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通知
【标 签】纳税申报期限【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京地税地﹝2003﹞45号【发文日期】2003-01-21【实施时间】2003-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印花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我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市局决定印花税纳税申报的期限。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为按年申报,申报时间为次年1月10日前。各局要及时做好纳税宣传辅导工作,并根据市局的决定安排好今年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此文件有抵触的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