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操作流程
为更进一步规范油漆车间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团体精神,以及对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保持好个人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如:购买早餐等等)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2、车间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车间负责人安排去实施工作,根据各工种的状况,精心开展工作, 对不服从安排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谩骂者视情节的轻重每次处以200至500元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3、禁止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20元罚款,二次处以50元罚款,三次处以上记过或开除。
4、车间各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50点至下午17:30点整,(特殊情况除外:如赶工作进度需加班等等)上班必须在7:50之前在车间集合点名、开早会,迟到、早退者每次处以30元的罚款。无故旷工者,扣除该员工3天薪资报酬;旷工累计达三次以上或超过三天者,将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该员工全部工资。
5、车间内各员工在完成施工任务后,应把所在烤房内的电器设备全部关闭;如须加班,即当日最后一名离开车间的人员,必须把车间内的门窗及所有电器设备全部关闭。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6、对私藏或盗窃车间或者客户车辆上物品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其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工作制度
1、车间各班组负责人如遇油漆颜色不符时,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给油漆调配负责人。如继续操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每次处以30元的罚款,
2、当车辆进入车间分配到各员工,如施工人员预计不能在客户完工期限内交车时,各员工应在接车后半小时之内向车间负责人说明其情况;超过客户规定期限内交车,而又未向车间负责人说明情况者,每次处以30元的罚款,每月累计达2次者,将在原罚款金额的基础上,再处以两倍的罚款;
3、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挂漆、漏喷、补漆等异常现象发生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每次处以30-100元的罚款;每月累计达3次者,将在原罚款金额的基础上,再处以两倍的罚款;
4、员工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各车的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由其承担50%的责任。给车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或予以辞退处理;
5、各班员工对所在每日的完工车辆,必须负质量监督责任。完工车辆在部门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交车与客户。 7、车间内每日新增进的车辆,各分店交接给车间主管,有主管分配油漆调配负责人和油漆负责人,各级必须仔细检查该车辆情况,并做好记录、交接;如发现异常情况而又未及时上报或交接者,一律由油漆调配负责人或油漆负责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卫生督促
1、各班员工必须加强车间的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有序;车间生产所产生的废品、垃圾应将其统一归置,随意在车间内遗弃垃圾废品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2、在公司住宿员工,必须对所在宿舍的卫生进行及时的清扫、整理,并保持宿舍内整洁、干净,由车间值班员负责督促检查,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将对宿舍当日值日员处以20元罚款
四、请假制度:
1.员工日常请假必须逐级请假,即员工请假在一日且在宁波范围内的,车间主管有权予以批准:如请假需出宁波范围内或在一日之上的,在与车间主管请假批准后还需经总经理的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2、班组长请假必须书面形式向车间主管请假,经过车间主管的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每月可休假2天(特殊情况除外),由各员工自行调配。但必须按以上请假制度来执行;
4、请假人员请假条一律到会计或者前台处领取,休假完毕后,再交往车间主管处存档管理; 5、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上所有罚款所得,将由专人登记保管。该款项将用于奖励每月车间的先进个人。
油漆车间:
2010年12月
公司营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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