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农村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行政管理(乡镇管理)等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宪法常识、民法、刑法、经济法、农业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达到对学员的实际工作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使学员基本掌握宪法常识,民法、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刑法基本常识,行政法的主要内容,与农业、农村有密切关系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与资源环保有关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内容。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本课程按“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要求。 考核难度及题量的梯度对应于教学要求的三个层次。 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核要求。
第二部分 多媒体教材总体设计初步方案
一、学时分配
课内总学时108,6学分,其中电视课18学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合 计 宪法常识 民法 刑法 经济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农业法 资源环境保护法 内 容 课内学时 8 18 12 14 10 12 8 18 8 108 电视学时 1 3 2 2 2 3 1 3 1 18
二、教材 1、文字教材
主教材为《农村政策与法规》。主教材是教与学的主要依据,也是编制音像教材的基础。 辅助教材《农村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将农村常用的法规和政策汇编成册,供学员在学习、工作中使用。 2、音像教材
音像教材18学时,为重点讲授型,包括三部分内容:
(1)每章的重点和难点;
(2)请有关专家讲述重要法规的立法原则和精神; (3)典型案例分析。
三、教学环节 1、电视课
电视课是本课程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本课程知识的重要媒体之一。本课程将突破以往系统讲授的教学模式,采用重点穿插加专题讲座的方式。 2、面授与自学
面授课应依照本教学大纲的要求,以文字教材为主、结合音像教材的内容,进行启发式讲解、讨论。
学生以文字教材为主要教学媒体,结合收看电视教材、参加面授辅导课进行自学。 3、考试
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考试题目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覆盖面广,难度适中,题量适度,难度及题量的梯度按照教学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安排,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第一章 宪法常识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国家的性质和国家形式 一、国家性质 (一)我国的国体 (二)我国的经济基础 (三)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政权组织形式 三、国家结构形式 四、国家标志
第三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选举的程序
第四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三、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五节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体系和活动原则
二、中央国家机关 三、地方国家机关
教学要求:
1. 了解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2. 重点掌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 3. 了解我国中央国家机构体系由哪些部门组成。 4. 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权。 5. 掌握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6. 重点掌握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7. 掌握“一国两制”的概念。
第二章 民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法通则
一、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二、公民、监护
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四、法人 五、联营
六、民事法律行为 七、代理 八、物权
财产所有权、其他物权、共有、相邻权。 九、债权 十、人身权 十一、知识产权
十二、侵权的民事责任 十三、诉讼时效
第二节 婚姻法
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二、结婚 三、家庭关系 四、离婚
第三节 继承法
一、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二、遗产的范围及其确定 三、继承的开始、接受和放弃 四、继承权的丧失和保护
五、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六、遗产的处理和分割 第四节 收养法
一、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二、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条件 三、特殊收养 四、收养的程序 五、收养的效力 六、收养关系的解除
教学要求:
1. 掌握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
2. 了解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监护的设立,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权利义务,法人成立的条件,联营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及消灭,共有的种类,相邻关系的概念,债的发生根据、债的担保和债的消灭,人身权的种类,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
3. 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的种类,财产所有权的内容,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4. 重点掌握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5. 了解结婚的条件,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后子女的抚育和财产的处理。 6. 掌握禁止结婚的情形。
7. 了解遗产的范围,继承的开始、接受和放弃,继承权的丧失。 8. 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9. 了解特殊收养的条件,收养关系的解除。 10. 掌握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条件,收养的效力。
第三章 刑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刑法总论
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 三、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概述。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五、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概述。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六、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七、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刑罚的种类。量刑的一般原则。累犯、自首和立功。缓刑、减刑和假释。
第二节 刑法分论 一、刑法分则概述
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放火罪、失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
交通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通讯设施罪、交通肇事罪、不修缮危险校舍和教育设施罪。 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勒索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 五、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有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捕杀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罪、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
七、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八、渎职罪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批准采伐林木罪、违反职责拒不解救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教学要求:
1. 了解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重点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3. 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要件。
4. 掌握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状态的概念和特点。
5. 掌握共同犯罪的条件,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和处罚原则。 6. 重点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
7. 了解我国刑罚的种类,了解累犯的概念和处罚,缓刑、减刑的概念和条件。
8. 掌握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抢劫罪、盗窃罪、虐待罪、遗弃罪、了解贪污罪、贿赂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绑架勒索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四章 经济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企业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私营企业法
私营企业的概念。私营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违反私营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的概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生产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三、税法的分类 四、税务管理 五、税款征收 六、税务检查 七、税收法律责任
第四节 经济合同法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二、经济合同订立
订立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资格。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经济合同的形式。订立经济合同的程序。
三、无效经济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的概念。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四、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经济合同的履行
六、违反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几种列名的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节 劳动法 一、劳动合同 二、集体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工资 五、劳动保护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争议
教学要求:
1.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2. 掌握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 了解生产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4. 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的权利。
5. 了解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分类、税款的征收。 6. 掌握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7. 了解经济合同的形式、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 8. 掌握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和处理、违反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9. 重点掌握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
10. 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订立原则、特殊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五章 行政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义务教育法
一、发展农村教育、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义 二、义务教育的性质与特征 三、义务教育的实施与保障 四、法律责任
第二节 控制人口--我国的基本国策 一、我国人口的现状和控制人口的意义 二、计划生育的方针和政策
三、各地计划生育条例的基本规定
第三节 农村社会治安的治理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一、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和治理方针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节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概述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三、行政处罚决定
四、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
1. 掌握义务教育的特征。 2. 了解义务教育的保障措施。 3. 了解我国控制人口的意义。
4. 重点掌握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 5. 掌握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 6. 了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7. 重点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8. 重点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 9. 了解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六章 诉讼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
