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尴尬:在法理与情理之间——电影《真水无香》评析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9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9 2010 法律的尴尬:在法理与情理之间 ——电影《真水无香》评析 熊小川 摘要:电影《真水无香》通过四个普通的案件把法官宋鱼水置于法理与情理相 中突的法律尴尬之中,引发了A.4 ̄7对现代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的思考。一方面法官要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另一方面法官要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法官应该 寻求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点,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构建。 关键词:《真水无香》;法理;情理;平衡点 中图分类号:I207.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10)O9一O164—02 作者简介:熊小川(1978一),女,江西九江人,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珠海519085)艺术与传播学院讲师,从 事影视创作与批评研究。 收稿日期:2009-12-29 在庆祝建国60周年之际,作为主旋律电影的《真 水无香》被再次搬上银幕。影片是以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法官的先进事迹为原 型制作的,通过四个普普通通却发人深思的案件展开 错,庭长宋鱼水据理力争为李聪辩解。因为她深知,法 官的判决只能建立在法律事实基础上,法官通过证据 只能看到法律事实,进一步推断出客观事实,而不能 用客观事实取代法律事实。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不 能因为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使法 官受到追究。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连一个法官 都保护不了,还何谈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一个 法律上公正的判决对整个社会具有影响和示范作用, 尽管这个判决可能会牺牲部分秉着“揣着良心上法庭 就能胜诉”信念当事人的利益。然而,这是一个社会追 情节:张先生生产自己开发的产品却因为侵权输了官 司:高中汉状告伪劣产品的厂商败诉后从广告牌上跳 下;白发苍苍的陈老太太不依不饶非要找宋法官为 53年前的冤案平反:林万成的荷香园老字号商标十 年前被人抢注使他失去理智。这些案件把法官宋鱼水 置于理想与现实、法理与情理相冲突的法律尴尬之 中。“电影是一门艺术。它本质上属于精神文化,是一 种文化的产物。”¨1 《真水无香》作为中国法官文化的 一求进步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也体现出一个法官对法 律的尊重,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同样,在高中汉 悔恨的II ̄fH中我们也看到了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信仰 和希望 个直观载体,反映了在法治传统薄弱。老百姓法律 信仰相对缺失的现代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真水无香》既为我们提出了法官无法回避的这一现 实裁判问题,也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二、法官要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 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却缺乏法治传统的社 会里,法律的运作需要社会的土壤。一方面法律伴随 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国家建立法律制度的目的之一 、法官要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正义的 化身与代表。作为法官,必须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对 法律有足够的敬畏,极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诉 讼的三角结构要求法官要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 受干扰,居中、独立进行裁判,做到法律上的公正。影 在于解决纠纷。因此,法律对法官的要求不仅是居中 裁判者,而是还是社会纠纷的解决者。另一方面,法官 所追求的公正不仅是法律上的公正.而且还是社会需 求的公正。也就是说,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在充分尊重 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对社会负责,追求 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影片中对于张先 生的侵权案件,法官宋鱼水依法判决张先生输了官 司,但是张先生仍然不服气,他无法理解法律怎么是 片中高中汉不服一审判决,但没有上诉,而采取了极 端的方式选择爬上广告牌自杀,以死来表达对法院判 决的不满。办案法官李聪因为这个案件的判决所导致 的惨痛结果,以及引发的礼会影响被停职审查。事实 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聪依法判案并没有 这样运作的。法院的判决没有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 164— 案,社会纠纷没有彻底解决。