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动合同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浏阳碧桂园外墙石材干挂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浏阳碧桂园内
1.3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要求,外墙石材干挂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现场定位、放线、弹水平线→开单下料→钢架焊接→石材干挂→材料运输(120m以内)→少量的加工厂不能加工准确尺寸的石材加工→现场石材加工后产生的废料清理→施工中的成品保护→按有关规定的保修。
2、承包方式:
2.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人工费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详见附件1)。
2.2承包方式说明:承包人确认对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因素计算相关费用。
2.3本工程全费包干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人工费(焊铁挂石、石材下单)、机械费(小型电动工具、三级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耗材费(焊条、砂轮切割片、钻花、金刚砂切割片)、乙方人员住宿及水电费(甲方无偿提供床铺(架))、清理运输费(120m内的材料搬运及现场加工石材产生的垃圾清理)等费用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4如甲方定位、放线、材料下单每平方米扣5元。
2.5辅材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损耗率3%,损耗太大时,待甲乙双方确认后,如是乙方故意浪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3、工期要求:
3.1总工期: 日历天 3.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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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所有工作需要的时间,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前工期的合理要求。
3.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4、结算方式
4.1每月 号按乙方现场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面积结算。
4.2因设计变更及签证式特殊原因(非乙方)的新增工程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4.3甲、乙双方约定办理结算地点:福建鸿源幕墙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浏阳项目部。
5、质量要求:
5.1承包人应按国家、省、市相关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2质量奖罚:干挂石工程质量处罚标准(见附表二)如没有质量问题,每栋奖1000元给乙方。
6、付款方式:
6.1第1个月乙方人员进场十天付生活费(当月结算后扣除),每月 号审定乙方实做工作量后,支付当月工程80%。
6.2整栋工程完工甲乙双方检验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6.3结算总价的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一年后保修期满之日起6天内无息付清(如保修期内属乙方责任,乙方未按时保修应扣除相关费用)。
6.4保修费累计达到5万,不再留保修金。 7、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指派 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1.2如乙方不按合同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并报清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引起由甲方负责。
7.1.3甲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能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环境和场地等条件。
7.1.4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到所属施工区域),石材、钢材提供到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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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m以内,外脚手架必须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外架上少量的架板移铺乙方自行移铺)否则造成一切损坏均由当事方负责。
7.1.5如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负责乙方经济等一切损失(如:台风、洪水、地震)。
7.1.6甲方必须按乙方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时结算,支付民工工资。 7.1.7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7.2乙方权利义务
7.2.1承包人委派 手机号码: ,为现场负责人。 7.2.2施工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他工种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
7.2.3乙方应组织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2.4乙方应按安全施工的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解决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7.2.5乙方应根据甲方对工期、质量的管理全面执行、进度款、结算款,均由现场施工员、项目经理及甲方指派的现场负责一同审核。乙方所做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方可结算。
7.2.6乙方必须保证民工的工资及时发放,如有劳资纠纷事件,甲方有权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
7.2.7乙方在施工中如借用甲方工具等设备,应及时退还。否则按价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7.2.8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8、施工要求:
8.1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8.2为确保存合同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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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8.3乙方应服从总包和监理、甲方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统一管理和协商。
8.4.1工序流程(详见附件三)
9、安全文明、施工守则及注意事项:
9.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9.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9.3进场的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内生火,注意烟头火种,易燃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发生火灾应追究责任(包括一切经济损失)。
9.4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严禁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即报公安部门处理。若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人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处。
9.5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场内大、小便,不得高空掷物,违者由甲方处罚200元/处。
9.6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本工程质量及成品保护,并要爱护其他工程产品,(包括外墙和铺好的地面,安装好的门窗、电器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损失。
10、其它:
10.1乙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并未经发包人同意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结算、付款。
10.2当乙方单项工程完工退场时,如遇配合工种等,在甲方协商下再无法提供施工工作面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扣乙方实际未完的工程量。由甲方安排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应负担乙方实际发生相关费用。
10.3当乙方无法按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其它原因),应提前十五天告之甲方安排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中途怠工、停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人员应遵守碧桂园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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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纠纷解决: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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