一、基本原则 二、诉讼参与人 三、管辖 四、回避
五、辩护与代理 六、证据 七、强制措施 八、附带民事诉讼 九、立案
十、第一审程序 十一、第二审程序 十二、审判监督程序 十三、执行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二、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三、管辖
四、诉讼参加人 五、证据 六、法院调解
七、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第一审普通程序 九、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 十、第二审程序 十一、审判监督程序 十二、执行程序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 一、基本原则
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三、管辖
四、诉讼参加人 五、证据
六、起诉和受理 七、审理
八、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九、执行 十、行政复议
教学要求:
1. 了解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2. 掌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明原则。
3. 了解辩护人的范围、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4. 掌握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掌握上诉不加刑原则。
5. 了解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和民事审判基本制度、财产保全的种类及其条件和先予执行适用的范围、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
6. 重点掌握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中起诉的条件及起诉状的内容。
7. 了解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及特点、条件。
8. 掌握行政诉讼不得调解规则、行政诉讼的执行。
9. 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及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土地管理立法概述 一、土地立法的必要性
二、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二)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 三、地权争议和处理
第三节 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原则
(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 (二)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
(三)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的原则 二、土地规划和利用的法律规定 三、土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一)用地条件 (二)审批程序 (三)审批权限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基本农田保护概述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一)基本农田的划定机关和划定依据 (二)基本农田的范围和等级
三、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要措施
四、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一)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
1、了解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掌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
3、了解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包括的范围。 4、了解地权争议的处理机关。 5、了解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原则。 6、掌握土地保护的主要措施。
7、重点掌握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要措施。
8、了解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9、了解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概念和原则。 10、掌握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
第八章 农业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农业法概述
一、农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农业法的概念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二、农业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的特征 (二)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三、农业法与农村经济政策的关系 (一)农业政策的概念
(二)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联系性 (三)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区别
(四)农业法与农业政策关系的辩证运用 四、农业法的主体
(一)国家农业经济管理机关 (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三)国有农业企业 (四)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职工家庭农场 五、农业法的制定
(一)制定农业法的意义和目的 (二)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
(三)农业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概述
二、农用土地所有权及经营管理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村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 三、农业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权 (一)承包责任制与农业承包合同 (二)承包经营权
(三)对荒山、荒地、荒滩的承包 四、农民负担
(一)农民的义务和农民负担概述 (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关
(三)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的提取与管理 (四)其他农民负担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念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原则
第三节 乡镇企业法律制度 一、乡镇企业法概述
(一)乡镇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乡镇企业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内容 二、乡镇企业的地位、任务与发展方针 (一)乡镇企业的地位 (二)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 (三)乡镇企业的发展原则 三、乡镇企业的设立和管理制度 (一)乡镇企业的设立 (二)乡镇企业的财产权 (三)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 (四)乡镇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扶持 (一)税收、信贷优惠 (二)乡镇企业发展基金 (三)人才扶持 (四)其他扶持
五、对乡镇企业行为的法律规定 (一)加强乡镇企业的用地管理
(二)加强乡镇企业对自然资源利用的管理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税收征管管理 (四)加强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 (五)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商标管理 (六)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 (七)加强对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 六、违反《乡镇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乡镇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二)非法向乡镇企业收费、摊派或者罚款的法律责任 (三)乡镇企业行为违法的法律责任
(四)乡镇企业不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 一、农业生产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一)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 (三)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四)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五)积极发展农用生产资料工业 二、农产品流通的法律制度
(一)农产品购销体制逐步实行市场调节
(二)农产品的保护价收购制度、风险基金制度和储备调节制度 (三)产销一体化和农产品多渠道经营制度
(四)建立和发展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
(五)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资金的管理,保护农业劳动者利益 第五节 农业投入 一、农业投入概述 (一)农业投入的概念 (二)农业投入主体 (三)农业投入的原则
二、农业投入来源的法律规定 三、农业投入分工的法律规定 四、农业投入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六节 农业科技进步的法律制度 一、农业科技进步法概述
(一)农业科技进步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农业科技进步法的立法原则 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概念 (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特征
三、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指导思想 (二)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 四、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职责 (一)国家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二)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 (三)国有农业企业 (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五)群众性科技组织
五、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二)改善推广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队伍 (三)“技物结合”以及税收、信贷优惠
(四)对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
教学要求:
1、掌握农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了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特征和主要任务。 3、掌握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
4、了解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的法律规定。 5、重点掌握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6、了解农民负担的概念和农民负担项目的监督管理。 7、掌握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8、了解乡镇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9、了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规定。 10、掌握农业投入来源和分工的法律规定。 11、掌握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和保障措施。
第九章 资源环境保护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资源保护法
一、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明确水权
(二)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贯彻节约用水的原则 (四)加强对水资源的行政管理
(五)实行水工程建设的补救和补偿制度 (六)加强对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七)加强用水管理
(八)加强对防汛、抗洪的管理 (九)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三、森林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林权 (二)森林管理 (三)森林资源保护 (四)森林采伐
四、渔业保护的法律规定 五、草原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草原权益 (二)草原管理机关 (三)草原保护
六、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矿权
(二)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 (三)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四)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保护的概念和原则 (一)环境保护的概念 (二)环境保护的原则 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 (三)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四)排污收费制度 (五)限期治理制度
教学要求:
1、了解资源保护的意义。
2、掌握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和措施。
3、了解林权的基本概念,掌握森林资源保护的主要措施。 4、掌握森林采伐的法律规定。
5、了解渔业资源的概念,掌握《渔业法》规定的为保护渔业资源而禁止的行为。 6、了解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掌握草原资源保护的基本措施。 7、掌握矿权的概念,了解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措施。 8、了解环境保护的概念,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9、重点掌握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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