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目的
规范工具管理,杜绝私用工具、工具遗失、乱用工具现象。
二、制度适用范围 物业部工程班、设备维护组
三、制度实施负责人
物业部副经理、物业部工程维修主管、设备维护主管
四、制度实施流程
1、个人所配备工具有自己妥善保管,应爱护、珍惜,不使用时放入工具箱中码放整齐。
2、专用大件工具和机械如需借用须征得主管同意 3、借用工具时经主管确认无误后在工具借用登记本上
填写借用信息。
4、归还工具时经主管确认无误后在工具借用登记本上注销借用记录。
五、制度细则
1、所配置工具为工作之用,每位员工都应该爱护、珍惜。工具使用后应保持洁净,工具箱码放整齐。 2、专用大件工具和机械应有工程班主管保管,凡使用或借用时需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使(借)用。 3、凡在工作使用中出现的正常损坏,应写明原因需经理签字后方可更换新工具。
4、凡工具出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6、从物料仓库借用工具或器械,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两天,如有特殊原因应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延期归还。
7、非本部门人员借用工具时,应由主管或经理同意后
方可借出并登记,归还时由工具管理人员查验无误后收存。
8、应定期清点和检查个人所负责的工具和器械。 9、凡未经批准不得将工具和机械等带出商店使用。 10、工具的领用应建立“共用工具领用台帐”和“个人工具领用台帐”。
11、当工具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归还所有领用的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六、考核制度
1、不爱惜工具,随意丢放工具,屡教不改者,记轻度过失一次。
2、未经主管批准,擅自使用专用大件工具和机械者,记轻度过失一次。
3、将借出大件工具盒机械丢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并记轻度过失一次。
4、将工具借与外部人员使用者,记轻度过失一次。
5、不按要求填写工具记录者,记轻度过失一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