打击校园内传销,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遏制传销组织诱骗学生、渗入校园的苗头和倾向,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机制。

4、不断加大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力度。以互联网和手机为重点,加强社会文化环境的整治净化。加大对互联网及其营业场所和手机媒体的监管力度,继续保持对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及时清除低俗网上信息,大力取缔非法网站。加强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黑网吧”,依法查处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互联网文化单位,继续抓好“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为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有益于其健康成长的数字图书馆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各类学习、培训服务,满足未成年人的上网需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大对含有不良文化广告的打击力度,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大力整治侵权盗版行为,实施“文

化环保工程”,倡导绿色互联网游戏。

5、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进一步严格规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管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淘汰机制,对已经评定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各地“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和“青少年维权岗”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动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青少年提供具体有效的维权服务。

6、广泛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定期提前发布安全预警,举办第16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中小学校长及教师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加强安全教育资源库建设,推动将应急求生救援培训纳入教育课程。加大通过网络、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力度,继续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各个版本,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加大青少年平安自护训练营活动力度,广泛建设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推广使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材,注重通过情感、时尚、艺术的力量在青少年中传播,增强青少年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

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工作机制和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的机构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县(市、区)和基层预防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落实县以下预防机构的兼职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发挥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预防办议事

协调、调查研究、舆情分析、信息汇总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落实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青少年平安行动”、“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

2、加强考核检查和评选表彰。以完善考评机制为核心,建立述职测评、自我考评、不定期实地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落实责任奖惩制度,推动各地在抓重点群体、抓重点问题、抓基层基础上下功夫。通过提升督导工作的针对性,细化考核目标和标准,实现督导经常化、考核科学化。立足重点工作内容,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开展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推进“为了明天工程”深入实施。

3、注重强化调研和宣传。制定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课题研究年度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开展基础性课题研究,夯实预防工作理论基础。要围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重点做好青少年群体预防犯罪的对策研究,针对闲散青少年和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犯罪预防、上网沉迷青少年的教育引导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延伸调研视角,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高度重视、合理运用媒体力量,在主要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宣传;充分发挥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系统内新闻媒体对特定受众的宣传作用,重点加强对《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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