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汉族,住址: 。
被告: ,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汉族,住址: 。
被告: ,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汉族,住址:
被告: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住处所地:
。
负责人: ,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 元(清单附后)。
二、依法判决被告 对以上赔偿额在其承保的责任限额内先予赔付。
三、本案诉讼费由上述各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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