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16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证据种类之证人证言

2016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证据种类之证人证言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2016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证据种类之证人证言

2016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证据种类之证人证言。司法考试基础知识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定要引起重视。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证据种类之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参照证人证言)

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证人 (见证人不是证人,其了解的不是案件情况,而是诉讼过程;单位不能作证人,单位证明是书证,而不是证人证言)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见证人 人;(二)与案件(非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因此,年幼的人,只要能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也可以证人资格 作证人) (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身份特点 不可以替代性,证人身份优先性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相互矛盾证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言的采信规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则 言。(采纳印证的部分)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证人保护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有权申请保护) 证人补偿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 http://www.chinalawedu.com/ 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最高法解释》第207条)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精彩链接: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司法考试网上辅导全新升级 特色/精品/实验/定制班热招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辅导通过率达89.7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