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勤 制 度
一、上课考勤
1.教师在课堂内(包括自习和会议中)不准接打手机。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包括自习及教务处每级安排的临时课),调课必须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若代课人缺课的,调课双方同受处罚。
3.请假或参加各种会议、听课活动的教师,经教导处批准,调整好自己的课程,做到不误课,若没有安排好课而误课者按缺课处理。
4.教导处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查课,私自调课的,按旷课处理,调课双人并罚。 二.奖惩措施
上课迟到罚款10元,并扣除个人考核分0.5分,缺课1节罚款30元,并扣除个人考核分1分,旷工兼缺课扣分和罚款双累积。
政教处每月认真统计,及时总结教师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作为年终对教师考评和评先的依据之一。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屯镇初级中学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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