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图
省政府批复文件领取后,交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施征地 项目选址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确定用地报批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批次与住建规划部门沟通出具规划用 途、范围、坐标 申报单位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交款凭证到省财政厅开具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证明,到省国土资源厅领取批文
国土部门联系市土地勘测定界机构对申报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出具勘界报告书 省政府领导批准后,印发批复文件 经用地处领导审核后,报省厅办公室核稿,主管厅长、厅长签字,报省政府 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勘测定界报告书组织报件(确定报件批次、用地明细表、拟定“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报件审核全部合格后,到用地处开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票据,申报单位经县财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将征地位置、面积、权属在现状图上标注,将征地位置、面积、权属在规划图上标注 组织征地告知、听证材料,要求听证的要依法组织听证,放弃听证的出具放弃听证说明 全部补正结束后,重新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厅用地处拟定审查意见、省政府批复代拟稿 初步审查合格后,由窗口转用地处、规划处、
对被征地范围、面积、地上附着物等组织确认签字 组织对申报用地现场进行踏看,制作现场踏看签字表,对该地块进行现场拍照留存照片 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对用地报件进行会审(存在违法占地的要求处罚落实到位) 县政府拟定该批次用地申报审查意见、请示文件 耕保处进行会审(提出补正意见后退回窗口,由窗口退回申报单位进行补正) 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窗口初审合格后,转规划处、地籍处进行初步审查 扫描制作电子文档,经内网上报市局审核后转报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窗口初审 市政府出具批次用地审查意见、请示文件 社保部门出具社会保障落实审核表 市局拟定请示、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长、局长审县财政部门出具新增建设用地承诺函 签后,报市政府相关领导签字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用地、地籍、利用、报市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 执法监察相关科室对报件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有问题的需补正) 备注:流程图
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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