为了避免当事人带着对 法律的怀疑和不解离开法院,法官宋鱼水没有一判了 民事利益、社会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立法者有时不 得不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作出不合情理的规定.如善 之,而是多次打电话约见张先生,不厌其烦地给他解 释判决的理由,以最大的努力来化解纠纷。影片中我 们看到张先生从对法律的无知不解到对法律成熟思 考的这一过程。对于陈老太太案件,法官宋鱼水更是 以其高度的耐心与责任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向当事 人解释法院不立案的法律依据。最后,陈老太太和法 意取得制度。现实生活中,一旦法官依法作出的裁判 结果与人们依照情理推定的公平正义相去较远甚至 相悖时,在人们心中便会产生一种断案不公之虞。 司法不能拒绝裁判,一直以来,法官都处于法理 与情理相冲突的尴尬之中。许多法官都有这样的经历 与体会:有些判决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自己 官宋鱼水成了忘年交,表示不再找宋法官了,因为她 本来就是想把憋在心底半个世纪的委屈找人说说.她 心里的那道坎终于是迈过了。可见。对于纠纷的解决 来说,法官的一纸判决不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法 官在最大限度支持合法东西的同时,也应该尽最大的 却感觉不尽合理。在法理与情理的博弈中,如何冲出 重围。走出法律的尴尬,在二者之间找一个交叉点成 为困扰法官判案的一个重要难题。在影片《真水无香》 中,林万成任厂长的西城荷香同食品厂,尽管创出了 “荷香园”百年的品牌,却因为不懂法律一直没有注 努力来化解矛盾,减少社会的成本,这既符合当事人 的利益,也符合社会的利益。 强调法官的社会责任是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在 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但并不是要求法官以牺牲法 律为代价去息事宁人。也不是否认司法独立,而是要 求法官“一方面要通过审判引导社会理性前进.另一 册,结果不仅荷香园商标被东城荷香园食品厂抢注, 还被反咬一口告其侵权,要求停止其使用荷香园商标 并进行侵权赔偿。从法律事实上来讲,东城荷香园食 品厂合法注册的商标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林万成必 然败诉:从客观事实上来讲,东城荷香园食品厂的根 在西城荷香园食品厂。如果依法判决西城荷香园食品 厂侵权事实存在并进行赔偿,不仅砸了三百多名西城 方面也要使自己的判决具有社会基础。公众的赞同为 司法裁决设置了一个外部的边界:一个良好的社会的 司法观念绝不能够与公众的观念离得太远。”_2 换句 话说,法官司法的目的并不在于司法本身,而是在于 解决纠纷,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实现公平和 正义:如果不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就难以实现法律的 真正目的。作为法官,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如果一 荷香园食品厂工人的饭碗,而且没有尊重历史,有违 情理。于是,法官宋鱼水与她的同事在法理与情理的 冲突中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双 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用真诚和善意换了西城荷香园 食品厂对法律的认知和理性对待,林万成选择退休, 年轻一代走上领导岗位,最后双方接受了法庭的调 个纠纷未得到根本解决,那个社会机体就可能产生溃 烂的伤口,如果纠纷是以不适当的和不公正的方式解 解,使这个濒临倒闭的百年老厂看到了希望和生机。 在具体的案件判决中,“法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 者,更是以法治病的医生。”[5 法官应该象医生下药一 样,给当事人开出最好的药方。法官在寻求法理与情 理冲突之间的平衡点上,应该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重 决的,那么社会机体上就会留下一个创伤,而且这种 创伤的增多.又有可能严重危及对令人满意的社会秩 序的维护 ” 三、法官应寻求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点 法理与情理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法理与 情理具有一致性。有法谚说:法律不外乎人情。任何法 律的制定与实施,其背后必然有基本的常理、常情的 支撑。也就是说,法理来源于情理。法理是情理的体 要作用,就如法官宋鱼水所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最坏的调解也好于最好的判决。”判决与调解相比,判 决的工作模式相对简单,法官只要做到秉公办案,断 而有据即可,而调解需要法官倾注更多的工作热情和 社会责任。利用劝解、说服、教育的有效手段,根据案 情找到和解的焦点,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恩怨,达成调 解协议.从根本上解决纠纷。调解作为一项东方经验, 在现代社会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为各国司法实践所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合法理又合情理的事占据了绝 大部分,一般来说,法官依照法理作出的裁判与人们 日常生活中的常理是吻合的。另一方面,法理与情理 是相悖冲突的。情理产生于大众,是大众情感的集中 体现:法理是法学家经过冷静、理性思考而创造出来 借鉴。并成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在自愿、合法 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把“讲法”与“讲理”有机结合起 来.不仅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而且有利于民 的符合法律逻辑的理论结晶,它不是一般的理论,而 是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学说E引。