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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一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森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却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这首名诗《The Road NotTaken》形式是传统的抑扬格四音步,但音步可变(含有不少抑抑扬的成分);每节的韵式为abaab 。另外,他的名诗《Departmental》,则采用了双行体偶韵的韵式,读起来朗朗上口,具有非常优美的音韵。 弗罗斯特的The road not taken一诗也是他的作品里最为我所喜爱的其中的一首。他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

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 这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的:“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可惜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走两条路/我选择了少人行走的那条/这就造成了一切的差异。”诗人选择了诗歌,放下了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以及那可能平坦,安稳的生活。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们就来了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作为新家。不久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以它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淳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庞德特撰文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主要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这一首是其第三部诗集《山的间隔》中的名篇。 诗歌特点 全诗共4节,可分两层:1—3节为第一层,在树林里,“我”面临着两条路,而经过思考决定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在这一层中,诗人描述了选择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而是经历了复杂的心理历程。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遗憾,“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写出“我”的犹豫和久久思索: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但“无限美景在险峰”, “我”

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就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虽然如此,但依然义无返顾。 第4节为第二层,是作者多年以后的感慨,“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告诉我们,人的一生面临着无数的选择,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对人生产生重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怎样度过,就看他在人生的岔路口做出了怎样的选择,选择不同,命运就会不同。 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这首诗的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它说明,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时常必须要在两条道路、两种思想或两种行动中做出选择,不同的选择将决定不同的人生方向。面对选择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体味其中的哲理。因为这首诗具有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这种每个人都有过的复杂的心理体验,被弗罗斯

特敏感地捕捉到了,并谱写成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我想这首诗之所以广受欢迎,也正是因为它表现了人类共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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