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已达标纳税人资格认定(收入实现)
(一) 纳税人报送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附件1)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1.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为2人,其中一人必须具有会计资格。
2. 提供2个保险柜,分别存放税控器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纳税人资格及确认时间
批准资格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资格确认时间:申请次月1日起。
(三) 实地核查
不需要实地核查。但纳税人初次使用专用发票是需要实地核查
二. 未达标(新办)纳税人资格认定(收入未达标)
(一) 纳税人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为2人,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1页A4纸上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跨级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必须是各地区财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必须提供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6.提供2个保险箱,分别存放税控器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滴查验收集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实地查验报告》
(二) 纳税人资格及确认时间
(三) 资格确认时间:新办企业批准为申请当月1日起,其他的为申请次月1日起。
提供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在每页空白处必须填写“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X年X月X日“,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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