因此,法理有时超越 事纠纷的根本解决,有利于维护纠纷主体间的长远利 益和友好关系,减少诉讼成本和诉累。因此,调解在化 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方面具有其他 (下转第177页) 情理.与情理相悖离.法不容情,法理与情理冲突在所 难免。为了平衡民事主体的民事利益,维护多数人的 165 合考虑全省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水平和学费水平等 单位在办理其相关业务时,对有违约行为的学生可予以 一情况,应按其学费水平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即使是同 一定的限制,如不予办理出入境证照、拒绝为其办理相 另外,还应吸纳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国家助学贷款 所高校,不同专业的贷款额度也应据其实际学费和 关优惠待遇等,同时向贷款银行通报情况。 的贷后管理工作,利用社会保障系统回收贷款。社会 完成学业所必需的消耗性学习开支的差异等情况.设 置多种不同级别的贷款额度。同时,还应根据申请学 生家庭背景的不同,为其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选择。 (三)延长还款期限,增加还款方式 保险经办机构可与银行共同制定一个有关联合账户 的具体操作方案,贷款学生可根据需要把自己的社会 保险个人账户与还款预留账户联合在一起.当学生的 还款预留账户余额不足以缴纳应还贷款本息时。银行 系统可以自动从学生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款 目前广州市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规定为:贷 款学生在毕业后的1—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所有 贷款。这样的偿还期限比较短.应考虑将还款时间合 理放宽,参考国家助学贷款开办较为成功的国家,如 项,并出具还款凭证,这个方法为学生偿还贷款省去 繁琐的操作程序。 (五)采取更多还款减免优惠措施 美、日、丹麦等,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适当延长 至10—15年 而且,广州市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比较单 一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问奋发学习,帮助品学 兼优者减轻还贷负担,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市级或 ,贷款银行应根据贷款学生在不同经济环境下现金 流的特点更灵活、更人性化地制定还款方式。例如,分 期等额还款方式、分期递增还款方式、按收入比例还 市级以上奖励、在国家刊物发表科研文章或有突出科 研成果的贷款学生,政府或学校应给予其减免贷款或 在其毕业后、还款期满前支付学生部分贷款利息。 为提高贷款学生提早还款的积极性,各高校可尝 试采取以下优惠措施:(1)毕业前还清贷款的学生。学 款方式等等。让贷款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还款 方式作出适当的选择,更有利于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 还款率。 (四)加强贷后管理,拓宽回收渠道 在个人信用征询系统的建设尚未完成的情况下,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可以指导省内商业银行建 立银行系统内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人的信用记录联网, 出入境管理、劳动、司法等部门和机构也与银行联网,各 (上接第165页) 校可按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2)毕业后 一年内还清贷款的学生,学校可支付其当年全部贷款 利息;(3)毕业后两年内还清贷款的学生,学校可支付 其两年贷款利息的50%;(4)毕业后三年内还清贷款 的学生,学校可支付其两年贷款利息的30%。 的同时,也必须对社会负责:法官应当承担对法律的 责任,也应当承担对社会的责任。法官只有走出法理 与情理冲突的藩篱,重视调解在民事案件审判中的重 要作用.追求缜密的法律思维和深厚的人道关怀完美 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优秀品质。2007年3月17日,最 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充分肯 定了在审判实践中确立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 结和,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可以断言,调 解作为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 践证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 结合.我们才能看到中国法治建设的希望。 参考文献: 【1】高莉.试析《木兰辞》与美国电影((Mulan)中的中关文化差异 [J].怀化学院学报,2006(3). 时期内,不仅符合我国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 识,而且适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综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公正和效率成 [2】毛煜焕,王银江.法官的社会责任[J].法律适用,2008(12). 【3]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姬敬武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490. [4]杨立新.法理与'tCr ̄tN].检察日报,2009一10—22. [5】宝日.寻求法理与情理的平衡[J].政府法制,2009(11). 为21世纪的司法主题,这要求法官必须对法律负责 一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