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改情况报告书
AQ1.5.6.3.3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接贵站 编号:000957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我方已于2011年7月4日前按要求对 项目名称 工程进行了整改,并经公司复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3、项目经理作业期间已在施工现场; 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已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31、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其对应的措施并给予消除; 34、已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已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0、61、62、平安卡正在申请办理 73、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4、按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6、已在施工现场公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并落实专人管理; 77、已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或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78、已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9、已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7、“四口”、临边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清除; 119、防护栏杆防护设置已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123、基坑临边防护已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167、施工用电已按要求进行线路铺设; 215、市政工程已按规定设置告示牌。 以上情况属实,请核查。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2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6、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已安排专职安全员在岗;
210、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施正在洽商中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安监站对上述整改的核查意见:
安监员: 注:本报告书一式三联:一联:(安全监督站)
年 月 日
安监组签章:
年 月 日
二联:(施工单位) 三联:(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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